蔵書目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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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对武汉军区公告的复电」「对武汉事件的指示」 毛泽东 (1967.7)

2023年10月08日 | 文化大革命 3 二月逆流、武漢事件

 

  中央对武汉军区公告的复电》 
      (一九六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周、中央文革小组:
  拟复电如下,请讨论酌定。
                 毛泽东
  
  一、你们现在所采取的立场和政策是正确的,公告可以发表。
  二、对于犯了严重错误的干部,包括你们和广大革命群众所要打倒的陈再道同志在内,只要他们不再坚持错误,认真改正,并得到群众谅解了以后,仍然可以站起来参加革命行列。 
  三、要向思想不通的某些人员和百万雄师群众做工作,使他们转变过来。
  四、要向左派作工作,不要乘机报复。 
  五、要警惕坏人捣乱,不许破坏社会秩序。 
  
  对武汉事件的指示
    (一九六七年七月)
  
  本来军内的问题没有机会解决,武汉问题发生了,就有机会解决了,机会是他们给的。
          ✕        ✕        ✕
  全国都应该从武汉事件中学习。全国支持武汉地区,武汉地区的斗争推动了全国的工作。一年来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当然有点乱。这里乱那里也乱,没有什么关系。象武汉这是很好的事,矛盾暴露了就好解决。
  武汉一小撮人的叛变行为可以使全国的解放军、革命造反派、群众组织从中得到教育。
  这次文化大革命损失是最小最小最小的,成绩是最大最大最大的。
          ✕        ✕        ✕
  对“百万雄师”一个也不抓,几个坏头头让他们自己检举。

〔蔵書目録注〕
  
  上の「复电」と「指示」は、いずれも武漢版五冊本『毛泽东思想万岁』の第一册に掲載されているものである。
  また、「复电」は、『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十二册  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发行 1981年1月第1次印刷  内部发行  に、「中央关于武汉“七・二〇事件” 给武汉军区党委的复电」(一九六七年七月二十五日)』として、「对《给武汉市革命群众和广大战指员的一封信》稿的批语和修改(一九六七年七月二十五日)」と共に掲載され、注釈もある。
  さらに、『中共中央文件汇编』(1968.5 )でも、「复电」を含む文件等を見ることが出来る(下の文)。
  なお、これら三種の書籍にある「复电」は、若干の字句等の異同がある。

 

          中央文件

转交中央对武汉军区的看法复电:
  现将林副主席批发的中央“对武汉军区公告的复电”转发给你们。请各军区、空军:昆指、成指,民航总局,直成立即将此电文件格式印发给连队和机关支队,迅速进行传达学习,坚决遵照执行。 
           空军党委
            一九六七年七月二十八日
 
       中央办公厅文件

各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军事管制委员会,各事区、各省军区、各总部:
  中央决定,中央式武汉军区公告复电可内部传达到连队和公社武装干事(地方上可传达到与部队相应的干部),但不要对外张贴,现将复电全文发去,请即遵照办理。
           中共中央办公厅 
    中发(67)227号
             一九六七年七月三十日 
附中央复电:
“中共武汉军区党委”:
  七月二十四日二十时十分来电并所附武汉部队公告全文已经收到。中央进行了讨论。认为(一)你们现在所采取的立场和政策是正确的,公告可以发表。(二)对于犯了严重错误的干部,包括你们和广大革命群众所要打倒的陈再道同志在内,只要他们不再坚持错误,认真改正,并为广大革命群众所谅解了以后,仍然可以站起来参加革命行列。(三)要向思想不通的某些部队人员和百万雄师做工作,使他们转变过来。(四)要向左派做工作,不要乘机报复。(五)要警惕坏人捣乱,不许破坏社会秩序。 
               中央
             一九六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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