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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高警察の「反テロ」対策--河北省呉橋県の事例

2009-04-11 23:25:46 | Weblog

中国特高警察の「反テロ」対策ーー河北省呉橋県の事例

……ウイグル人、チベット人、前科者の徹底捜査……

国保大队“三个加强”全力做好隐蔽战线的反恐工作
 
 
为深入贯彻“4·03”反恐工作会议精神,国保大队积极行动。以大决心、大力度、硬措施、硬手段,全力做好当前防范打击暴力恐怖活动各项工作,坚决防止恐怖组织在我县进行各类恐怖活动,确保奥运会期间全县政治稳定、社会安全。

一是加强了反恐情报信息的搜集。围绕重点工作区域部位、重点工作对象物建了一批尖子特情,努力获取一批深层次、内幕性、预警性反恐情报信息;加强了对各类反恐情报信息的分析研判,每周进行一次动态分析,及时掌握各类恐怖组织在吴活动动向,做到敌动我知,敌未动我先知,将其欲谋进行的恐怖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是加强了重点人员的摸排和管控。对我县境内的新疆维族人员、藏族人员、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全面摸排,逐人登记造册,掌握其基本情况和活动动向;对“法轮功”重点人员全部实施了秘密监控,对部督四级逃犯刘志刚加大了抓捕措施和力度,争取在奥运会召开前将其缉获归案。近期,又对我县奥运会相关人员的背景和身份进行了审查和核对,确保不放过一个危险人员。

三是加强了对重点部位和重点场所的控制,几次深入到吴桥县宏光纸业有限公司、星宇化工厂、县日杂仓库等单位,对存放危险、爆炸、化学物品的数量和流向进行了严格的掌握和控制,分类登记造册。对清真寺、天主教等进行祭司朝拜活动的场所和人员进行严格监控,秘密跟踪侦察。
 
 
出典:http://www.wqgaj.gov.cn/ShowArticle.asp?ArticleID=394


中国公安の陳情処理体制--余江県の事例

2009-04-11 23:15:40 | Weblog

中国公安の陳情処理体制--余江県の事例

余江县公安局文件

 

余公发(2007)24号

余江县公安局关于建立维护县委、县政府办公楼正常工作秩序和信访秩序的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工作意见,为及时疏导妥善处置在县委、县政府发生的集体上访,异常上访事件,切实维护新办公楼正常工作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按照工作意见的统一部署,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据《信访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关于依法妥善处置信访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赣公密发[2006]798号)精神,公安机关和信访部门积极配合,联动处置,依法办理,切实做好在解决非正常上访和聚集上访问题过程中可能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维护正常的治安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二、组织机构

县局成立维护县委、县政府办公楼正常工作秩序和信访秩序工作组,由县公安局政季孙友生任组长,县公安局副局长邵亚平,党委委员、县交警大队长桂双平、党委委员、邓埠派出所所长蔡国华任副组长,交警大队、指挥中心、邓埠派出所、刑侦大队、治安大队、国保大队、特警大队、信访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六个工作组:

(一)指挥调度组。由县公安局副局长邵亚平兼任组长,治安大队长徐参明、指挥中心主任万有辉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收集掌握有关情况,及时上传下达,根据工作组的命令具体指挥处置工作,督促工作落实(办公地点设县局指挥中心,电话:5881347)。

(二)情报信息组。由国保大队长张善良任组长,刑侦大队教导员刘志红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及时收集掌握各地非正常上访、聚集上访的动向及其内幕情况,及时研判上报(办公地点设县局国保大队,电话:5885777-8025)。

(三)现场取证组。由党委委员、邓埠派出所所长蔡国华任组长,国保大队长张善良任副组长,王立志、徐志强为成员。主要任务是:采取公开和秘密相结合的手段,获取非正常上访人员、聚集闹事现场资料,对重点人员进行监控,收集固定证据。

(四)现场处置组。由治安大队长徐参明任组长,特警大队长吴样生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特警等警力,将非法上访人员交由训诫教育组,对聚集上访闹事、游行、堵塞交通等事件进行处置,维持现场秩序(办公地点设在县局治安大队,电话:5885803)。

