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民主主义VS“警察民粹主义”:“人民专制”论及其转向
□ 秦 晖 《社会科学论坛》 2008年第05期
内容摘要 马克思恩格斯讲的“无产阶级专政”是指一种战争状态下的临时措施。而民粹派讲的“人民专制”是先进者强迫落后者的政治常态,在俄国革命实践中,列宁用民粹派的“专制”换了马恩的“专政”,从而改造了俄国马克思主义,并成为后来苏联模式的思想基础。
关键词 无产阶级专政;人民专制;马克思主义;民粹派
作者简介 秦 晖,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教授
民粹派讲“专制”:先进者必须强迫落后者
马克思讲的“无产阶级专政”是在无产阶级尚无民主权利、马克思认为其解放只能通过内战的预设下,设想的一种内战时期以暴抗暴的临时措施。而在后来更为健全的民主国家,无产阶级正常参加宪政博弈,“专政”一般是用不上的。
即便像俄国这样的专制国家。以暴抗暴的无产阶级专政概念为马克思一系的社会主义者所坚持,但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也从未设想过在和平时期作为正常政权无产阶级可以用“专政”来进行统治,更不用说以“专政”来“反对‘普遍、直接、平等、秘密的’选举”。因此毫不奇怪,当马克思主义传人俄国时。首先就与民粹派的“人民专制”理论发生了尖锐的冲突。
与西方市民社会背景下形成的“西方社会主义一社会民主主义”(按:这是俄国马克思主义鼻祖普列汉诺夫的用词)不同,在俄罗斯村社一皇权社会背景下形成的俄国民粹派思想传统中“人民专制”的主张源远流长。这种思想虽然也有以暴抗暴之意,但本质上却是其“英雄驾驭群氓”理论的衍生物。以传统村社为思想资源的民粹派虽然号称崇拜“人民”,但这“人民”却是个抽象的整体,只能由少数英雄来代表,其余人等则通常“落后、僵化、思想一贯保守”。只是“1”后面的“0”,没有了“1”,“0”便失去了意义,于是就有了“少数人在夺取政权之后,必须‘迫使’多数人实行社会主义”的特卡乔夫理论。这就是所谓的“人民专制”国家。
这种“人民专制”除了俄国本土文化的渊源外,它在西方的相似物就是布朗基的“优秀分子专政”。但在俄国,它的社会土壤比在西欧深厚得多。从民粹派的先驱车尔尼雪夫斯基起,直到特卡乔夫、涅恰也夫、吉霍米洛夫等很多俄国民粹派思想家都以这种“人民专制”论来抵制所谓“西方民主”。
早在农奴制改革前夕,车尔尼雪夫斯基就指责当时“西方派”所争取的自由只是一种“极狭义的和纯粹形式的”“抽象的权利”。他认为穷人“一点也不珍视这种权利,而愿意以一个银卢布或甚至更便宜的代价把这一权利出让”。因此争取宪政毫无意义,对于人民来说重要的是以“无论什么手段”来实现均贫富。
这样的思想逻辑后来便发展成了那种“反对政治自由(据说这只能使政权转到资产阶级手里)的彻头彻尾的民粹派分子的观点”。从19世纪60年代起,许多民粹派认为,人民唾弃了那“虚伪的”“资产阶级”自由,他们对“沙皇专制失望之后”就“只会走向人民专制”。这个专制将实行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原则:“谁不和我们站在一起,谁就是反对我们,谁反对我们,谁就是我们的敌人,而对敌人就应该用一切手段予以消灭。”民粹派把法国大革命中的雅各宾专政视为他们理想中“人民专制”的标本。他们当然不认为专政只是临时的。在他们看来,雅各宾专政在法国不幸为“资产阶级”的政治自由、立宪制度击败了,“在那里由于资产阶级的力量,专制的人民统治事实上没有建立起来”,而俄国将不同于法国,因为俄国资产阶级很弱小,所以“人民专制”一定会取得胜利。
“人民专制”:从极左到极右
显然,民粹派所说的“人民专制”不同于马克思所说的“无产阶级专政”,倒不在于“人民”不同于“无产阶级”。虽然后来苏联的官方理论批判说民粹派崇尚的“人民”主要是农民,不如“无产阶级”进步。但其实这两者的区别并不重要。这是因为:实际上特卡乔夫也并不认为广大庄稼汉可以成为“专制”者,他其实还是指“人民”中的少数“先进分子”来“专制”。而列宁也明确讲过无产阶级并非自然就“先进”,它必须经过少数先知的“灌输”,“社会民主党要把向工人灌输政治觉悟”作为最主要的任务,“阶级政治觉悟只能从外面灌输给工人”。
两者真正本质上的区别在于“专政”不同于“专制”:在马克思那里,“专政”的理由是统治者不给无产阶级民主权利,他们必须以暴抗暴。而在特卡乔夫那里,“专制”的理由却是“多数人”顽冥落后,先进的少数必须对其实行强制。前者意在以暴抗暴,所以强制只是短暂的战时状态即所谓“专政”,而后者意在“改造”多数,所以哪怕是和平时期。只要多数人被认为还很落后,不配享有权利,就应当一直维持强制。因此“专制”成了正常状态。
显然,这种最“革命”的“人民专制”理论距离真正的君主独裁只有一步之遥,而这一步是很容易跨过去的。事实上,在反沙皇的“极左”恐怖行动失败后,许多“人民专制”论者很快滑向“极右”。他们认为“西方民主”是最可恨的,而“人民”中的多数又如此愚昧,既然他们没有响应“人民专制”的号召,那么宁可让他们在沙皇领导下抵制“资产阶级的虚伪民主”吧!“警察民粹主义”的大腕A.吉霍米罗夫宣称:西方政党政治“有害于人民群众本身的利益”,立宪制只是“资产阶级组织的工具”,它产生的代议制政府只能是“资产阶级的代表机关”。而“依照人民的意见,最高政权是全民的,而绝不是阶级的代表机关。只是靠了这样的信念的牢不可破的稳定性,沙皇们的政权才得以维持”。所以“对于人民来说,在两害中间,专制的沙皇毕竟比立宪的沙皇要好些”。另一位著名的警察民粹主义者萨宗诺夫,后来的帮分子,则干脆连“两害相权取其轻”的幌子都不要,赤裸裸地为沙皇捧场,认为沙皇专制比只能为“富人”效劳的、“虚伪”的西方式民主更加“公道”。在他看来,西方的“统治机关是选举的,选出来的都是富人,富人管事情很不公道,他们欺压穷人。俄国的统治机关不是选举的,一切都由专制沙皇来管,沙皇高于一切人,既高于穷人也高于富人……沙皇对一切人都是公道的,不论对穷人和富人都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