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ウーセル(唯色):ダライラマ尊者が王力雄ら中国知識人に「真理の光」賞を授与

2009-10-08 17:33:56 | Weblog

昨年のチベット騒乱後にチベット人抑圧政策の転換を求めて「中国知識人有志のチベット情勢処理に関する12点の意見」を発表した308人に対してダライラマから「真理の光」賞(the Light of Truth Award)が贈られた。308人を代表して起草者である王力雄が賞状を受け取った。授賞式の場所は米国ワシントン。

2009年10月8日 星期四

达赖喇嘛尊者向王力雄等中国知识分子颁发“真理之光”奖


感谢yidaL 、张晶、卓嘎现场拍摄并提供图片。

达赖喇嘛尊者向王力雄等中国知识分子颁发“真理之光”奖

2009年10月7日,星期三,西藏精神领袖达赖喇嘛尊者,在美国首府华盛顿,代表国际声援西藏运动向中国作家王力雄颁发2009年度“真理之光”奖。每年一度的真理之光奖,是颁发给为改善西藏人权状况、让公众了解西藏问题而作出杰出贡献的人士和组织。历届获奖者中有前捷克总统哈维尔先生等。

2009年度“真理之光”奖,是为了表彰在2008年3月西藏事件中,向中共当局联署签名提出“中国部分知识分子关于处理西藏局势的十二点意见”的308名人士。其中,首批签名的30名中国境内知识分子,有身陷囹圄的刘晓波先生、“天安门母亲”丁子霖女士,以及随后联署签名愿意为被捕藏人提供法律援助的维权律师。

作为“中国部分知识分子关于处理西藏局势的十二点意见”的起草人,王力雄代表所有联署签名者,从达赖喇嘛尊者手中接受了象征“真理之光”的西藏灯盏。并发表了具有特殊意义的致谢词,称“解决民族问题不能仅靠官方变化,也不能以为静待民主到来一切自然解决。如果不能提前消弭民族仇恨,实现人民和平,即使政府更换,即使民主降临,民间敌对仍在,内战和屠杀一样可能。……超越这种困境,必须从推动民族间的民间对话开始。只有各族人民化解仇恨,实现团结,才能驳倒专制者以民族冲突而拒绝中国民主的理由。”

美国国会众议院议长南希·佩洛西、美国前驻华大使洛、美国前负责公共外交副国务卿波拉·多布扬斯基、国际声援西藏运动名誉主席理查·基尔等人士,共同出席了这一颁奖仪式。达赖喇嘛尊者、南希·佩洛西女士、理查·基尔先生也发表了讲话。

路透社等国际媒体在现场报道了这一颁奖仪式。

(唯色博客报道。)

【注:相关消息和大量图片随后即贴。】
发贴者 Woeser 时间: 下午1:41  

出典:http://woeser.middle-way.net/2009/10/blog-post_08.html

関連:王力雄在“真理之光”授奖仪式上的致谢词


参与:中国の知識人15人が「インターネット人権宣言」を発表

2009-10-08 10:59:44 | Weblog

10月10日の辛亥革命記念日(中華民国建国記念日)をインターネット人権の日とするよう提唱している。

中国知识界15人发表《网络人权宣言》

[日期:2009-10-08] 来源:参与  作者:凌沧洲 等


中国知识界15人——包括作家、学者和律师,2009年10月8日在互联网上公开发表《网络人权宣言》,全文如下——

《网络人权宣言》

站在人类历史长河的高岸上,我们将会看得更清楚:互联网这一新技术革命带来的社会变化和进步,对扩展中国人的自由与基本人权,无异于远古时代的铁与火、犁与轮对文明进程的影响。

我们注意到,网络公民传播的时代不可阻挡地来临。公民记者通过手机、数码相机拍摄事件,传播事实真相,已经成为时尚和新潮;网络也给公民提供出无限创意空间,通过博客、播客、网络论坛甚至是跟贴等途径,表达意见。