(五)训诫教育组。由治安大队教导员吴建基任组长,信访科科长万睿任副组长,请县政府信访局派员参加。主要任务是:对现场处置组移交的聚集上访闹事人员进行政策教育和训诫谈话,并通知各地遣返上访人员。

(六)交通秩序组。由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长桂双平任组长,副大队长陈场生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维护交通秩序,在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

三、处置原则

1、快速反应、及时果断处置的原则;

2、处理为首、教育多数的原则;

3、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4、慎用警力、慎用武器警械、慎用强制措施的原则;

四、处置措施

(一)对发现的非正常上访、聚集上访,公安机关要立即报告,配合有关部门把人员控制在当地,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对游行示威的,公安机关要在配合有关部门劝阻工作的同时,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拦阻,防止蔓延扩大。

(三)对堵塞交通的,公安机关要及时派出足够的警力,果断采取交通管制等手段,维护好现场秩序,对闹事人员进行法制宣传和政治攻势,劝其尽快离开现场,在疏导、劝阻无效时,要迅速采取措施带离现场,恢复交通。

(四)对冲击党政机关,发生打、砸、抢情况时,公安机关要及时派出足够警力赴现场,采取果断措施,将闹事的重点人员与群众尽快隔离,平息事态,同时要做好对闹事现场的取证工作。

(五)依法处理为首人员。对组织串联、聚集上访、闹访、缠访的为首人员和骨干分子,依据《信访条例》第四十七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五十五条予以治安拘留。如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意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非正常上访和集体上访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全力维护我县的社会政治稳定,对一般性的异常上访,辖区邓埠派出所所长必须到场,重大复杂的群体性异常上访,组长必须到场。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全力以赴,其他领导要积极支持配合,参加防范、处置工作的单位和民警要各司其职,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守纪律,尽职尽责。

(二)加强情报信息工作,落实对重点人员的排查监控。要采取公密结合方式,及时准确地收集和掌握非法上访和集体上访的排查,发现组织策划者和骨干人员。要落实对重点人员的稳控措施,掌握其基本活动方式、对外联络渠道,及时发现其秘密串联、聚集上访闹事的内幕信息。

(三)严格执行政策,注意工作方法。非正常上访和集体上访是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之一,政治性、政策性、全局性强,处置要求高。公安机关在处置中要注意策略、讲究方法,严防因处置不当授人以柄,激化矛盾。

(四)加强值班备勤,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各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值班制度和情报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及时,警令畅通。对迟报、瞒报、漏报情报信息造成后果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同时,要确保人员、车辆、摄像、录音器材、通讯工具等物资保障工作落到实处。

(五)各部门要结合辖区实际,按照本预案的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00七年七月六日

 

 

 

主题词:维护正常工作秩序   信访秩序   实施方案  

报:县委,县政府,县委政法委,县委杨小明副书记

    县政府陈移发副县长,县政府盛才明副县长

    县委政法委万景文副书记

送:县信访局,本局领导

发:各科、所、大队                              

余江县公安局办公室            2007年7月6日印发

共印10份

出典:http://xxgk.yingtan.gov.cn/jxytyjx/bmgkxx/xgaj/fgwj/gfxwj/
200804/t20080430_2698.htm


中共の宗教工作の一端--上猶県の事例

2009-04-11 23:01:34 | Weblog

中共の宗教工作の一端--上猶県の事例

上宗工发[2008]03号

关于印发《上犹县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

单位主要职责》的通知

各乡(镇)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县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上犹县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履行相应工作职责。乡(镇)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可参照制订成员单位相关职责。

                        上犹县宗教工作领导小组

                           2008年7月21日

主题词: 宗教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通知                                

上犹县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8月5日印发  

                                        (共印40份)

