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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物狗享受公款消费 広州貪腐又引熱議 ZT

2010-02-28 17:39:04 | Weblog
宠物狗享受公款消费 广州贪腐又引热议

● 杨永欣 广州特派员
  广州某局下属一事业单位每年收入1000多万元(人民币,下同,1新元约4.8元人民币),只需上交300多万元,剩下600多万元成了单位领导和职工们嘴里的“肥肉”。为退休后路着想,领导们动用70多万元买商业保险,有的职工用公款买LV包、2万5000元买一只的缅甸玉手镯,还有职工拿给宠物狗洗澡的发票报销,职工以假发票套现达400多万元。

  这个单位的出纳曾提醒领导这种做法不对,但第二个月就被降了工资。

  在近日举行的广州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上,广州市监察局局长谢宝怀透露了去年广州市案件查处情况,并特别提到了以上事业单位职工开假发票套现400万元的详情。

  一经报道,公款被乱用、侵吞立即再度成为中国舆论和网民热议的课题,而其中最被关注的是政府单位的监管问题。

  广州《羊城晚报》的时评说:“巨额公款被某些人用‘低级’到足以让人笑掉大牙的手段收入私人囊中,板子到底该打在谁身上?在我看来,鞭打贪婪之人自不必说,而更应拷问的是监管制度的缺位。”

  “拿该案发单位来说,收入多少,余下多少,怎么使用,该向谁汇报,谁来审核,这些环节恐怕一直都处于‘空档’状态,乃至还发生单位出纳好意提醒领导‘这种做法不对’被降工资的咄咄怪事。其严重性和破坏性,已经不能仅仅用私分几百万元这个数字来衡量,而是对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的公然藐视。不难想象,如果相关制度健全,监管到位,公款收支常见阳光,即使这个单位的领导和某些职工吃了豹子胆,恐怕也不至于猖狂到宠物狗也享受公款消费待遇的程度。”

  东方网刊登的一篇时评则说,假发票套现可以得逞,创收没有全额纳入预算管理也是个祸根。“一个年收入1000多万元的事业单位,在其上交300多万后,剩下的600多万元,照说也要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不能任凭其想怎么花就怎么花。单位实在花不掉,变招让职工以假发票套现,这与私分公款没有什么区别。主管者给予太大的自由支配权,这在客观上成了诱使其违规的一个重要原因。”

  网民对于这个事件也愤愤不平,各大网上论坛讨论热烈,他们的看法包括:“似新闻,其实心酸,官场腐烂,无奇不有”、“要加大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力度,不能层级相互,最好账目公开让老百姓监督”、“法纪有政策,贪腐有对策,权力无约素束,公有变私用 ”、“干脆吃喝嫖赌花的钱都能报销,以刺激内需”。

本報記者提問 敏感問題失蹤 ZT

2010-02-28 17:24:42 | Weblog
本報記者提問 敏感問題失蹤

【明報專訊】一如去年,溫家寶的網上交流會,網民發問熱情,僅網站上的提問便多達6.5萬條,手機上網提問更達20萬條以上。不過,本報記者昨日嘗試提出《零八憲章》、維權等問題,均石沉大海,而就算是成功通過的不敏感問題,亦要等候10多分鐘才顯示出來。


本報記者所提的包括劉曉波事件、譚作人案等,同時亦有關於拆遷、教改等非敏感問題。雖然輸入後網站均表示「提問成功」,但網上卻不見顯示,僅一條有關火車票實名制會否正式實行的問題被貼出,但是在記者輸入後15分鐘才出現。縱觀網上,除了樓市、民生、教育等「大路」問題外,亦鮮見其他範疇的提問。


有線新聞台也表示,該台記者透過中國政府網提出多條跟香港有關問題,包括問溫總對香港公民黨和社民連推動變相公投的看法,中央是否將香港樂施會定性為非法組織等,但均沒有在網頁中顯示出來。

北京大学“2009中国公民社会発展十大事件”(図) 2 ZT

2010-02-28 17:08:21 | Weblog
第六、《慈善法》进入立法程序 有望改善中国慈善制度环境

事件阐释:2009年,作为慈善事业基本法的《慈善法》起草完毕,正式进入立法程序。新的法律对于当前涌动的慈善冲动以及因慈善而引发的各种矛盾,将从法律上给予保护、支持和廓清,并进行必要的规制。2006年,《慈善法》即已列入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计划中。2009年2月,曹旺欲捐赠股票作慈善,终因制度障碍受阻;7月14日,公盟法律研究中心由于涉嫌漏税被罚款,由工商注册引发的身份尴尬广受关注;8月,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披露,“5·12”地震捐款去向不明,多数进入政府财政专户,引发众多质疑;11月15日,中华慈善总会接到群众举报发现格列卫药品遭骗取。在这种背景下,《慈善法》列入立法程序对规制中国公益慈善事业的正常、有序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上榜理由:当代中国社会结构的巨变产生了对社会慈善有效供给的极大需求。在慈善领域,资源的不足、渠道的不畅、运作的不规范以及价值观的滞后,都呼吁法律提供监督与保障的制度性框架。此事件表明慈善作为社会领域的核心制度得到了立法决策的认可。有理由相信,中国社会正朝着向善的社会迈进。

第七、网民反对绿坝软件,工信部暂缓安装


事件阐释:2009年5月19日,工信部下发通知,要求7月1日之后在境内生产、销售的个人计算机出厂时应预装一款叫“绿坝·花季护航”的软件,称该软件能起到过滤色情、暴力、反动的信息的作用,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工信部以4170万元人民币采购绿坝软件,供网民免费使用。通知正式公布后,立即引起网民激烈反对,很多质疑的声音担心这一举措背后可能包含政府强化互联网控制、限制信息流动的考虑,同时对政府的善意保护能在多大程度上净化复杂的网络环境表示怀疑。8月13日,工信部部长李毅中表示,暂停在所有电脑上强制安装绿坝软件,公共政策在民意表达后发生转变。

上榜理由:花季没有“被护航”,体现出公民对自身言论自由权利的警醒与觉悟,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由悲情向戏谑、反讽、隐喻化转变,凸显了公民的从容与自信,也深刻揭示出道良善旗号背后的权力利益场中的盘根错节。在舆论监督下,政府对公意的尊重与回应,对沟通对话的理解与善待,显现了公民社会的力量。