我们认为,关心公共事务是公民的责任,而关注网络言论自由也是网络公民的责任。网络公民合法地发表言论、报道真相,是行使公民权利,也是促进这个古老文明注入以个人幸福与基本人权为核心价值的新血液,促进全体国民的福祉,因之应该予以鼓励、善待和宽容。


有鉴于此,我们认为如下理念是值得肯定的:

1,  互联网言论自由是公民言论自由的一部分,是人类的最基本的人权和最美好的价值之一,值得追求、珍惜、爱护。

2,  每个网络公民(NETIZAN)在网络上合乎当地宪法原则和法律的发言,用文字、声音、图画、视频表达意见,应该受到保护、鼓励。

3,  发表权是网络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此项发表权尤其体现在个人博客、播客,体现在论坛中。发表权不应受到超出法律范围之外的审查和干扰。持有与发表意见应有免于恐惧的自由和权利。

4,  编辑权应予以尊重;此项权利不应受到法律范围之外其他权力的困扰。

5,  采访报道权是网络公民应有的权利之一;此项权利应受宪法的言论自由原则保护;公民行使此项权利时应该尽可能重现事实真相,避免歪曲、捏造和恶意诽谤。

6,  评论权和交换意见的权利是网络公民应有的权利之一,此项权利应包含有质疑和监督的权利,含有批评和抵制的权利。

7,  匿名表达权是公民言论自由的一部分,匿名是为了作者更便利地表达意见。只要匿名作者合乎宪法和法律地表达意见,此种合法权利应予以尊重。

8,  网络资讯搜索权是公民表达权、知情权、监督权的一部分。一方面,合法的网页资讯不应予以屏蔽;另一方面,对事关公共领域的个人资讯的搜索权,应予以尊重和保护。

9,  网络隐私权应予以尊重和保护。网络公民的真实身份与个人资讯,除非经公正透明的司法程序和被证明为必要,不得被网站予以公开。

10, 合乎宪法和法律的网络信息自由流通权,应该予以尊重和保护。对违背言论自由原则的网站审查、屏蔽、封锁,应该被舆论谴责,并通过司法诉讼等程序寻求言论自由的正义。

 我们呼吁,为使公民重视网络言论自由对全体国民人权与幸福的意义,应该设立网络人权日。

鉴于1911年10月10日,我们的先贤和志士浴血而起,终结了一个残暴的种族歧视王朝和漫长的帝制形式,在亚洲大地上首创了共和政体。为了追忆他们自由的热血和勇气,我们提议:每年10月10日,为中国网络人权日。
                                                        2009年10月8日

执笔人:凌沧洲
联署人:凌沧洲(北京,作家,学者,资深媒体人)
赵国君(北京,法律学者)
冉云飞(成都,作家,学者,编辑)
北  风(广州,资深网络媒体人)
昝爱宗(杭州,作家,记者)
张  辉(北京,学者,先生研究所负责人)
唐吉田(北京,律师)
魏  克(北京,诗人,漫画家)
江天勇(北京,律师)
金光鸿(北京,律师)
韩一村(北京,律师)
郭旭举(北京,学者)
史义军(北京,现代史学者)
巴忠巍(河南,青年维权工作者)
左  樵(北京,教育工作者)

出典:http://www.canyu.org/n9896c6.aspx


涛哥:もう汚染米問題の真相を明らかにすべき時だ

2009-10-08 10:30:52 | Weblog

2009-10-07 | 毒大米事件该到曝光的时候了——你我现在吃的是不是毒大米


日本毒大米事件已经“从容”地过去了,其社会和政治影响远比中国的毒奶粉深且广。一名涉案的公司老板已经自杀谢罪;日本内阁农业大臣和次臣引咎辞职;几千名日本行政官员受到调查;日本警方还突袭数十家涉案公司进行彻查。 65万瓶烧酒被召回,包括出口到中国的2万余瓶。而这巨大丑闻的元凶竟然是中国制造的优质大米(不带引号的)。

事实之一,在日本闹得人心惶惶的“毒”大米是中国制造,是经过国家质检总局严格检验的优质食用大米。由中国国营公司(中粮公司)出口到日本(而非坊间所传的工业用米)。两批毒大米共800吨。另有5.4吨毒大米越南制造。

