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孤,本名寶符,開元末,玄宗召見,賜名延賞,取「賞延于世」之義]
蔭位
↓
左司御率府兵曹參軍
↓
[博涉經史,達于政事,侍中、韓國公苗晉卿見而奇之,以女妻焉。肅宗在鳳翔,擢]
監察御史
賜緋魚袋
↓
殿中侍御史
↓
[關內節度使王思禮請為從事]
關內節度使[王思禮]從事
↓
河東[王思禮]行軍司馬
太原少尹
北都副留守。
↓
給事中
↓
御史中丞
↓
銀青光禄大夫
行中書舍人
上柱國
河東郡開國公
↓
検校河南尹 大暦2.7
兼御史中丞
充東都副留守河南水陸転運使
仍充諸道営田副使專知都畿営田事
銀靑光禄大夫
[河洛久當兵沖,閭井丘墟,延賞勤身率下,政尚簡約,疏導河渠,修築宮廟,數年間流庸歸附,邦畿復完,詔書褒美焉。時罷河南、淮西、山南副元帥,以其兵鎮東都,延賞權知東都留守以領之,理行第一]
↓
權知東都留守 大暦5.1~6.5
兼御史大夫
↓
御史大夫 大暦6.5
[初,上封人李少良潛以元載陰事聞,載黨知之,奏少良狂妄,下御史台訊鞫,欲有所屬。延賞不承其意]
↓
揚州大都督府長史 大暦6.8
淮南節度觀察等使
御史大夫
[屬歲旱歉,人有亡去他境者,吏或拘之。延賞曰:「夫食,人之所恃而生也,此居而坐斃,適彼而可生,得存吾人,又何限于彼也。」乃具舟楫而遣之,俾吏修其廬室,已其逋債,而歸者增于其舊。邊江之瓜洲,舟航湊會,而縣屬江南,延賞奏請以江為界,人甚為便。]
↓
母憂去職 大暦8
↓
檢校禮部尚書 大暦11.4
江陵尹
兼御史大夫
荊南節度觀察使。
↓
檢校兵部尚書 大暦14.11
成都尹
兼御史大夫
上柱国
魏国公
光禄大夫
充劍南西川副大使管内度支管田観察處置等使
[建中四年十一月,部將西山兵馬使張朏以兵入成都為亂,延賞奔漢州鹿頭,戍將叱干遂等討之。其月,斬朏及同惡者,復歸成都。先是兵革屢擾,自天寶末楊國忠用事南蠻,三蜀疲弊,屬車駕遷幸;其後郭英乂淫崔寧之室,遂縱崔寧、楊琳交亂;及崔寧得志,復極侈靡,故蜀土殘弊,蕩然無制度。延賞薄賦約事,動遵法度,僅至庶富焉。]
↓
加検校吏部尚書
↓
加同平章事
↓
[建中末,駕在山南,延賞貢奉供億,頗竭忠力焉。駕在梁州,倚劍南蜀川為根本。貞元元年,以宰相劉從一有疾,詔征]
中書侍郎 貞元1.6/1.8
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成都尹
光禄大夫
充劍南西川副大使管内度支管田観察處置等使
↓
[李晟不協,晟表論延賞過惡,德宗重違晟意,延賞至興元,改授]
左僕射 貞元1.8
罷相
↓
[晟入朝,詔晟與延賞釋憾,德宗注意于延賞,將用之。會浙西觀察使韓滉來朝,嘗有德于晟,因會宴說晟使釋憾,遂同飲極歡,且請晟表薦為相,晟然之,于是復加]
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貞元3.1
↓
[蓋以延賞挾怨罷李晟兵柄,由是武臣不附。自建議減員之後,物議不平。]
「諸州府停減及所留官,併合厘務。其中有先考滿及充職掌,遇停減或恐公務有闕,宜委于合停官中取考淺人清白干舉者,留填闕官,差攝訖聞奏。但取才堪,不限資序。如當州官少,任以鄰州官充。其州縣諸色部送,准舊例以當州官及本土寄客有資產干了者差遣。」
[及減員人衆,道路怨歎,日聞于上。侍中馬燧奏減員太甚,恐不可行;太子少保韋倫及常參官等各抗疏以減員招怨,並請復之;浙西觀察使白志貞亦以疏論。時廷賞疾甚,在私第;李泌初為相,採于群情,由是官員悉復。
]
薨 貞元3.7
贈太保
61才
謚成肅
子弘靖
蔭位
↓
左司御率府兵曹參軍
↓
[博涉經史,達于政事,侍中、韓國公苗晉卿見而奇之,以女妻焉。肅宗在鳳翔,擢]
監察御史
賜緋魚袋
↓
殿中侍御史
↓
[關內節度使王思禮請為從事]
