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沒寫這個類別的網誌了
第二年freelance拍攝這個活動
難度在於需要即時交相片
而且現場的燈光也不是特別容易拍出好相片
去年即時交出的部份相片 (而且是最重要的那幾張!!) 不堪入目
這次學乖了
去年逆天對抗現場燈光 (妄想單靠一支閃光燈!!)
今年決定在現場燈光著墨
提早到現場調整台上的射燈
盡可能減少台上背景與主體的光差
這樣光閃燈沒補到主題也不會差太多
60分和80分的分別
剩下的20分靠raw即場後製 (新聞稿用的那幾張)
這次即時交出去的相片最少也有60分
同場另外有兩位攝影師
都拿著不錯的器材
聽説是義工
但交出來的相片挑不出半張能用
結果還是只能在我的相片裡挑
還好我有加減拍一下台下的情況 (我主要負責台上)
周星馳作品《喜劇之王》
雖然他們沒礙到我
或許是我想太多
但不收錢就可以隨便拍嗎?
對方因你是義工不跟你計較是一回事
但交出合理質素的相片是很基本的吧?
還是我要求太高了?
拍完丟下記憶卡便閃
你是攝影師?還是快門操作員?
可能想太多了
但不止攝影
接翻譯 / 校譯案子時
也見過不少google translate水平的翻譯
連自己也不尊重自己的專業
又怎能要求別人尊重你?
在此以這篇碎碎唸
提醒自己
不要忘記這一份堅持
2019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