事实之二,这些中国优质食用大米被日本有关部门查出农药甲胺磷超标(0.02ppm-0.06ppm)。由此,日本农林水产省以“非食用米”低价交由“三笠食品”公司进行处理。“三笠食品”公司却违反日本农林水产省的规定将其中近300吨大米出售给食品加工企业,比如制作烧酒等。

事实之三,这个事件是日本国内流通管理问题,系日本不良企业倒卖牟利造成,中国方面无过错或责任。因为这批毒大米按照中国的国家标准(GB2763-2005:甲胺磷含量不超过0.1ppm)鉴定为优质大米。而日本方面在进口的时候并没有检验甲胺磷含量的要求。中粮公司和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可以暗自戏虐日本人:活该;日本人也只能哑巴吃黄连了。

事实之四,让日本人胆战心惊的“毒”大米,却是普通中国人天天吃的优质大米。因为中国人天天吃的优质大米的毒性可能是“毒”大米的的166-500%。中国的优质大米的甲胺磷含量限定为0.1ppm,而日本的毒大米的甲胺磷含量为0.02ppm-0.06ppm。不过,毒大米中的甲胺磷含量是中国制造的毒水饺的60万分之一。

事实之五,日本“毒”大米事件爆发后,中国国家质检总局依然玩忽职守,至今没有查验中国市场上潜在的大量毒米和毒酒,给中国普通消费者一个可靠的交代。大家还记得去年的因三聚氰胺而死亡的美国宠物事件吗?如果,当时以李长江为局长的国家质检总局不是对三聚氰胺事件敷衍了事,而是借这个东风,在检查出口宠物食品的同时,也把中国的婴幼儿奶粉也认真地查一查,就不会出现今年的毒奶惨剧了。如今,中国检验检疫部门已经将从日本进口的2万余瓶酒全部销毁,虽然没有查验出任何超标的有毒物质。这说明,只要涉嫌用含有0.02ppm甲胺磷的谷物酿造的酒类,都应该销毁,而不需查验酒里是否含有甲胺磷。

事实之六,在日本“毒”大米事件中,一些中国的主流媒体岂止是太CCTV,而是肆意隐瞒甚至造谣,误导和欺骗中国老百姓。误导人们认为中国出口到日本不是优质食用大米,而是只能用来制造浆糊和胶水的工业大米,玷污中国国家声誉。

早在9月初,也就是三鹿奶粉事件曝光之前,日本国内媒体就大量报道数百吨中国制造的有毒大米被不法商贩倒卖用于食品加工。中国的一些主流媒体从业人员看不懂日文或英文是可以理解的,但连简体中文也看不懂就有些匪夷所思了。

9月5日,日本共同社的中文报道是这样的:

日本一公司违规处理残留农药超标的中国进口大米 
 09.05 18:22
【共同社9月5日电】日本农林水产省5日发表消息称,面粉加工公司“三笠食品”前两年购入的295吨中国产残留农药超标大米被制成大米粉转用于食品生产。部分问题大米中含有杀虫剂甲胺磷。农水省为完成“最低进口配额”的国际义务从中国进口了大米。2006和2007年度从中国进口的769吨和30吨共799吨大米中检出了甲胺磷。之后这批问题大米被以用于工业等非食用为条件卖给了三笠食品公司。


 
电视台在报道的时候,大米包装也赫然印着“中粮公司”的标记。像新华社这样的国家大通讯社的记者编辑却全都视而不见。

而到了9月19日,新华社的报道却是:据说这些进口的大米来自越南等国。(责任编辑:黄芳)

9月20日,大洋网—信息时报的标题是“日本进口美国毒大米 农林水产大臣被迫辞职”,文中也来个“据悉,这些“毒大米”是从越南、美国等国进口而来。”还煞有其事地说“中国米市未受影响”。一口将屎盆子扣到了美国的头上。