第八、李涛等公民以身“试”法推进政府预算公开


事件阐释:从2006年起,公民李涛等向15个中央部委、18个地方政府提出了查看预算案的申请。他们将自己称为“公共预算观察志愿者”。2009年5月27日,李涛看到了深圳市政府的2008年度部门预算草案;10月27日,卫生部向他们公布了一份接近完备本级部门预算;2009年10月,广州市财政局率先在网站上公布了广州市114个政府部门的预算,供浏览者免费下载。至此,全国舆论一片喝彩声,李涛被公众亲切地称为“民间查账人”。

上榜理由:政府预算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关乎民众的切身利益和公共政治的核心概念。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落实需要公民的积极参与。以身“试”法者把全新的公民参与理念引入转型中国,推动了政府预算的公开化进程。宪政的有效运转,既有赖于各个专门领域的逐步推动,也需要官民之间的良性互动。

第九、“公盟法律研究中心”受处罚



事件阐释:2009年7月14日,北京市国税局和地税局经过两个月的查账,向北京公盟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下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认为公盟存在偷税行为,责令补税和罚款共计142万元。7月17日,北京市民政局决定取缔“公盟法律研究中心”并予以执行;7月29日,许志永被海淀区检察院以涉嫌偷税罪批捕;7月31日,公盟网站被关闭。11月24日,许志永获得取保候审,公盟税案就此告一段落。“公盟税案”是工商注册的社会组织遭遇的典型的社会尴尬,在社会引起了巨大反响,江平、茅于轼、贺卫方等法律界、经济界的知名学者呼吁政府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公盟事件,要求撤销取缔公盟的错误决定,而众多网友也加入到声援队伍中。

上榜理由:双重管理体制导致了为数不少的非营利组织到工商部门进行登记,以解决组织合法性问题。这种名实不符的现象,既给行政监管带来了诸多困难,也大了非营利组织的法律风险。这一事件警示类似组织重视自身的合法身份和遵循法律规则的重要性,同时重申相关制度的改革对于公民社会健康发展的意义。




第十、中华环保联合会启动全国首例社团组织环境公益诉讼

事件阐释:2009年7月6日,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受理案件通知书,正式对中华环保联合会诉江苏江阴港集装箱有限公司环境污染侵权纠纷案立案审理,在当地村民就环境污染问题向政府进行多次反映和上访均无明显成效后,我国首例由环保社团作为原告主体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全面启动。2009年7月28日,中华环保联合会诉清镇市法院提起环境公益行政诉讼正式立案。被告清镇市国土资源局于8月28日作出了撤回有潜在污染环境危险的百花湖风景区冷饮厅加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的决定,原告中华环保联合会当庭提出撤诉,全国首例由社团发起的环境公益行政诉讼案结束。

上榜理由:现行法律的限制致使众多公益案件难以进入诉讼程序,公共利益的维护缺乏最后法律防线。本案中社会组织得以成为环保领域公益诉讼代表人,开创了环境公益诉讼的先河。为公共利益仗义代言,不仅需要热忱、勇气和信心,更需要主体资格的确认和法律程序的通畅。在后者还存在提升空间时,本案为社会组织在更多领域维护公共利益树立了典范。

北京大学“2009中国公民社会発展十大事件”(図) 1 ZT

2010-02-28 17:02:24 | Weblog
北京大学“2009中国公民社会发展十大事件”(图)

1月21日,北京大学公民社会发展论坛2010发布了“2009中国公民社会发展十大事件”。

第一、“5.12”地震捐资去向成社会关注焦点

事件阐释:2009年8月12日,由中国扶贫基金会、南都公益基金会和中国社会组织促进会三家发起的为期三天的“社会组织 5•12行动论坛暨公益项目交流展示会”在京举行。会上,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的一支团队经过半年调研得出结论,这笔高达767.12亿元的抗震救灾捐赠款中,极可能80%左右流入了政府的财政专户,变成了政府的“额外税收”,由政府部门统筹用于救灾和灾后重建。这一事件经《中国青年报》首次报道后,引起了各媒体的广泛关注,有关地震捐款去向问题引发了巨大的争议。在公民的强烈关注和呼吁下,2010年1月,四川省民政厅通过网络、平面媒体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示“5·12”汶川地震灾害接收社会捐赠资金的使用情况。民政部亦表示,民政部向国务院提交的《慈善法》草案中已涉及善款用途反馈,民政部还将出台募捐管理条例,拟详细规定慈善组织向捐赠人反馈的具体形式。

上榜理由:本事件凸显中国慈善体制的现状,引发了对政府在慈善领域的地位和角色的深度思考。在呼吁还慈善以民间本色的同时,社会组织的能力建设和慈善平台的构筑也进入公众视野。无论是构建更为透明、理性、科学的慈善体制,还是促成慈善资源合理高效地分配,不可或缺的是政府和公众对社会组织最起码的信任和信心。

第二、北大法学院五教授联名建言废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事件阐释:2009年12月7日,北京大学法学院五位教授沈岿、王锡锌、陈端洪、姜明安、钱明星以公民名义致信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废止或修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相关条款。五位教授认为,现行条例已不适应经济、社会的巨大发展,且与《宪法》、《物权法》、《房地产管理法》保护公民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原则和具体规定存在抵触,导致了城市发展与私有财产权保护两者间关系的扭曲。实际执行过程中的补偿不当、不及时,暴力强拆等问题已经引发了激烈的社会矛盾,钉子户、自焚等激烈行为屡见报端。五位教授建议,立法机关应以法制协调统一原则为基础,对《拆迁条例》进行审查,以建立合法、公平、公正的房屋拆迁法律关系。12月6日,国务院表示已就修改条例展开调研,对其与《宪法》、《物权法》等上位法之间的矛盾之处的审查工作也已列入日程。时隔不久,国务院法制办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先后与建言的北大教授座谈,征求修改法规的具体建议。

上榜理由:中国城市化进程中因城市拆迁引发的极端事件并非个案。北京大学法学院五教授公开向政府建言废改《城市房屋拆迁条例》,积极带动公众舆论转向建设性讨论,并获得了国家立法部门的迅速回应,就法规修改征询各方意见。公民社会不仅需要公共参与,更需要专业参与,以利有效推动制度建设,实现社会公正。