關內節度使[王思禮]從事
↓
河東[王思禮]行軍司馬
太原少尹
北都副留守。
↓
給事中
↓
御史中丞
↓
銀青光禄大夫
行中書舍人
上柱國
河東郡開國公
↓
検校河南尹 大暦2.7
兼御史中丞
充東都副留守河南水陸転運使
仍充諸道営田副使專知都畿営田事
銀靑光禄大夫
[河洛久當兵沖,閭井丘墟,延賞勤身率下,政尚簡約,疏導河渠,修築宮廟,數年間流庸歸附,邦畿復完,詔書褒美焉。時罷河南、淮西、山南副元帥,以其兵鎮東都,延賞權知東都留守以領之,理行第一]
↓
權知東都留守 大暦5.1~6.5
兼御史大夫
↓
御史大夫 大暦6.5
[初,上封人李少良潛以元載陰事聞,載黨知之,奏少良狂妄,下御史台訊鞫,欲有所屬。延賞不承其意]
↓
揚州大都督府長史 大暦6.8
淮南節度觀察等使
御史大夫
[屬歲旱歉,人有亡去他境者,吏或拘之。延賞曰:「夫食,人之所恃而生也,此居而坐斃,適彼而可生,得存吾人,又何限于彼也。」乃具舟楫而遣之,俾吏修其廬室,已其逋債,而歸者增于其舊。邊江之瓜洲,舟航湊會,而縣屬江南,延賞奏請以江為界,人甚為便。]
↓
母憂去職 大暦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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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校禮部尚書 大暦11.4
江陵尹
兼御史大夫
荊南節度觀察使。
↓
檢校兵部尚書 大暦14.11
成都尹
兼御史大夫
上柱国
魏国公
光禄大夫
充劍南西川副大使管内度支管田観察處置等使
[建中四年十一月,部將西山兵馬使張朏以兵入成都為亂,延賞奔漢州鹿頭,戍將叱干遂等討之。其月,斬朏及同惡者,復歸成都。先是兵革屢擾,自天寶末楊國忠用事南蠻,三蜀疲弊,屬車駕遷幸;其後郭英乂淫崔寧之室,遂縱崔寧、楊琳交亂;及崔寧得志,復極侈靡,故蜀土殘弊,蕩然無制度。延賞薄賦約事,動遵法度,僅至庶富焉。]
↓
加検校吏部尚書
↓
加同平章事
↓
[建中末,駕在山南,延賞貢奉供億,頗竭忠力焉。駕在梁州,倚劍南蜀川為根本。貞元元年,以宰相劉從一有疾,詔征]
中書侍郎 貞元1.6/1.8
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成都尹
光禄大夫
充劍南西川副大使管内度支管田観察處置等使
↓
[李晟不協,晟表論延賞過惡,德宗重違晟意,延賞至興元,改授]
左僕射 貞元1.8
罷相
↓
[晟入朝,詔晟與延賞釋憾,德宗注意于延賞,將用之。會浙西觀察使韓滉來朝,嘗有德于晟,因會宴說晟使釋憾,遂同飲極歡,且請晟表薦為相,晟然之,于是復加]
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貞元3.1
↓
[蓋以延賞挾怨罷李晟兵柄,由是武臣不附。自建議減員之後,物議不平。]
「諸州府停減及所留官,併合厘務。其中有先考滿及充職掌,遇停減或恐公務有闕,宜委于合停官中取考淺人清白干舉者,留填闕官,差攝訖聞奏。但取才堪,不限資序。如當州官少,任以鄰州官充。其州縣諸色部送,准舊例以當州官及本土寄客有資產干了者差遣。」
[及減員人衆,道路怨歎,日聞于上。侍中馬燧奏減員太甚,恐不可行;太子少保韋倫及常參官等各抗疏以減員招怨,並請復之;浙西觀察使白志貞亦以疏論。時廷賞疾甚,在私第;李泌初為相,採于群情,由是官員悉復。
]
薨 貞元3.7
贈太保
61才
謚成肅
子弘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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