上犹县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县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县委政法委、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县建设局、县文化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旅游局、县外侨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部署全县的宗教工作,制定全县宗教事务管理规章,规范寺观教堂和活动点的管理制度,协调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宗教方面的难点、热点、重点问题。培训各宗教爱国团体负责人和神职人员。指导、检查和督促各乡(镇)宗教工作。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县委办、县政府办:1、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上传下达,协助县委、政府分管领导开展好宗教工作;2、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形成合力做好宗教工作;3、督促、检查有关宗教工作的重大决策、决议的落实。

县委组织部:1、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把宗教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工作内容;2、落实各级党校在干部培训中开设党的宗教理论、政策讲座,提高各级干部做好宗教工作的自觉性和水平。3、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教育党员坚定马列主义立场,不信仰宗教,不参与宗教活动。

县委宣传部:1、组织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信教群众,政治上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共产党的领导;2、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党的宗教政策;3、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宣传“无神论”和普及科学文化知识,用先进文化占领思想文化阵地。

县委统战部:1、按照县委的要求,督促、检查党的宗教政策贯彻、执行情况;2、认真搞好调研,及时了解、掌握全县宗教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县委提供决策依据;3、做好宗教界代表人士的选拔培养和政治安排。

县委政法委:1、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宗教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信教群众在宪法和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宗教活动;2、把防范和处理邪教、非法宗教活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协调政法部门依法保护正常宗教活动,依法取缔邪教组织,依法制止非法宗教活动,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防范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各种渗透破坏活动。

县民宗局: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规,拟订我县宗教工作有关政策性文件。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开展行政执法。依法保护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制止非法宗教活动;2、支持爱国宗教团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各自特点开展工作,帮助其加强自身建设,发挥桥梁纽带作用;3、负责处理宗教工作的日常事务,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处置涉及宗教方面的突发性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县教育局、团县委:1、教育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受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的影响,不参与非法宗教活动,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2、依法制止强迫或引诱未成年人信仰宗教的行为。

县文化局:1、依法管理和审查出版物和文艺作品、防止出现伤害信教群众宗教感情的事件发生;2、挖掘和整理宗教历史文化;3、规范文化市场,取缔非法的宗教出版物。

县公安局:1、依法保护宗教界合法权益和正常的宗教活动,支持、协助宗教工作部门制止非法宗教活动;2、依法取缔邪教组织,坚决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3、查处、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各种渗透破坏活动;4、协助处置涉及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5、配合有关部门,严格检查进出境宗教物品。

国保大队:1、充分发挥职能优势,通过秘密途径、秘密手段和其他工作渠道,搜集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进行各种破坏活动的内幕性、预警性情报信息;2、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密切协作,有效防范、及时发现和坚决打击境外以及境内外相勾结的宗教极端势力对我实施的各种渗透破坏活动;3、对境外敌对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利用互联网等方式进行宗教渗透和反动宗教宣传品进行有效地监控、封堵;4、加强对境内宗教地下势力活动的重点地区、重点人物的监控。

县建设局:坚持宗教活动场所建设服从城建规划的原则,严格把握党的宗教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与宗教工作部门配合,共同防止乱建寺观教堂、滥塑露天宗教造像的现象。

县国土资源局:严格对新建、扩建宗教活动场所土地的审批制度,依法处理滥建寺观教堂和借建民房名义建寺观教堂等问题,与宗教工作部门配合,共同防止乱建寺观教堂现象。

县旅游局:严格按照党的宗教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指导景区(点)对宗教旅游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配合宗教工作部门,加强对景区(点)内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同时,积极引导旅游行业遵守宗教政策,尊重宗教习俗,倡导科学,反对封建迷信。

县外侨办:1、坚持经贸、文化、科技、教育等交流合作与宗教活动相分离的原则,严格宗教外事活动审批制度;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对外籍人员有关宗教活动的管理。

县总工会:向广大职工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不受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的影响,不参与非法宗教活动,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县妇联:向广大妇女特别是农村妇女做好思想教育工作,提倡勤劳致富,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不受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的影响,不参加非法宗教活动。