第三、24家公益基金会建议国务院对财税部门免税政策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事件阐释: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颁布实施至今已近两年,由于相关问题未能明确,包括基金会在内的所有非营利组织的税收优惠政策一直悬而未决。2009年11月11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就此发布两个通知《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和《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进行细化揭示。由于其内容涉嫌与上位法抵触,并将进而侵害非营利组织的合法权益及公共利益,12月22日,南都公益基金会、友成企业家扶贫基金会、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等九家基金会就此提出质疑,联合签署要求国务院对此进行违法性审查,并同时致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提出就相关问题沟通的请求。三天后,另外15家公益基金会也参与进来,联署基金会达到24家。

上榜理由:对公益组织予以所得税优惠政策是税法确立的规则,凸显国家鼓励、培育和发展公益组织的胸怀、气度与智慧。基金会面对涉嫌抵触上位法、进而将会严重影响本领域和社会公益发展的部门规范性文件,积极回应,联合行动,彰显了中国公民社会在行动能力和法律意识方面都达到了新的高度。

第四、农民工张海超坚持“开胸验肺”推动职业病相关法规出台


事件阐释:2009年6月22日,在企业拒绝为其提供相关资料,职业病防治所作出“肺结核”的诊断的情况下,为证明自身所患确为尘肺病,28岁的河南农民工张海超强烈要求“开胸验肺”。其自残行径引起了社会对尘肺病及张海超本人的极大关注,张海超最后获赔61万元。按照国家职业病防治法相关规定,职业病的鉴定由当地职业病防治所进行,并需用人单位出具相关证明,这一规定使得很多维权的员工连被鉴定的资格都无法获得。“开胸验肺”事件促使与职业病相关的法规制度得到了改良:河南多所省级医院获得了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卫生部发布的新版《尘肺病诊断标准》于11月1日起实施;《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也相继出台,明确提出要严肃查处违反职业病防治法、损害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的违法行为,并将职业病防治列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

上榜理由:个体在面临制度这堵坚实的墙时几乎没有赢的希望。但是本事件中小人物的悲剧进入公众舆论之后,政府对于社会公意作出及时回应,转化为促进现实制度变革的巨大动力。制度是刚硬而冷酷的,但是由众多个体凝聚的温暖足以融化坚冰。希望社会的进步将不再以个人的牺牲作为沉重代价。

第五、番禺居民理性抵制垃圾焚烧厂选址


事件阐释:2009年9月,番禺区历经三年多调研和选址论证,初步确定大石街会江村现大石简易垃圾处理厂作为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选址,并取得规划部门的项目选址意见书。消息公布后,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众多小区居民纷纷联合起来,通过集体签名、派发传单、口罩秀等多种形式进行反抗运动。小区业主还自发组成“垃圾焚烧站考察团”前往白云区李坑垃圾焚烧站厂实地考察抵制建厂。12月10日,番禺区政府表示,暂缓垃圾发电厂项目选址及建设工作,并启动有关垃圾处理设施选址的全民讨论。番禺近三个月的维权取得阶段性突破,此事件被视为公民理性维权、官民良性互动的样本。

上榜理由:新兴中产阶级的成熟与理性,公民参与方式的多样与智慧,周边选址居民、网民、媒体等各类公民的积极参与和表达,共同促成集体行动,引发公众舆论,最终引起政府对公意表达的尊重与支持。结果,居民保护了自己的切身利益,公众强了社区意识、环保意识,媒体维护了自身的新闻品格,政府学会了协商与对话,由此生动地体现了中国公民社会在具体时空的运行。



両会前夕 謝福林妻子遭監控 ZT

2010-02-28 16:55:43 | Weblog
两会前夕 谢福林妻子遭监控

两会前夕,各地对异议、维权人士加强监控,甚至包括一些异议、维权人士的家属。
昨天晚上,金焰女士接到芙蓉区浏正街派出所电话,要求其星期一到派出所有事情要问,金焰女士表示没时间,随后又接到自称为区政府工作人员的电话,说有事情要找她,金焰女士表示星期一要到医院去做检查,对方表示要派人一起去,被金焰女士拒绝,对方又表示派车送金焰女士去医院检查,也被金焰女士拒绝。
今天下午两点多钟,谢福林家所属的长沙市芙蓉区政府派了几位巡防治安人员对谢福林妻子金焰女士进行监控,目前监控人员正在谢福林家里。 (博讯 boxun.com)

金焰女士电话:13637499975 [博讯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博讯 boxun.com)







朱金娣等上海访民春节前看望躲藏在桥洞中的陈建芳


(维权网信息员穆仔报道)本网曾就陈建芳被抓捕及失踪个案,进行过多次报道。今天上海部分访民对陈建芳的安危表示出极大的担忧,希望媒体及外界关注陈建芳的命运。

本网最后一次接到陈建芳的求救电话是在大年二十九的深夜12点左右,当时她已经一天多没吃东西了。而就在当天她也给几位访民朋友打了电话,表示她决心誓死捍卫自己的人身自由,以后再没人有过她的任何消息,而她的电话处于无声状态,既不是关机也不是占线。

5年前陈建芳的责任田及房屋在城市改建中被强占,从此她不仅失去了生活的依靠,也没有了住所。衣食无着的她在申诉无门中,选择了到北京上访,在上访中被威胁、警告、数次拘留并被殴打致伤。

陈建芳曾说过,我只想拿回属于我自己的财产、房屋,为什么就办不到?在维护自己财产权的过程中,反而遭到更严重的侵害,常常是失去自由,还要被政府某些人辱骂威胁,甚至是殴打关押,难道在中国真没有老百姓讲理的地方吗?

上海部分访民认为,这次陈建芳失踪,显然是被政府关进了监狱,以防止她两会及世博会上访。

http://crd-net.org/Article/Class53/201002/20100228002205_20126.html (博讯 boxun.com)

