思いつくま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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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FP: Chinese dumplings contain insecticide

2008-01-30 20:10:10 | Weblog
From correspondents in Tokyo
January 30, 2008 09:09pm
Article from: Agence France-Presse

TEN people have fallen ill in Japan with a girl in a serious condition after eating dumplings from China that contained insecticide, police said today, warning they could press criminal charges.

The scare was breaking news shortly before dinner time in Japan, with national television broadcasting a live press conference in which distributor JT Foods said it was recalling the dumplings.

"We pray for the early recovery of those whose health was affected,'' Mutsuo Iwai, an executive at cigarette giant Japan Tobacco, of which JT Foods is a subsidiary, said.

"We sincerely apologise for the trouble.''

Ten people, including a mother and her four children, fell ill in Chiba prefecture near Tokyo and western Hyogo prefecture after eating "gyoza'' dumplings, local police said.

At least five of them were still in hospital after suffering vomiting, stomach aches or diarrhoea. A five-year-old girl was reported to be in a serious condition.

Chinese-made products, ranging from seafood to car tyres and toys, were at the centre of a series of global safety scandals and recalls last year.

Japan is heavily reliant on food imports and counts China as its second largest supplier after the United States.

But a number of Japanese companies have also come under fire in recent months over food safety, mostly false labelling of expired products, in cases that had no link to China.

The gyoza, which historically originated in China but is one of Japan's most popular foods, is a steamed dumpling, generally with ground meat inside.

JT Foods said an insecticide called methamidophos was found in the dumplings.

金秋紅:この闇勢力を保護しているのは誰だ?(2)

2008-01-30 15:54:40 | Weblog

南岗检察院更加无视法律程序,在一审没有开庭质证的情况下,竟然把犯罪嫌疑人付晓霞做另案处理,而在起诉书中只表明另案处理,没有拿出任何法律依据,这完全是在欺骗法律,欺骗受害人拿法律当儿戏。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办案人,吴丽茹、孙大宏、董士杰在接到双方上诉后,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严重影响办案程序,在受害人多次向办案人吴丽茹提出付晓霞、刘树平、刘文凯没有交待真实情况,隐瞒犯罪事实,而办案人却不去调查,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擅自给犯罪嫌疑人付晓霞做精神病鉴定不知是出于何种目的,而且此鉴定是一份残缺的司法鉴定,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讼诉,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可以不重新鉴定。

付晓霞在案发时南岗分局大成派出所,以其假怀孕为由当场释放,2005年10月25南岗分局又以其需要照顾母亲为由办理了取保候审,而到了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又以怀疑有精神病为由,做了一个假精神病鉴定,而南岗分局在侦查终结后又反回来为判过刑的人到上海做了一份,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精神病鉴定,做此鉴定纯属欺骗法律,目的是保护社会性质的首要分子。

现在是和谐社会,应该是整个社会和谐,可我至今没有感受到什么是和谐,我受害人没有死在犯罪嫌疑人的砍刀下,这些枉法的办案人,却在精神上给我带来了极大的伤害。

我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我人身受到不法侵害,及办案人员对我的态度,我真的没有体会到和谐给我带来了什么。

在这里我垦求公、检、法、司各机关的办案人对待错误要采取一个积极的态度,把案件事实查清,正视错误改正错误,给受害者一个满意的答复,不要让受害者流血又流泪,不要让不法之徒继续逍遥法外,不要让这伙恶势力的毒瘤在社会上继续蔓延危害社会。

这起案件不是查不清,完全是人为造成的,案件开始公安机关就一错再错,到了检察机关办案人没有及时纠正错误,而是继续办下去,到了哈市中级人民法院,办案人更是胆大包天,竟然严重违反办案程序,为已判刑的人做假精神病鉴定。

在这里做为受害人的我请求有关领导在百忙之中关注此案,督促有关机关依法办案还被害人一个公道,给社会带来一个和谐的因素,不要让这伙恶势力,给社会带来不安全的隐患。

此致

敬礼

以上所反映情况全部属实如有虚假,愿负法律责任

受害人:金秋红

2007年10月3日


金秋紅:この闇勢力を保護しているのは誰だ?(1)

