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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金燕:東南アジアのスラムと中国の都市の比較(1)

2007-11-29 11:40:11 | Weblog

东南亚贫民窟见闻

文/曾金燕

转载自「民间」杂志
http://www.min-jian.org/archives/66.html

贫民窟一般指的是一个聚居场所,它的定义有各种争议,根据联合国专家组建议的“操作型定义”,贫民窟具有以下特征:

1. 安全用水不足;

2. 卫生条件和基础设施不足;

3. 住房建筑质量差;

4. 过度拥挤;

5. 无保障的居住权。

换句话通俗地说,一片居民区,如果房屋条件差,脏乱拥挤,居民的住房权随时有可能被侵犯或剥夺,我们就可以称之为“贫民窟”。

2006年10月和11月,我分别访问了泰国曼谷与印度孟买的贫民窟。曼谷Klongtoei Port(意为“居住在铁路旁的社区”) 和附近的贫民社区,被挡在高大美丽的广告牌下,外人从曼谷繁华的街道上经过时,并不能看到背后的贫困人群。KP社区沿着一段货运铁路线建立起来,大概有500多个家庭。大部分是从农村来的移动人口,他们强制占有了土地(泰国的土地是私有制,可以买卖)并建起了简易居所,并渐渐地维修加固,有些人已经在此居住60多年。至今大部分人愿意支付土地使用租金给政府,但是政府不收租金想把他们走,因此他们自发组织管理社区并与政府和社区工人所在的工厂谈判抗衡。历届政府多次驱该社区的居民试图收回土地,却最终失败。目前社区里有一个家庭主妇组织,还有社区委员会。家庭主妇组织非常活跃,他们和曼谷的其他50个贫民窟以及7个区域性贫民窟工作网保持了积极的联系。

Ba是一位戴眼镜身穿黄色T恤的老年妇女,在社区居住了60多年,很有威信。她去印度贫民窟访问回来后,成功动员大家出资建立社区的储蓄基金,为紧急需要资金的老年人和社区居民提供小额借款。Ba告诉我们,年轻的时候政府在她所拥有的土地上建高速公路,她认为这是有利于乡村发展的好事,捐出了自己的土地且没有向政府要求更多。政府向Ba颁发了一张纸,上面写着Ba是一个好公民。带着这张纸Ba来到城市却得不到任何政府的帮助。她和其他来到城市的农村移民在一块政府所有的土地上建起居所,依靠打工生活。渐渐的聚集的人越来越多,形成了一个社区。

进入社区我简直不敢相信这就是贫民窟。尽管有一些居所根本谈不上是房屋,但也有房子建得不错;尽管空间狭小拥挤,但家家户户都把室内打扫得干干净净,保持进屋脱鞋的传统习惯。几乎每家每户的门口都摆放着花盆,一些花儿正开得鲜艳。小区通水电,有公共活动室、广播、小诊所和托儿所。把孩子送到托儿所只需支付极其少量的伙食费。小学和中学的孩子进公立学校念书,只需支付少量的杂费;如果生病,可在公立医院接受便宜的治疗;如果完全失业,可以得到政府的补助完全免费就医。社区里来来往往的人很多,大多忙着干活。社区的广播经常播放一些公共信息,让我想起中国的公社。

难道我访问的不是一个贫民窟吗?和曼谷居住在宽敞明大的广告牌围着公路不让行人发现背后的贫民。但是泰国政府“不敢”像中国那些地方政府那样一夜推平拆迁区。有趣的是,尽管贫民们是非法占有政府的土地,仍然能够持续获得政府和社会基金会的资金投入,帮助他们改善基础设施以及抵抗危机和风险。居住在贫民窟的人们自发组织管理,每个成员在社区享有平等的公民经济、政治和文化权利,持有10年以上房屋所有权的贫民窟居民才有权参加曼谷的选举或被选举。社区委员会的委员变动,他们也一并通知当地的政府管理机构。Nu说目前最大的危机和不安全感来自于土地的使用,他们不知道政府最后将会如何处理这块土地,因此一部分人重建了房屋,另一部分人犹豫着要不要对房屋进行建设投资。

来自中国的学员对访问的贫民窟惊叹不已:这不就是中国的城乡结合部吗!这个贫民窟的管理和运作,是远远强于中国城乡结合部的棚户区啊!我身边真正的贫民窟是北京南站附近的立交桥下和火车站附近的墙根和空地,那里一年被扫荡几十次,有时候一夜两次。无处可去的人被粗暴地打骂、暂时关押、遣送,更有甚者被劳教或送进精神病院。Nu说KP社区在曼谷是普通的贫民窟,但比泰国南方的贫民窟要好得多。依据宪法,公民有自由结社的权利。在泰国,穷人们自发组织管理,挣扎着过更好的生活。贫穷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一旦贫穷,没有改善的机会,被欺压,永远相对更贫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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