9月22日,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竟然以“美国毒大米再叩日本“鬼门”为题做文章,并配发一幅漫画,将美国描述为一条吃人的毒蛇。将主要毒大米出口国的国名(中国)隐藏起来,并将污水泼向美国。此条新闻被几十家媒体转刊,影响巨大。还好,美国金发碧眼的爱国愤青们都看不懂中文漫画。否则,此漫画作者刘道伟先生将像拉什迪一样被满世界地追杀了。至少,美国的反共网站红火了,星条旗也将涌动在北京上海的街头了。

9月24日,中国青年报的报道题目为:“毒大米”流害全国流到海外 日本朝野震惊惶恐”。嘲讽日本媒体对中国三鹿奶粉丑闻的低调,不是因为“日本媒体改了性,而是日本本土现在也出了很大的食品安全问题”。还说毒大米波及中国市场,好像这些中国大米又出口转内销一样。全然不提这些毒大米就是中国老百姓天天吃的优质大米。不过,这也体现了日本政坛素质比较差,日本企业售卖了点中国优质大米,日本朝野就震惊惶恐。你看,我们的三鹿事件中,中国奶牛,水牛,黄牛和蜗牛统统情绪稳定。

到了今天,9月26日,世界新闻报还在以“中国严防日本“毒大米””为题做系列文章,说:“9月5日曝光的日本“毒大米”事件愈演愈烈,令日本民众谈“米”色变,也引起包括中国在内的很多国家的关注。近几年,除了大米,日本工业领域的传统优势项目也常因质量问题被召回”。并配发一张“在北京一家超市,日本推销员正在向中国顾客推销日本大米”的照片。全然不顾日本“毒”大米中国制造的事实。

这一切说明,就像奶粉一样,大米和老酒还是西方的产品可靠。这不是说西方产品没有质量问题,而是因为中国媒体和国家检测机构对西方产品监督到位,并且雷厉风行。比如这次日本出口中国的2万瓶酒,根本无需费神去查验是否有毒,就在两天内被中国有关部门查获并彻底销毁了,洋人岂敢随便以身试法?

日本奈良县广陵町一家米谷销售公司54岁的社长中川昭一9月16日在家中自杀,他生前正是震惊日本的三笠食品毒大米的代理商之一。日本内阁农业大臣和次臣引咎辞职,几千名日本行政官员受到调查。光就日本,中国毒鳗鱼,中国毒蘑,中国毒饺子事件接二连三。

 

看完这些,你的心是否也揪紧了:被誉为99.89%合格的出口食品有毒事件频频曝光,那么给中国人吃的同类产品质量如何?


编者案:

1、日本人是人,吃的大米有严格的质量审查。中国人不是人?中国的标准怎么会比日本的低?中国人的健康难道比日本人的健康不重要些?

2、日本对待食品安全的态度值得我们钦佩,有廉耻之心,自杀的自杀,辞职的辞职。中国部分机关的表现真的不能令人满意:掩盖事实,误导大众,死不悔改。这不是对人民负责的态度。

3、日本还有一个值得我们钦佩的地方,他们有公众知情权。中国的公众知情权还不健全,往往是忽悠到哪里到哪里。

4、吃的大米、喝的水、呼吸的空气,在我们身边还有多少有毒的东西?

5、中国制造的优质大米是在哪个环节变成毒大米的?这难道不值得去调查下吗?

6、优质大米如此,一般的大米的毒含量又如何?为什么不进行彻底的调查?

7、有没有一个负责任的单位、有效率的单位来捍卫中国人民的食品健康?

8、你我现在吃的是不是毒大米?

出典:http://gutao1118.blog.sohu.com/133352765.html


冉雲飛:この60年なぜ中国の知識人はひどい目に遭っているのか

2009-10-08 10:04:14 | Weblog

此世常存万古疑:六十年来知识分子为何遭罪?