民族、宗教矛盾成中国死結,智囊建議双京東西分治 6 ZT

2010-02-28 16:40:21 | Weblog
协会:据调查,超星特大家族盗版团伙来自河南汤阴县,他们的服务器有的在北京,有的在平顶山,可见一直把河南作为盗版基地。超星表面上的“带头大哥”是史培斌,此人大字不识,却注册了北京时代超星等多家公司。他的儿子史超、史强、史昊都在北京频繁地注册了一大堆公司,史超是真正的“带头大哥”。史培斌的女儿史松在超星连锁公司掌握财务,史培斌的女婿朱平掌握电子书下载量等公司机密。股东和副经理阙超是他们的河南老乡。加上经常在媒体露面的阎云、秦波涛、纪宝根、薛斐、王茜、可静、张慧敏等等,法律顾问周林还是你们社科院的,有一个暗中的股东刘迪也是你们社科院的。超星家族在国内靠盗版发了横财,移民到加拿大,但主要活动地区还在中国,因为这是盗版冒险家的乐园。最引人瞩目的是,超星的大股东是四川郎酒集团,中央电视台的广告标王,也就是说,投资盗版比酿酒还有味道。〔见《豪掷3亿元广告的“西南标王”郎酒集团是中国最大盗版集团的大股东》,http://www.gudianxue.com/newsxx.asp?news_id=737〕
吴锐:这些人因为超星盗版快20年,没有事发,所以特别猖狂,可是法律条文躺在那里,随时可以请他们入瓮。2004年12月,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打击盗版的刑事司法解释,把非法盗版、复制、发行作品的数额从1000份下降到500份,即卖盗版500份就构成犯罪。2007年4月5日公布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五条:“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结合中国《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三十一、三十五条,超星特大规模盗版早已构成严重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2007年4月17日《人民日报》、5月22日和29日《每日经济新闻》、6月4日《中国经济周刊》、8月5日《方圆法治》(最高人民检察院主办)等几十家报刊的记者调查,充分揭露了超星公司采取频繁注销公司、变更法人代表等方式,变着戏法干盗版。例如2007年6月6日《新京报》发表记者对400学者联合起诉超星的跟踪调查,同时发表斯伟江先生《超星图书馆“吸星大法”,可休矣》,明确了肆虐 15年之久的超星盗版团伙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打击盗版一靠法律二靠政府。
协会:著名历史学家余英时前一阵讲,外国公司在中国不行贿根本不行。您看超星多红火,谷歌被整得多惨。官方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煞有介事地说谷歌扫描了中共领导的书,其实超星里的中共领导的书才是最多的。甚至有《毛泽东帝国》这样骂领导人的书。
吴锐:谷歌根本没有提供哪怕是一页的阅读,更没有以此盈利一分钱。官方动用一切力量歪曲哄抬,谷歌一度打算退出中国,我认为国家版权局应该承担责任。〔协会按:《虎年悲歌:版权局逼走了苦命的谷歌》,http://www.xici.net/main.asp?url=/u18394706/d109557105.htm;《从读秀巨盗(超星一伙)看谷歌的无辜》,http://gudianxue.com/newsxx.asp?news_id=738〕
协会:您在2009年有一个演讲,主张国家应该承认少数民族的原住民地位,停止从西部掠夺资源、停止向西部移民。少数民族行使一人一票选举当地官员的权利,放弃选举全国领导人的权利;西部汉族行使一人一票选举全国领导人的权利,放弃选举当地官员的权利。这样分开投票,避免冲突。又提出大致以东经111度为界,东西分治。
吴锐:《史记》等书记载,西周时自陕以西,召公主之;自陕以东,周公主之。“陕”即今河南省东部的陕县。按照我的东西分治划分法,西部作为原住民故乡,涉及15个省市自治区:陕西、内蒙、宁夏、甘肃、青海、新疆、西藏、四川、重庆、贵州、云南、广西、海南以及湖北西部、湖南西部。从地形图可以清楚地看出,西部面积虽大,但以山区为主,耕地面积大大少于东部。这一点常常被忽视。东北三省传统上也属四夷,应当归于广义的“西部”。东部是汉族和红族,拥有洛阳和北京作首都。
协会:马克思是主张普选的,看来您所说的红族并不信马列。汉族没有信仰是公认的。你们科学院中国哲学研究室主任、著名的“儒学大师”郑家栋,多次利用赴美进行学术交流的便利,携“假妻”出境。他被抓的前一天,他刚刚作为嘉宾在钓鱼台国宾馆与来中国访问的比利时国王会面。像这种没有信仰却要大谈信仰的人比比皆是。
吴锐:近年,中共举办了一些让党员重温入党誓言的活动,我认为很好,中共党员不允许信仰宗教,许多人发下誓言也不遵守,一身轻松,因为不必担心报应,这是造成腐败分子太多的原因之一。红族不信马列,拖累了别的族。我主张红族应该像宗教徒念经一样,怀着虔诚,天天读马列。汉族应当信儒家,不信仰儒家的不能再冒充汉族。原住民(少数民族)信教愿望很迫切,当然不需要提倡。这样三大族团各有信仰,各有不同的治理模式,共同组成“中盟”。
协会:别人会不会指责您鼓吹联邦共和国吗?前不久刘晓波因此判刑了。
吴锐:“联邦共和国”的口号是中国共产党在“二大”就提出来的,“七大”党章党纲又重申了。红族对党史一无所知,这也是缺乏信仰的表现。
协会:《瞭望新闻周刊》在今年第一期刊出长篇专访,受访者是你们社科院政治学研究所副所长房宁教授。他被认为是中共的智囊。他说中国的主流意识形态不认同“天赋人权”的理念。中国是从实际出发,逐步扩大人民的权利,而不是将权利神圣化、绝对化。 他认为选举民主就是有强化差别、扩大分歧,其结果就是“撕裂族群”。
吴锐:这正好反映了不同民族的信仰不同。很多人对少数民族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恼怒,觉得少数民族放着大鱼大肉不吃,偏偏要去信教,这不是有病吗?这正反映了无信仰的人和有信仰的人,如冰炭不能同器而久。红族实行任命制,当然不会认同“天赋人权”的理念。中国古代的智识阶层因为信仰儒学,形成了士族,主张精英代表愚民治国,也不会认同“天赋人权”的理念。汉族假冒士族,因此把他们的历史推到汉朝,同样不会认同 “天赋人权”的理念。可是道家、墨家,则有人人平等的理念。宗教更是有人人平等的理念,佛教甚至主张狗子都有佛性。正是通过信仰宗教,四夷原住民完全认同 “天赋人权”的理念。这也是我主张东西分治的原因。如果能够分治,四夷地区制定一系列法律,结合四夷各族的信仰,完全可以铲除盗版,至少可以把超星那样的特大盗版团伙隔离到汉族区和红族区,决不允许他们藏身于四夷。
协会:那我们今天的谈话可以总结为:
问曹操,盗墓盗版何时休?
复两京,东西分治结中盟。