出典:http://xxgk.shangyou.gov.cn/bmgkxx/xmzj/gzdt/zwdt/200808/
t20080808_4636.htm


山東省諸城市公安局のオリンピック臨戦態勢配置

2009-04-11 22:03:25 | Weblog

諸城市公安局オリンピック臨戦態勢配置

诸城市局紧急启动奥运安保战时工作机制

 
加入时间:2008-7-31 11:52:22    作者:王立波  点击数:218
 
  
为全面推进奥运安保工作,确保奥运安全,诸城市局决定从7月28日至9月25日,在全市公安机关全面启动奥运安保战时工作机制。从现在开始,全市公安机关一律取消休假,停止双休日,暂停与奥运安保无关的会议、出差、考察等活动,全面进入奥运实战状态。期间,实行七项工作制度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实行局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局领导值班完善主副班制,值主班局领导在110指挥中心坐班,全面负责当班期间奥运安保的组织、指挥、协调工作,重大情况及时报告主要领导;值副班局领导除参加公开接待群众来访外,同时负责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工作。建立局领导值班手册,对当班期间的重要事项及办理情况记录在案,并履行好交接班手续。

二、实行视频电话点名制度。每天上午8:00,由市局110指挥中心调度科通过视频系统,对“环青奥保圈”3处治安检查站进行点名,通过电话对市局各警种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点名,调度值班备勤、社会面稳定及勤务工作情况,综合报告值班局领导,并将调度有关情况报告潍坊市局。

三、实行每天指挥调度会制度。每天上午9:00,在市局八楼局务会议室,由市局主要领导或主要领导指定值班局领导召集有关局领导和警种单位参加的调度会,调度前一天工作进展情况,分析面上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步工作。除例行的调度会外,根据市局主要领导意见,随时召开不同范围的调度会。

    四、实行工作动态日报告制度。每天上午12:00前,各警种单位和派出所向市局奥保办报送一天的综合情况,重大情况随时报送。每天下午4:00前,市局奥保办向局领导和潍坊市局奥保办报送一天的综合情况。国保大队每天对影响社会稳定和奥运安全的问题进行分析评估。有关警种单位、各派出所建立重点人员即时更新、动态管控档案,实行每天重点人物失控情况“零报告”;对发现重点人物失控,要在半个小时内向市局奥保办报告,同时上报查找措施;对失控找回的重点人员,要即时向市局奥保办报告。指挥中心信访科每天向市局奥保办报送驻京工作组当天工作情况、发现的问题和协调处理措施。

五、实行情况信息研判通报制度。每天晚上,市局奥保办对各地、各警种单位报送情况、驻京工作组反馈情况、上级通报情况进行综合整理、汇总研判,于次日上午每日指挥调度会上汇报局领导,并根据市局主要领导指示,报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同志和部门,同时通报全局。

六、建立反恐防暴处突应急准备制度。市局在全市建立应急出动队伍。第一出动,特(巡)警大队50人、刑警大队20人、消防大队10人、武警中队10人,共90人,全副武装,携带有关装备、器材;第二出动,机关单位20人、直属单位(特警、刑警、监管、消防、武警除外)60人、城区五所(城关、人民路、兴华路、密州路、开发区)150人,共230人;第三出动,各派出所(城区五所除外),共200人。政治处负责组织对各机动队事先编好队组,明确责任人。各机动队做好交通通讯工具、单警装备、防暴器材等各方面的准备,随时接受市局指挥中心的指令,确保一旦发生突发紧急情况,能够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特(巡)警大队50人作为备勤机动队伍,参与潍坊市统一应急出动任务。

七、实行监督检查制度。局领导按照分工和奥运安保十二个工作班子的职责任务,实行一线工作法,深入分管和包靠单位进行指挥调度和督导检查。各职能部门在做好自身工作的同时,加强对各派出所的业务指导,及时发现问题,督促帮助整改,促进工作落实。纪委、督察要以奥运安保工作为督查的重中之重,开展经常性地明查暗访,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全局,促进各项工作到位。

出典:http://72.14.235.132/search?q=cache:kinnhspykV0J:www.wf110.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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