冉云飞 @ 2009-10-8 8:18

 冉按:这是为香港《明报》六十年来知识分子的专版所写的专文,昨天他们已刊发出来,今转载于敝博。此文自认为还有点新意,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爱国与平等致祸

我常在想,四九年下半年国共分治已呈定势的时候,有多少人对共产党的认识是清醒的?是不是痛恨国民党,就必须倒向共产党,而别无选择?储安平这样清醒的自由主义者,为何最终会留在大陆?除了情感因素外,他留在大陆的内在逻辑何在?虽然有些人给出了自己的答案,但对我来说,还是百思不得其解。

作为纠集武装力量的在野党,共产党上个世纪四十年代在《解放日报》和《新华日报》上刊发的那些大喊特喊“美国民主万岁”的言论,如此过火的表演,你就算不知道抢救运动和王实味事件,不知道共产党一贯内外有别——延安时期对内严惩对外大喊民主,如今对内高压对外塑造开明国际形象——但任何过火的表演,哪怕他吹捧民主,都值得你警和反省。为何他们如此起劲地喊那种逻辑上不靠谱的话——美国民主万岁,民主与万岁如此吊诡的搭配,相信的人依然如此之多呢?因为靠二杆子(枪杆子、笔杆子)起家的共产党,有着包括国民党在内的其它任何党都不曾拥有的公开秘密:蛊惑人心的宣传。而这盅惑的内容,除了表面所喊之民主自由制度的吸引力外,爱国与平等则成为许多知识分子的向心力和粘合剂,因为这里面背负着很深的情感和道寄托。

近读戴晴的《在如来佛掌中:张东荪和他的时代》一书,一如既往地证实了我一直所说的二十世纪上半叶许多自由主义者的共同软肋:过分的民族主义理想和计划经济的平等追求,在他们身上根深蒂固。章伯钧、罗隆基等自由主义者不说了,他们后来选择共产党,并不完全出于自由主义的信念,有自己党派和个人私利在里面。但他们与张东荪、储安平等自由主义者大致拥有相同的内在情感与道历程,他们许多人在政治哲学和个人权利上是自由主义者,但在涉及经济与自由的关系、个人自由和国家关系时,却是十足的计划经济拥护者和某种意义上的国家主义者。政治上追求自由与经济上的国家计划;个人权利的保护与对国家利益的过分推崇,使得自由主义者的选择处于一种非驴非马的二尾子状态,这样的制度抉择,注定了六十年来知识分子普遍悲苦的命运。自由主义者对自由的认识与秉持,尚且处于如此纠结分裂的状态中,何况那些本来就对专制制度和独裁政府没有彻骨之认识,甚而衷心拥抱的一般知识分子呢?

十九以纪以降的帝国扩张与殖民侵略,使得民族主义和国家观念,成为现代民族反抗运动最核心锐利的武器。民族主义的喷张和国家观念的强旺,对一个国家摆脱另一个国家的奴役当然是有作用的,但这往往就会成为培植法西斯纳粹、共产主义等国家至上主义的温床,这对个人权利和自由的伤害是无论怎么估算都不过分的。而自1929至1933年世界经济危机后的凯恩斯主义大行其道,计划经济的浪潮席卷了一些国家,世界上一些著名的知识分子向左转,在中国这个威权盛行的国家自不例外。计划经济在许多人看来是通往平等的道路,因为他们相信一个善意而万能的政府,能完美地解决社会不公,只有少数智者如哈耶克看出这是一条不归的“通往奴役之路”。哈耶克《通往奴役之路》在二战方殷时出来,中国固然有胡适、潘光旦等人提到,但都是从政治学和自由主义理念上来肯定,很少有人从经济自由主义的理念和市场经济的角度来加以肯定,相反倒是拉斯基这种偏向计划经济和福利传统的理念得到了储安平等人的推崇——许多中国自由主义者都是拉斯基的学生,这也是耐人寻味的学理和思想路径——这明显可以看出二十世纪上半叶自由主义者知识结构的困窘。

没有好的制度建设与选择,爱国可以爱出个纳粹,平等可以通往奴役。不幸的是,二十世纪下半叶大陆中国人就被这两件冠冕堂皇的“武器”给暗算而造成致命内伤,许多人深受其苦而不自知。讲爱国、谈平等必须要有非常理性乃至苛刻的限制条件,否则必是致祸之胎。

