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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暉:社会民主主義対「警察ポピュリズム」ーー「人民独裁」論とその転換(2)

2010-02-04 11:20:14 | Weblog

  “‘自由主义’的‘抽象权利’正是人民发展所必需”:俄国社会民主党人驳斥民粹派
  
  俄国马克思主义自诞生之日起,就与这种民粹主义的“警察”理论进行了坚决斗争。众所周知,俄国早期的马克思主义者是从民粹派阵营中决裂出来的,而当时决裂的标志就是以争取宪政民主来驳斥“人民专制”论。被列宁称为“教育了整整一代马克思主义者”的普列汉诺夫的“老三篇”中,除了《论一元论历史观之发展》讲的是哲学外,其他两篇即《社会主义与政治斗争》和《我们的意见分歧》都以批判政治上的“人民专制”(以及经济上的“村社社会主义”)为主题。
  针对那种所谓“抽象的权利”不重要,重要的是以“无论什么手段”来实现均贫富的观点。普列汉诺夫旗帜鲜明地提出:“自由主义者所忙于争取的‘抽象权利’正是人民发展所必需的条件”。而西方的议会政治“不仅‘是’资产阶级的‘组织工具’。而且也是另一阶级(按:即无产阶级)的‘组织工具’”。普列汉诺夫指出。在车尔尼雪夫斯基所处的1850年代,欧洲之所以出现宪政民主进程的一度倒退。人民之所以出现一定程度的政治冷漠,这并非因为穷人把自由权利看成是一钱不值的“允许用金碗吃饭的权利”。恰恰相反,正因为这种权利极其重要,反动势力才在1848年革命失败后大肆摧残民主,剥夺了人民的一切所谓“抽象权利”“人民被反动势力打击得晕倒”。失望与颓废情绪滋长,因而陷于“暂时的麻痹和对社会问题缺乏兴趣”。但这恰恰说明这种权利其实一点也不“抽象”。争取政治自由是社会主义者的当务之急。
  针对所谓“金权政治下的虚伪民主只能使资产阶级称王”的民粹观点,普列汉诺夫批驳说:“不是金钱,而是工人阶级的不发达状况给它(资产阶级)创造了在这一解放运动(按:即反专制的民主运动)中的领导作用。”而恰恰只有在自由民主条件下工人阶级才能在政治上“发达”起来。俄国马克思主义者也指出。由于贫富分化使劳动人民缺乏行使民主权利的物质条件。当时西方的民主的确具有明显的局限性。社会民主党人要努力改变这种状况。以使劳动人民不但拥有法理上的民主权利,而且有条件真正开展民主参与。但是法理上的权利仍然是不可或缺的先决条件。
  所以,针对所谓“人民专制”可以均贫富,因而优于“富人的民主”之说,普列汉诺夫们的反驳是:与其说贫富不均条件下的民主是虚伪的,毋宁说在缺乏民主条件下的“平均”或专制条件下的“公有制”“社会主义”更要虚伪得多。因为“‘人民的政治上的专制’绝不保障他们得免于经济上的奴役”。专制下的所谓村社“平均”和劳动组合,所谓“共耕制”。无非是那种最反动的普鲁士式“皇帝一国王的国家社会主义”“尼古拉一世时期靠刺刀和鞭子强迫农民实行的‘共耕’”。或者甚至古代印加,帝国式的“在共产主义基础上的革新了的皇帝专制”。俄国人在这种制度下分裂成“两个阶级:剥削者的公社和被剥削的个人”。因此普列汉诺夫说。如果拿有民主但贫富不均的英国和专制但有“公社”的西伯利亚相比,毫无疑问英国要比西伯利亚进步。早期的列宁也同样驳斥过那种均贫富比民主更重要的妄言,认为“那种为了虚幻的经济利益而离开争取政治自由这一俄国社会党人最直接最重要的任务的图谋”实际就是“背叛伟大的社会革命事业”。
  针对所谓“政治自由只能使资产阶级掌权”、议会只是“资产阶级的工具”、高居于穷人和富人之上的沙皇比“选举”出一些富人来统治穷人要好等谬论。马克思主义者更是痛加驳斥。在这方面早期列宁比普列汉诺夫还要积极,他曾经严厉抨击“西方民主虚伪论”和“俄国公道论”:
  这种话完全是撒谎。哪一个俄国人都知道。俄国统治的公道是怎么回事……可是在欧洲其他一切国家里,工厂的工人和种田的雇农也都能参加国会:他们在全体人民面前自由她讲工人的贫苦生活。号召工人团结起来,争取比较好的生活。谁也不敢禁止人民代表讲这种话。没有一个警察敢动他们一根毫毛。总之,当时俄国马克思主义者的基本态度是:“资产阶级民主”是有局限的,而“人民专制”则是“反动”的。社会民主党人与自由主义者有区别。但可以结盟反对专制(沙皇专制和“人民专制”)——普列汉诺夫说是“分开走,一起打”;而社会民主党人与民粹主义则完全敌对——普列汉诺夫引克雷洛夫名谚“敌人的主意一定是坏的”。社会民主党人把是否为自由、民主而战看作分别真假社会主义的试金石。普列汉诺夫声称:任何一个共产主义者都不会说为了实现“平均”和“人民统治”“无论用怎样的手段都是一样的”。争取自由民主是我们“完全确定的政治纲领”“社会主义如果反对资产阶级的解放运动。就失去了它那种迂腐的天真,而成了政治的与社会的反动势力的工具”。
  普列汉诺夫尤其痛斥了那种只有“先进阶级”乃至“领导革命的先锋党”才能享有自由的民粹派主张。他大声疾呼:“在自由的国度中。每个人都应当有爱怎样想就怎样想、怎样想就怎样说的权利,而……在社会主义的政党中间,这种权利竟被人怀疑,这是可能的吗?俄国的社会主义者既在原则上承认了言论自由的权利,并把这样的要求列入自己的纲领,他们就不能只让那一自命为在当前革命运动时期有领导权的‘党’派来享受这一权利”。