〔协会按:采访结束之后传来一个消息――大年三十,意大利警方在首都罗马一个大型仓库区内查获50万吨中国制造的假货,其中包括许多假冒世界名牌的产品,发现了约37名中国公民,其中一些人负责放哨。学者陈丹青说亚洲文化本质是“盗版文化”,不知五毛愤青们有何感想?〕
〔欢迎转载,请注明古典网www.gudianxue.com首发〕 _(博讯自由发稿区发稿) (博讯 boxun.com)




民族、宗教矛盾成中国死結,智囊建議双京東西分治 5 ZT

2010-02-28 16:40:12 | Weblog
协会:精神原因呢?
吴锐:可以笼统地叫做“历史积怨”。当局严格的审查制度与封锁到网络时代好比火上浇油,几亿网名通过“翻墙”了解到历史真相,识破了皇帝的新衣。此外:第一,国家至今还在给少数民族强安祖宗,说中国人都是黄帝子孙。你看看我编的《古史考》第六卷,黄帝是神不是人,第一次地位凸显是在战国末年,第二次是在清朝末年被革命党利用,未必真与汉族有直接关系。至少所有少数民族都不是黄帝子孙。比如比尔·盖茨,既聪明又富有,如果我说他是你爷爷,你接受吗?美国总统奥巴玛,够威风吧,如果我说他是你爸爸,你愿意吗?第二,少数民族笃信宗教,视精神文明高于物质文明,视荣誉高于身体。比如盗版,本来是红族的错误决策,与少数民族没有什么关系,但全世界公认中国是头号盗版大国,少数民族担此污名,觉得名誉受损,心里窝火。第三,少数民族自身的知识产权持续不断地遭受掠夺,少数民族感到羞辱。
协会:新闻出版总署2月中旬行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表彰一批报刊审查官员,表彰通告刊发总署主办的“中国记者网”上。现在五毛党已经公开化了。1月18日,甘肃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在兰州召开。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励小捷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指出,今年,我省将逐步形成一支由网络“高手”、“好手”、“写手”等650人组成的网评队伍体系。据《西部商报》的报道,当今,互联网已经成为各种社会思潮与各种利益诉求的集散地,因此,发现和培养一批能够引导正确舆论方向的网络评论员队伍已经刻不容缓。内蒙古开鲁县公安局长刘星臣日前说,他使用超过 12000名间谍跟踪县里任何社会不“稳定”因素,开鲁县地处偏僻,仅有40万人口,这相当于33名当地居民中就有一名线民。
吴锐:马克思是反对书刊审查的,他本人就吃过书刊审查的苦头。你翻翻马恩全集。对于积怨,最好是疏通泻火。比如国民党败退到台湾,遭到原住民反抗,国民党枪杀了几千人,后来承认了错误,还建了二二八事件博物馆。
协会:请您解释一下第二条,因为超星特大盗版正是我们的中心话题。
吴锐:1949年之后,国家扶植民族主义,对西方的思想大批特批,把国外的书翻译成中文,内部发行。既然是发行,当然有定价,有买卖,也是盗版。改革开放之后,国家一手操持大规模盗版,改革开放三十年也是大革命盗版三十年。“新三届”和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大学生清楚地记得,在官方的外文书店顶层都有“外宾止步”的牌子,里面全部是种类齐全的外文书。1986年,我在位于武昌付家坡的湖北省外文书店就买了一本《欧亚最新实用英汉汉英双解辞典》,在第一页的版权页标有中华民国六十八年台湾状元出版社出版,全书当然是繁体字。在全书最后一页标有“S27/16欧亚最新实用英汉汉英双解辞典 T001140”,其中“欧亚最新实用英汉汉英双解辞典”是印的简体字,而大陆至今没有私人出版社,这就说明是新闻出版署一手主持的盗版。
协会:那很像超星,超星把扫描的书都编上ss号,如《江泽民文选》(ss11648972),台湾书泉出版社出版的《毛泽东帝国》(ss11483164)。超星盗版冼星海的著作,还理直气壮地到法院主张拥有著作权,见北京法院网http://bjgy.chinacourt.org/public/paperview.php?id=210970,真是不要脸到家。
吴锐:那时各大学图书馆的“特藏部”,充斥着这类盗版书。前几年我特意在最高人们检察院斜对面买了一本盗版书收藏,盗的是台湾许清梯编的《最新英汉活用图解辞典》,第283页原中华民国各部由盗版者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部委的名称,用不干胶印刷粘贴的。也就是说,出现“中华民国”等字眼就属于非法出版物,有人管的;如果把这样的政治错误遮盖,就只属于一般性的盗版,就不会招来灭顶之灾。超星这样的特大盗版集团,正是国家版权局亲自监制超星读书卡,一手扶植的。少数民族一有宗教和习惯法的约束,二来穷得电脑都买不起,如何盗版?因此,让少数民族承担“中国人喜欢盗版”的名誉是不公平的。
协会:您说的少数民族的知识产权指什么?
吴锐:知识产权涉及精神的,也涉及物质的。我在《中国古典学》第二卷举了一个例子:端午节是悼念屈原才有的,屈原是楚国的贵族,悼念他的必然是楚国人而非华夏人。那么现在将端午节作为汉族的当然节日,岂不可笑?
协会:可是官方的说法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就周延了。
吴锐:就“夏”指“中国”区域而言,“夏”与“中”相通,所以“中华”二字意义相同。可见“中华民族”四个字不能涵盖非华夏族。“中华民族”的提倡与革命党排满很有关系,如果非要制造一个“中华民族”,那么请把四夷除开。因为中国境内所有的民族并不能用“中华民族”指代。
协会:奥巴马上任才一年,《光明日报》网最近则发文痛批奥巴马,题目是“奥巴马,十三亿中国人鄙视你”,中国很多网站纷纷转载。该文作者必然是汉族或者汉族,少数民族“被代表”了。1月15号,中教育部发出通知,要求全国各级各类学校于春节期间,组织学生参与在网上“给祖国母亲拜大年”的活动。为此,教育部等六部门专门推出了一个网上拜年平台,网页的内容很宏大:一拜壮美河山,二拜炎黄始祖,三拜历代英杰,四拜革命先烈,五拜英雄模范,六拜亿兆黎民。
吴锐:至少少数民族不需要炎黄,因为炎黄是强加的始祖。我问你,媒体天天说的“民族器乐”,你想到的是什么?
协会:二胡啊,琵琶啊,等等。
吴锐:这些都是四夷族发明的,但“民族器乐”四个字就轻易地抹杀了器物的主人。
协会:愤青一定会说你太斤斤计较。
吴锐:之所以要这样计较是因为:第一,汉族未必是中国的多数民族,但官方公布的汉族人口比例高达92%,约12亿之众.第二,本人在《中国古典学》第一卷曾经根据群道、信仰、歌舞三项标准,比较各民族的优劣,发现汉族的精神文明已经枯竭,仅仅因为还有一堆已成鸡肋的“十三经”,还可以勉强排在第十五位。但汉族一向是以老大哥自居的。他们或明或暗地主张对少数民族进行充分的“融合”,即汉化,殊不知汉族的精神文明大大落后于少数民族,对少数民族汉化,等于拖少数民族下水。现在汉族连自己的优秀传统都大量丢失,有何文化优势充老大,去汉化别人?
协会:现在国家不是提倡国学吗?孔子学院都输出到国外去了。
吴锐:笃信宗教的四夷在信仰上比汉族技高一筹,不需要国学,虽然儒学的鼻祖孔子也是四夷中的鸟夷族。当今鼓吹国学的,要么是当年批林批孔的老运动家,要么是想捞课题费的新手,缺乏清教徒,难以服众,正像大家不愿相信曹操墓一样。我认为当务之急不是向少数民族推销国学,而是汉族如何树立自己的信仰问题。汉族无论是信奉国学还是马克思主义,或者二者兼信,我认为都非常好。官方认定汉族人口占中国总人口的92%,如果解决了如此庞大人群的信仰问题,社会公等问题就很好解决,那真是其它民族的无疆之福,是应当山呼万岁的。我已经呼吁56个民族一人一票选举各族的族长,制定族规,约束族人。政府应当公布各类罪犯的民族成分,使各族互相监督。