二:不爱国和不平等成为原罪

要罗列六十年来大陆知识分子所遭受的诸种惩罚和奴役,虽也不易,但如果将重要事件和个案结合起来,应该大致能清理出一个知识分子受难的脉络地图。但你不能说明为什么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所有民众都要遭受这么大的苦难,而且至今不绝。专制制度当然反智,毛泽东对不好愚弄的知识分子自然深有戒心,但你不能简单地用他早年在北大相对失败的经历,来八卦他后来的罪恶之所出。心理学的解释,不能罄尽他与他的同僚为何进行如此残暴统治的深层根由。

所有知识分子的思想改造及随之而来的苦难,都与不爱国与不平等成为他们两道永不能释然的紧箍咒有关。你拥有知识,在有反智倾向的专制政府看来,本来就拥有毋庸质疑的原罪,何况你还因此有不爱国和不平等的标签缠绕于身?你真不爱国么?不是的,那是因为你学于西方,读了许多专制政府不喜欢的东西。即便你不学于西方,深受传统文化侵淫的你,也不可能对于一个政党有肉麻的喜爱,这就是使你背负上不爱国罪名的深层根由。因为党天下和党对国的捆绑挟持,不爱党便是不爱国。其实你是个地道的民族主义者,对国家的强盛念兹在兹,但因为你不懂得向党组织靠拢、交心,并且检举揭发他人,所以对你的思想整肃似乎永无穷期。即便你侥幸合格,那不爱国的罪名会像幽灵附体,随时因官方的需要,预着重回你身。不向党交心,对党批评了几句,你就可能成为不爱国的帝国主义走狗,这样的悲剧,在二十世纪下半叶并不少见。你越是爱国越被官方以不爱国的名义整肃,张东荪特务事件就是此中典型案例。

不平等是因为你的出生,成分论和阶级斗争的理论注定了你必然悲苦的命运。来本人之平等的实现,主要是在制度设计上的起点和过程的平等,而非结果的平等。但因为你的家境好,你出身于比较富裕殷实的家庭——资本家、地主、富农等——就成了一种挥之不去的原罪,这便是你遭罪和改造的因由。政府计划经济的全盘控制,所带给大家的虚幻平等,其实从来都不曾实现过,只不过是用巧妙的手段把财富攫取了而让你不自知。正如曾是南斯拉夫共产党领导人之一的热拉斯所说:“与以前的革命相反,共产主义是以取消阶级作为口号,但最后却造就成一个掌握空前绝对权力的新阶级,其他不过是欺骗和错觉而已。”他们视工农为最好的阶级成分,以满足工农的意识形态身份幻觉,在翻身作主的麻醉和愚弄中欢欣鼓舞;并把知识分子作为其重点打击对象,整肃和改造了知识分子,他们所造成的一个掌握空前绝对权力的新阶级,就再也没有人对他们“说不”了,一个由高压加谎言所控制的“和谐社会”便由此横空出世。

有人会说,你太危言耸听了吧,爱国居然会有问题?讲平等也会出毛病?这两件东西都是特别容易被没有约束的权力利用的“武器”, 在没得天下之前,这两件利器成为共产党号召力的主要组成部分,在得天下后,便用此来整肃一切异己。爱国本无什么不妥,这是人因自身利益得到保护和实现的族群归属与认同感而产生的一种情感,不必夸大这样的情感,更无号召的必要。一旦一个国家成天在进行无所不在的爱国教育——如教材里很荒谬称屈原为爱国诗人,那么杜甫、李白是不是?难道他们都是不爱国诗人么?如果他们都是,那你前面加这个前缀是什么意思?那岂止是语句上的赘词,分明是思想的奴役——那这种爱国教育是爱党的变种与愚弄,你没有族群利益归属感却被逼迫你必须爱它的“爱国主义”因此便在中国大地上大行其道。至于说计划经济所带来的罪恶,其为一党私利的攫取机器,已是人所共知,昭然若揭之事,无劳多言。

2009年9月27至28日于成都

出典:http://www.bullogger.com/blogs/ranyunfei/archives/343675.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