  列宁把马克思的“专政”换成了民粹派的“专制”
  
  然而。俄国早期马克思主义者毕竟是从民粹主义者队伍中分化出来的。尽管像普列汉诺夫这样的人与民粹主义决裂十分彻底,但潜意识里深受民粹派影响,甚至实质上不是从反民粹主义,而是从“超民粹主义”角度来批判民粹派的也不乏其人,列宁就是一个典型。
  在当时俄国的马克思主义者中列宁可以说是个另类。他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对各种理论都能掌握而且娴熟地见机而用,很少考虑学理上的一贯性。因此他早年一方面跟随普列汉诺夫对“反对政治自由(据说这会使政权落到资产阶级手里)的彻头彻尾的民粹派观点”进行过口诛笔伐,大讲议会民主的好处,并把民粹派的“人民专制”理论斥为“警察民粹主义”。但另一方面,列宁深受其兄、民意党烈士亚历山大·乌里扬诺夫的影响,与民粹派传统的决裂是很不到位的。他对民粹派“亲农民”的倾向确实深恶痛绝。但同时对民意党的集权倾向情有独钟。在“英雄一群氓”说的启发下,列宁很早就提出“灌输论”,不时表露过先进者应当对落后的“多数”实行强制的观点。早在1902年他就曾明确地说:之所以需要无产阶级专政是因为俄国是个农民国家,而落后的农民,即俄国国民的大多数是靠不住的。如果无产阶级能够得到农民的支持,“那就用不着说‘专政’了,因为那时完全能够保证我们获得绝大多数。以至专政大可不必要了”。亦即:俄国需要“无产阶级专政”的根本原因不是沙皇的专制使革命者需要以暴抗暴,而是因为多数人即农民的“落后”使民主不利于无产阶级。
  列宁在这里把“专政”和民主(“获得大多数”)相对立,这是合乎“专政”一词之本义的。但他因此认为我们应该实行“专政”,却是此前马克思主义者从未有过的观点:尽管“农民落后论”是马克思以来的传统看法,并非列宁首创,但是此前的马克思主义者从农民落后论得出的结论只是在农民国家搞无产阶级革命和社会主义行不通,必须先经发达的资本主义改变农民国家,使无产阶级成为多数后才有可能。而列宁的说法隐含的结论却是:可以用先进少数 强制落后多数的“专政”来解决这个问题。这个观点显然与特卡乔夫的“人民专制”论一脉相承。
  应该指出。把“无产阶级专政”概念引进俄国的不是列宁,而是普列汉诺夫。正是他把这个词写进俄国社会民主党第一个纲领草案,从而开创了马克思一系的左派政党正式文件中出现“专政”一词的先例。但是普列汉诺夫这样做的出发点仍然是俄国作为当时欧洲最专制的国家无产阶级不能不以暴抗暴。因此,可能为了使纲领更有长远性而不仅仅是谋划革命的一个策略性文件,普列汉诺夫又把这个提法从第二个纲领草案中删除了。当时讨论者中只有列宁坚决抗议这一删除,他说:


秦暉:社会民主主義対「警察ポピュリズム」ーー「人民独裁」論とその転換(1)

2010-02-04 11:12:26 | Weblog

社会民主主义VS“警察民粹主义”:“人民专制”论及其转向


□ 秦 晖 《社会科学论坛》 2008年第05期
 


  内容摘要 马克思恩格斯讲的“无产阶级专政”是指一种战争状态下的临时措施。而民粹派讲的“人民专制”是先进者强迫落后者的政治常态,在俄国革命实践中,列宁用民粹派的“专制”换了马恩的“专政”,从而改造了俄国马克思主义,并成为后来苏联模式的思想基础。
  关键词 无产阶级专政;人民专制;马克思主义;民粹派
  作者简介 秦 晖,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教授
  
  民粹派讲“专制”:先进者必须强迫落后者
  
  马克思讲的“无产阶级专政”是在无产阶级尚无民主权利、马克思认为其解放只能通过内战的预设下,设想的一种内战时期以暴抗暴的临时措施。而在后来更为健全的民主国家,无产阶级正常参加宪政博弈,“专政”一般是用不上的。
  即便像俄国这样的专制国家。以暴抗暴的无产阶级专政概念为马克思一系的社会主义者所坚持,但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也从未设想过在和平时期作为正常政权无产阶级可以用“专政”来进行统治,更不用说以“专政”来“反对‘普遍、直接、平等、秘密的’选举”。因此毫不奇怪,当马克思主义传人俄国时。首先就与民粹派的“人民专制”理论发生了尖锐的冲突。
  与西方市民社会背景下形成的“西方社会主义一社会民主主义”(按:这是俄国马克思主义鼻祖普列汉诺夫的用词)不同,在俄罗斯村社一皇权社会背景下形成的俄国民粹派思想传统中“人民专制”的主张源远流长。这种思想虽然也有以暴抗暴之意,但本质上却是其“英雄驾驭群氓”理论的衍生物。以传统村社为思想资源的民粹派虽然号称崇拜“人民”,但这“人民”却是个抽象的整体,只能由少数英雄来代表,其余人等则通常“落后、僵化、思想一贯保守”。只是“1”后面的“0”,没有了“1”,“0”便失去了意义,于是就有了“少数人在夺取政权之后,必须‘迫使’多数人实行社会主义”的特卡乔夫理论。这就是所谓的“人民专制”国家。
  这种“人民专制”除了俄国本土文化的渊源外,它在西方的相似物就是布朗基的“优秀分子专政”。但在俄国,它的社会土壤比在西欧深厚得多。从民粹派的先驱车尔尼雪夫斯基起,直到特卡乔夫、涅恰也夫、吉霍米洛夫等很多俄国民粹派思想家都以这种“人民专制”论来抵制所谓“西方民主”。
  早在农奴制改革前夕,车尔尼雪夫斯基就指责当时“西方派”所争取的自由只是一种“极狭义的和纯粹形式的”“抽象的权利”。他认为穷人“一点也不珍视这种权利,而愿意以一个银卢布或甚至更便宜的代价把这一权利出让”。因此争取宪政毫无意义,对于人民来说重要的是以“无论什么手段”来实现均贫富。
  这样的思想逻辑后来便发展成了那种“反对政治自由(据说这只能使政权转到资产阶级手里)的彻头彻尾的民粹派分子的观点”。从19世纪60年代起,许多民粹派认为,人民唾弃了那“虚伪的”“资产阶级”自由,他们对“沙皇专制失望之后”就“只会走向人民专制”。这个专制将实行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原则:“谁不和我们站在一起,谁就是反对我们,谁反对我们,谁就是我们的敌人,而对敌人就应该用一切手段予以消灭。”民粹派把法国大革命中的雅各宾专政视为他们理想中“人民专制”的标本。他们当然不认为专政只是临时的。在他们看来,雅各宾专政在法国不幸为“资产阶级”的政治自由、立宪制度击败了,“在那里由于资产阶级的力量,专制的人民统治事实上没有建立起来”,而俄国将不同于法国,因为俄国资产阶级很弱小,所以“人民专制”一定会取得胜利。
  