民族、宗教矛盾成中国死結,智囊建議双京東西分治 3 ZT

2010-02-28 16:38:59 | Weblog
吴锐:但不能等同为汉族。否则外国的“唐人街”岂不等于“汉族的街”?在与“蛮夷”的争斗中,即使有胡族血统的李氏王室,此时作为“中夏”的政朔代表(也即政权代表),也势必强化“中夏”意识。我们可以想象,当唐朝委曲求全地与吐蕃和亲,仍然未能阻挡吐蕃攻破唐朝的首都长安,给“中夏”唐朝的刺激是多么强烈!唐朝修《晋书》,就把中国士族建立的西晋、东晋列入“本纪”;而把四夷各族建立的政权,如前赵(匈奴)、后赵(羯)、前燕(慕容鲜卑)、前秦(氐)等列为“载记”。这可以作为唐朝向“汉文化”靠拢的标志,目的是获取唐朝的政权合法性。
协会:北宋时期汉族形成了吗?
吴锐:也没有。宋朝是赵匡胤抢夺后周政权而建立的。赵姓与嬴姓秦人一样,在远古都是鸟夷族,到宋朝时这种历史记忆恐怕已经完全湮灭。赵匡胤之父赵弘殷早年所跟从的王镕,是出自回鹘部的军阀。赵匡胤同母妹所嫁米福,很可能是粟特人。赵匡胤娶的是有胡族血统的贵族为皇后。宋代初年的军事将领中,具有沙陀、奚等外民族背景者绝非个别,史家因谓宋初历史记录民族色彩淡出,“胡/汉”之类的区分绝少再被提及。但是大中祥符五年(公元1012年)十月,真宗追崇神人赵玄朗为始祖,尊号“圣祖”,谓其为轩辕皇帝降生,此后尊称黄帝为圣祖。黄帝是华夏族追忆的终极始祖,难说宋室没有攀附华夏的动机。宋朝接受战国邹衍五终始学说,以火自居,因此大祭炎帝。显然,黄帝、炎帝只能由赵家天子独享,老百姓沾不到光。
协会:可是所有的教科书都写着:宋朝出现了民族英雄岳飞。
吴锐:岳飞是宋朝的英雄没有问题。与北宋并存而且早于宋朝崛起的是契丹族创建的辽国(907─1125),之后有党项族创建的大夏国(即西夏,1039─1227),女真族创建的金国(1115─1234)。金朝是女真人建立的国家,事实上存在着女真人、渤海人、契丹人和奚人、汉儿和南人五个民族等级。学术界将汉儿解释为原辽统治区的汉人,将南人解释为原宋统治区的汉人。事实上,无论是原辽统治区还是原宋统治区,都不可能是单一的民族¾¾汉族。如果说是民族英雄,是哪一个民族的呢?难道北宋就有了中华民族吗?北朝时,“汉儿”“华人”等称谓已经出现,虽然是用来标识族群身份,但不是受压迫阶层的专有名词,到了金朝就不一样了。受到歧视的汉儿、南人,民族意识必然得到极大提升。
协会:南宋时期汉族形成了吗?
吴锐:还要研究,我主张没有。北宋联金灭辽,因为争地丧失了北中国,逃往临安(今杭州),建立南宋(1127─1279),年号“建炎”,即重建北宋火之意。此时的经学家胡安国(1074─1138)撰《春秋传》三十卷,鼓吹“尊王攘夷”,激发了华夏(中国)意识,有点像鲁迅说的“精神胜利法”,受到官方重视。北宋已有的“道学”(现在大家多称“理学”),到南宋得到强化。朱熹选定“四书”并加以注解,加上原有的五经,儒家就有了九种圣经,理学家相当于传教士。他们儒家中国文化优越论,敌视道教、佛教,为“汉族”的形成制造了舆论。蒙古族征服中国,将中国变成了殖民地,建立元朝。朱元璋打出“驱逐鞑虏,恢复中华”的口号,“中华”是对“古中国”的扩大,即中原,华夏族的老根据地,不等于汉族。后来中国又沦为满清的殖民地。《明史》最后部分是列传,在人物列传之后,分别是土司、外国、西域。土司又分湖广土司、四川土司、云南土司、贵州土司、广西土司。土鲁番、西宁、河州、洮州、岷州等列入西域,相当于今天甘肃、青海、西藏、新疆的大片区域。土司是名副其实的独立王国,中央王朝既不能向土司派官,也不能向土司移民。明朝是自称“中华”的人打下的江山,尚且能容忍如此庞大面积的土司、西域,不强迫它们接受“王化”。清朝改土归流,只是改变土司地区的统治者,即有朝廷任命的流官取代通常是世袭的土官。但原土司地区的人民是不可能改变的,他们依旧是四夷。既不属于“中华”,也不属于满族。
协会:您在《中国古典学》第二卷引用了满族女作家龄的著作《我在清宫两年》(珠海出版社)中,第31─33页里有这样一段话:她的父亲小的时候教导她,满人不是中国人,而是中国的主人。
吴锐:我认为这种心态非常真实。清朝提倡儒学,论者多认为这是清朝统治者主动汉化,我认为还应当考虑统治者以汉治汉的因素,他们想当中国的主人的心态没有变。中国、四夷互为恶邻,有点像以色列和阿拉伯国家的关系,诸文化平等相待的局面在中国历史上从来没有出现过。“中华”压迫“鞑虏”是事实,蒙古族、满族压迫“中华”也是事实,因此文化上不能平等。这里可以套用恩格斯的话:“任何民族当它还是在压迫别的民族时,不能成为自由的民族。”
协会:那您认为汉族形成于何时?
吴锐:汉族形成与清朝末年革命党的人文鼓动有直接关系。邹容、孙中山等一班革命党人,都是狂热分子,将内忧外患归结为四万万“皇汉民族”与五百万“异种贱族”之满族的不共戴天。这“四亿”汉族人口空前膨胀,至今两岸政权虽然不同,但均以此为底盘。致使中国史研究者相信:自古以来在华夏族或者汉族的汪洋大海之外点缀着蛮夷戎狄等非华夏族,非华夏族经常对华夏族“侵扰”,但最终都逃不过被同化、统一的命运。当时的流行说法是:“嗟我黄族始祖,自帕米尔高原,迤逦东下,至黄帝南驱苗民,北逐獯鬻,建一帝国于中央。”因而有“一种先天的攘异特质”。邹容《革命军》风行一时,第六章《革命独立之大义》第一条:“中国为中国人之中国,我同胞皆须自认为自己的汉种中国人之中国。”他主张革命成功以后,定名“中华共和国”,因此呼喊:“皇汉人种革命独立万岁!”“中华共和国万岁!”“中华共和国四万万同胞的自由万岁!”四亿同胞指汉族。“四亿”的数目有很大的伪造成分,却构成尔后判定汉族的基数。可是这四亿人绝大部分既无炎黄血统,又无共同的信仰(比如儒教),用什么标准判定为“皇汉民族”呢?据此推论,官方通过人口普查得出的现今“汉族人口占总人口的92%”是从清末“四万万”层累而成,不可信。
协会:因此您在《中国古典学》第二卷中说:21世纪中国史学的突破在于民族史,中国历史上最大的疑案莫过于汉族人口之谜。
吴锐:是的。以中国人数最多的李姓为例,本人在《中国古典学》第一卷第五章列举史料指出,汉水流域蛮族也有李姓的。唐朝大文豪李白来自外国。这样的例子拙著还举出许多。非华夏族采用汉姓是一个急待深入研究的重大课题。
协会:从畅销书《革命军》来看,革命党都是主张独立的。毛泽东闹革命时,也提出过少数民族和台湾应该独立。