2008-01-30 15:50:28 | Weblog
是谁在保护这伙恶势力?
作者:金秋红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1/29/2008 9:40:10 PM
出典:維権網
http://crd-net.org/Article/Class53/200801/20080129214010_7422.html

(维权网赵正义报道)哈尔滨市居民金秋红亲身经历的伤害案反映出地方一些执法部门的暗,读来让人惊心。

——是谁在保护这伙恶势力

我叫金秋红,爱人姚铁峰。我们都是下岗职工,十三年前在哈尔滨市南岗区比乐街十七号开了一家饭店(比乐小吃),靠着我们的诚信,经营状况一直很好,可万万没想到自从2005年10月3日晚十时许在举国欢庆国庆佳节的节日里灾难突然降临到我们头上。就在我们刚一熄灯,准备关店的时候,有一女子(后知道叫付晓霞)进门环视后,打电话说:“快来吧,她在这里”。随后道对面来了一台面包车及一台出租车,车上下来有十余人,在付晓霞的指挥下,每人手握一把菜刀或大刀,其中刘树平及刘文凯(付晓霞男友)父子,进到我的柜台里将我摁到柜台上象跺肉馅一样将我的头部、脸部、及手和胳膊砍了二十多刀,伤口总长达一米,颅骨骨折,面部软组织裂伤,严重毁容,经第二次法鉴定为重伤八级残(附有照片为证),同时,付晓霞将我的白金项链(价值二千元)和腰包(里面有近二千元)抢走,将我的员工王朝凤砍了八刀,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员工赵君被砍三刀,背部及胳膊大面积血肿,已构成轻微伤,但被南岗分局无罪羁押37天,不让验伤及治疗,整个过程也就是几分钟,然后,这伙歹徒乘坐来时的面包车(车号A13286经大成派出所查明是台假牌照的车),和一台捷达出租车逃之夭夭。第二天早晨大成派出所在哈市第九医院将其中三名犯罪嫌疑人抓获,至此作为受害人的我本以为案件可以真相大白,法律可以给我一个公道,可在我心目中最崇拜的公、检、法、司的工作人员,在不法之徒给我肉体带来伤害的同时,在心灵上给了我更大的伤害。首先,在2005年10月4日将三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后,随即将其中两名嫌疑人放走,反而,将受害人赵君羁押,而至今没有一纸法律文书,10月4日晚,将赵君移交南岗分局,我的丈夫姚铁峰,及姐姐金秋丽,从10月3日开始,既要护理我及员工王朝凤,又要每天跑公安局,可一直到10月8日,也不知道案件分到哪里,公安机关也没有人到医院查看我们的伤情,也没有人到现场勘察,当时我们以为这么大的刑事案件应该归大案队或刑侦大队,我们就去问了几次,也没有结果,到了10月9日,我们才知道案件交到南岗分局案件科王坤的手里,当我们去找到王坤时,他却极不耐烦的说:“我现在手里还有别的事情,没有时间接待你们”。这样我们就回家等,一直等到10月10日,才通知我们去公安医院验伤,而到了公安医院以后王坤不是给受害人安排法鉴,而是先给犯罪嫌疑人刘树平、刘文凯做法鉴,而给我安排法鉴却是案发后的2005年10月17日,而且在法鉴中心大喊大叫,金秋红是轻伤,都是皮外伤,不信做出来你就知道了,没想到刘世凯、陈振达这两名法医在王坤的暗示下,果然给做出了轻伤,而且有意将右脸写左脸,根据人体重伤标准第十六条第一款我已经构成重伤,这时候所有的犯罪嫌疑人除刘树平外,都没有采取任何强制措施,反而把受害人赵君无罪羁押了37天,在这期间我的姐姐及我的丈夫每天去找南岗分局办案人,要求释放赵君,抓捕其它犯罪嫌疑人,办案人王坤及科长宋子良,就连我们交的材料都不收,在2005年10月25日竟然当着我们被害人家属的面、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给凶手主犯付晓霞、刘文凯,办取保候审,王坤还当着我们的面口口声声说:“付晓霞照顾你别不知道怎么回事,给你拘起来好呀?”我们问什么原因取保,王坤说:“这都是局长批的”。(10月25日王晓朋局长批条:付晓霞取保候审是护理她妈。在卷宗)付晓霞、刘文凯竟然当着王坤的面对我们破口大骂,危胁我们向我们要钱看病,真是欺人太甚,是谁在给他们撑腰,天理何在?正义何存?在我的第一次法鉴结果出来后,王坤竟不让我们看法鉴内容,只是用两手捂着让我们看“轻伤”二字。在我们的强烈要求下2005年12月23日才将法鉴报告给了我们一份,这距案发已经70多天,这给犯罪嫌疑人在时间上提供了大量的串供机会。严重影响了办案质量,至使案件至今得不到公正的处理,使受害人得不到赔偿,从卷宗可以看到参与做案的有七八人之多,有直接用刀砍人的,还有手拿菜刀协助的,有的把住被害人的胳膊让其他人砍被害人,手持菜刀前来接应的,还有面包车的司机及捷达出租车司机王庆明及同事,至今也没有抓捕归案,王坤在给两名涉案人员做讯问笔录时,竟然能让付晓霞为刘文凯代签,而给刘树平做的讯问笔录的时候能让其姐姐进看守所去让其姐姐代签,这说明了什么问题,他们这不是在帮助凶手通风报信给凶手提供串供机会吗?在取受害人证人笔录时,站在比乐小吃门口大喊大叫“你们谁看到金秋红被砍了,谁能出来做证”。是我的律师制止了他的这种行为。(案件在转到案件指导中队办案人王奎亭手里后,我们多次反映其它人员的参与情况,王奎亭说:等抓到王庆明、李娜后就好办了,可是经过通辑抓到人后,我们受害人已经指认出来了王庆明,可至今不知道什么原因李娜、王庆明,也没缉拿归案,办案人王奎亭说:“你们家说有那么多人和车,我没有看到。”是办案人查不清吗?还是有意包庇、袒护犯罪,南岗分局在侦查已经终结的情况下,竟然能背着我们受害人为犯罪嫌疑人做假精神病鉴定,,这简直是为杀人凶手发“杀人许可”,而且是“受益终生”的有利条件,证明付晓霞可以终生不负法律责任。