  “人民专制”:从极左到极右
  
  显然,民粹派所说的“人民专制”不同于马克思所说的“无产阶级专政”,倒不在于“人民”不同于“无产阶级”。虽然后来苏联的官方理论批判说民粹派崇尚的“人民”主要是农民,不如“无产阶级”进步。但其实这两者的区别并不重要。这是因为:实际上特卡乔夫也并不认为广大庄稼汉可以成为“专制”者,他其实还是指“人民”中的少数“先进分子”来“专制”。而列宁也明确讲过无产阶级并非自然就“先进”,它必须经过少数先知的“灌输”,“社会民主党要把向工人灌输政治觉悟”作为最主要的任务,“阶级政治觉悟只能从外面灌输给工人”。
  两者真正本质上的区别在于“专政”不同于“专制”:在马克思那里,“专政”的理由是统治者不给无产阶级民主权利,他们必须以暴抗暴。而在特卡乔夫那里,“专制”的理由却是“多数人”顽冥落后,先进的少数必须对其实行强制。前者意在以暴抗暴,所以强制只是短暂的战时状态即所谓“专政”,而后者意在“改造”多数,所以哪怕是和平时期。只要多数人被认为还很落后,不配享有权利,就应当一直维持强制。因此“专制”成了正常状态。
  显然,这种最“革命”的“人民专制”理论距离真正的君主独裁只有一步之遥,而这一步是很容易跨过去的。事实上,在反沙皇的“极左”恐怖行动失败后,许多“人民专制”论者很快滑向“极右”。他们认为“西方民主”是最可恨的,而“人民”中的多数又如此愚昧,既然他们没有响应“人民专制”的号召,那么宁可让他们在沙皇领导下抵制“资产阶级的虚伪民主”吧!“警察民粹主义”的大腕A.吉霍米罗夫宣称:西方政党政治“有害于人民群众本身的利益”,立宪制只是“资产阶级组织的工具”,它产生的代议制政府只能是“资产阶级的代表机关”。而“依照人民的意见,最高政权是全民的,而绝不是阶级的代表机关。只是靠了这样的信念的牢不可破的稳定性,沙皇们的政权才得以维持”。所以“对于人民来说,在两害中间,专制的沙皇毕竟比立宪的沙皇要好些”。另一位著名的警察民粹主义者萨宗诺夫,后来的帮分子,则干脆连“两害相权取其轻”的幌子都不要,赤裸裸地为沙皇捧场,认为沙皇专制比只能为“富人”效劳的、“虚伪”的西方式民主更加“公道”。在他看来,西方的“统治机关是选举的,选出来的都是富人,富人管事情很不公道,他们欺压穷人。俄国的统治机关不是选举的,一切都由专制沙皇来管,沙皇高于一切人,既高于穷人也高于富人……沙皇对一切人都是公道的,不论对穷人和富人都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