民族、宗教矛盾成中国死結,智囊建議双京東西分治 2 ZT

2010-02-28 16:38:19 | Weblog
协会:因此复旦大学说要征集曹操后代,作DNA鉴定。
吴锐:现在活跃于学术界的名人,年龄在六七十岁左右。他们在1949年之后处于敌视西方的教育环境之中,他们被灌输的唯物主义其实是一种机械唯物主义。他们一再指责古史辨派和外国学者疑古过头,吹捧王国维的什么“二重证据法”,好像即使找不到100条证据证明一个史实,找到90条甚至60条就不错了,殊不知历史系作为经验科学,只有是和不是两种结果,因此证明某事为真很难(杨向奎先生因此错误地批评他的顾老师是不可知论),顾先生另辟蹊径,先证明它不是某事,用排除法缩小范围,这就是“辨伪”。考古界抱残守缺比历史学界更甚,他们死不明白,他们挖的只是材料,不是历史,在材料和历史之间需要很复杂的论证。北京大学在湖北天门石家河发掘了新石器时代遗址,居然认定为三苗文化,这和安阳认定曹操墓的思路是一样的。
协会:您以前说过:古史渺茫如海,直接证据少,采用“疑古”的立场,先把伪史去除,是一条可行的办法。一万条有利的证据难以证明某一史实,而一条不利证据则可以证伪某一史实。即使能证明某事一部分是真,也不能就此证明某事全真。古史的特殊性是否逼迫我们采取 “新疑古主义”的立场?不仅古史,而且任何科学研究,总是要排除一些东西、证明一些东西,疑古、证伪的立场没有错。
吴锐:是的。我愿意把马克思主义看作是一个社会学的学派,对研究历史仍然有用。但马克思之后,认识论方面的哲学研究突飞猛进,没有对中国的历史学界、考古学界起到当头棒喝的作用。其实“文革”一结束,我们社科院的李幼蒸等先生立即向国内输入了现象学、解释学、符号学,这些流派至今是西方的显学。
协会:现在大家还在争论中国在近代落后到底是科技落后还是哲学落后,中国问题好比是到底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
吴锐:我认为是先在哲学上落后,才有科技的落后。例如清朝人在大抽鸦片、醉心于拿《周易》囊括一切哲学问题的时候,国神学家施莱尔马赫(1768-1843)早已奠定了现代解释学的基础。狄尔泰(1833-1911)的宣传演绎施莱尔马赫的时候,清朝的头等大事是革命党伪造“四万万皇汉民族”,以推翻六百万“鞑虏”。直到1923年,“我们凭什么相信古书记载的是历史真实”这样一个问题才由顾颉刚先生提出来。
协会:现在我们仍然要问的就是:“我们凭什么相信安阳西高穴墓就是曹操的墓”。
吴锐:是的。现在官方倾国家之力,大力宣传黄帝是中国人的祖宗,每年派很高级别的官员到陕西祭黄帝陵。我敢打赌没有任何考古队愿意去挖黄帝陵,因为不会有任何结果。
协会:现在真是形势一片大好,大家不是想要大禹治水吗?青铜器来了。大家不是想要《尚书》吗?清华大学买到了这样的竹简。大家不是想曹操吗?曹操到了。
吴锐:我在前不久出版的《中国古典学》第二卷中说:现在,“官方道虚构体系完全崩溃”,老百姓不再相信有特殊材料制成的人,不再相信知识分子是社会的良心,人心已经如此,当然无法接受曹操墓的草率论证。
协会:听说前不久河南的领导班子慰问离退休老干部,居然吃了闭门羹。另外,安阳虽然建了中国汉字博物馆,可是清代以来安阳发现的甲骨文分散于世界各地,绝不会拱手交给安阳。也许安阳感到失望,干脆来个更轰动的曹操墓。
吴锐:我对安阳中国汉字博物馆一无所知,不过甲骨文肯定不能称为汉字。甲骨文是建立商朝的商族发明的,作为异族的周族虽然征服了殷族,建立西周(公元前1027¾前771年),但不得不承认殷族“有册有典”,“殷字”必然是用来记录殷族的语言,才能够变成殷族的典册,后世所谓“汉字”与“殷字”一脉相承,可见“汉字”绝非汉族的发明,应该正名为“殷字”。汉语追溯其源头,必然是“殷语”。
协会:可是现在的汉族愤青动不动把汉族历史追溯到黄帝,并说黄帝距今5000年。百度百科说“汉族有五千多年有文字可考的历史”。
吴锐:这更加荒唐了。周族建国,通过分封之名,行武装殖民之实,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周盟,到春秋时代,周盟的人自称华或者夏或者中国,就是高等人的意思,斥责其他的戎狄诸族为“夷”,“夷”是野蛮人或者“类”(如豺狼)的意思。周族是姬姓,据古史辨派的探索,姬姓有可能来自氐族。周人的血统有出自四夷之嫌,也可见并不存在天生的“贵种”华夏,而是“成者为华,败者为戎”。征服者以华夏自居,将战败者踩在脚下,贬斥他们为四夷,给他们加一层精神上的痛苦,还要抢夺文明发明权。