在卷宗讯问笔录上李娜和付晓霞同时交待了作案动机完全是杀人报复,而且事情的起因完全是因为李娜的无中生有至使付晓霞才产生了仇恨的心理,因此才发生了这起案件,而且李娜也招集了其他犯罪嫌疑人(王庆明及同事,还有面包车司机等人),而南岗分局和南岗检察院却不去查清事实,至使主犯李娜、王庆明以及其他嫌疑人至今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在我及我的家人强烈要求下,2007年6月20日南岗分局,南岗检察院及我们受害人才到一起对证,结果南岗检察院批捕的卷宗少了一大部分,丢失证据不知是谁在这里做了手脚,而在此之前我们每次到检察院找办案人,都以证据不足没有新的证据,不予接待,刁难我们,可是我们在2007年6月20日口头提出和2007年7月16日又以书面形式把证据交给检察院批捕科,自从那天起至今检察院的办案人就再也不接我们的电话,多次打过去不是学习就是开会,做为受害人我们想了接一下案情都得不到答复,至今为止,南岗检察院和南岗分局在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上,却互相推诿,王庆明、李娜、面包车司机,在案件一年半以后我们已经两人指认出来。而且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其它犯罪嫌疑人,南岗分局、南岗检察院放怂犯罪,不去彻底查清事实,不知是什么人在这设置了重重障碍是谁在有意制造错案,拖延办案时间,该抓的不抓,该负法律责任的人,却逃脱法律制裁使受害者在受到不法侵害的同时,还受到办案不公所带来的精神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