协会:一提到河南,大家都联想到“血浆经济”,“爱滋村”。现在在外语里,又多了“癌症村”这样的词,引起河南人受歧视。很巧的是,北京超星特大家族盗版连锁公司就是河南人开的,好像是汤阴县的,岳飞的老家。
吴锐:中国的GDP带血带病,令人毛骨悚然。其实河南的古文明极高,甚至可以说最高。特别是“华夏”、 “中国”这些名词都与河南有关。古代各民族都自视为住在宇宙的中心,例如昆仑,就是一个著名的宇宙中心。但洛阳后来居上,取得了类似耶路撒冷那样的神圣地位。西周征服商朝之后,首都镐京虽然在陕西省沣水附近,但同时在洛阳营建东都。在汉朝编定的《礼记》一书中,将天下之人划分为“五方”,即中国与夷、蛮、戎、狄,古人统称夷、蛮、戎、狄为“四夷”,并机械地将他们与方位对应:东夷、南蛮、西戎、北狄。“中国”一词的本意指宇宙中心,因为在中原,或者指实洛阳,遂成为华夏族的标志,也是文化正统的象征。像北魏是鲜卑族建立的北方大帝国,迫不及待地将首都迁到洛阳。
协会:所有的教科书都说汉族的前身是华夏族,我到国务院的官方网址上去查,也是这么说的。
吴锐:我在《中国古典学》第二卷近5万字的论文就是反驳这一说法的。首先,先秦的华夏族只包括陕西、山西、河南、山东等部分地区,即使在这些地区,也是华夷杂居。秦朝是鸟夷族建立的,不属华夏,在统一六国的过程中,华夏族遭遇大洗牌,能有几个残存到汉朝?刘邦出自下层,他的老家自古以来是鸟夷族的大本营,自然谈不到什么世系。因此汉朝御用文人挖空心思伪造汉朝是帝尧的后代,尧就是尧舜禹的尧。汉朝的宿敌匈奴称呼汉朝人为秦人或汉人,“汉”不是汉族的意思,而是朝代名。西汉作品《淮南子》说:“三苗髽首,羌人括领,中国冠笄,越人椎髻。”这里三苗、羌、越都是四夷族,与中国并列。汉朝跑到西域“凿空”,不惜采取暗杀等恐怖手段,如果用后世 “五胡乱华”的立场来看,这算不算“汉乱西域”?当时没有国界,匈奴等族想往东方扩大殖民地,汉朝想往西方扩大殖民地,互为恶邻,半斤八两。西汉在公元前 59年左右在西域设立西域都护府,东汉(公元107年)就撤了。古书屡见夷汉、夷晋、宋夷并称,汉、晋、宋只是朝代名,不是民族名。学术界将朝代名误为民族名,进而认为汉族形成于汉朝,将汉族历史大大拉长。
协会:唐朝有汉族了吧。
吴锐:没有。南宋大儒朱熹观察到李氏家族出自夷狄,所以对礼仪不太讲究。所有的教科书都说长安是唐朝的经济和文化中心,其实未必。首先,关中的粮食有时还不够供应王室及百官,以至皇帝要率领文武百官到洛阳就食。其次,从留存下来的敦煌文书来看,敦煌简直就是唐朝的耶路撒冷,名副其实的宗教文化中心。战乱中,偏远的河西走廊反而保留了“汉魏”文化。陈寅恪先生对此有深入研究。唐朝不是独尊儒家。唐朝皇帝大多信仰佛教,又因为道教始祖老子又叫李耳,与皇室同姓,唐朝也重视道教,对老子的封号高于孔子。
协会:可是“唐人”声名远播,现在已经作为“华人”的同义词。


民族、宗教矛盾成中国死結,智囊建議双京東西分治 4 ZT

2010-02-28 16:37:58 | Weblog
吴锐:我们社科院有位何方先生,早退休了,曾在张闻天身边工作数年,他认为真正的自治是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惟一出路,要改变民族地区“党管一切,汉人当政”的局面,放弃“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传统偏见,尊重和信任少数民族,实行真正的充分的民族区域自治。为什么同一民族的香港就可以实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对台湾还会更加放宽标准),不同民族的藏区就不允许“藏人治藏,高度自治”呢?为什么港、澳、台可以实行“一国两制”,而地处大陆的少数民族就只能和汉族“一刀切”,“跑步进入社会主义?”
协会:汉族是一个混合民族,举世公认。有位中国主流学者在《论中国民族融合的终级目标》的文章中透露: “中国民族多样性的发展,确切地说,其终极目标是将对汉族的认同,上升到中华民族的认同,这个认同,不是现代意义上的56个民族的中华民族的认同,是一个主体民族,简单地说,或许就叫‘华族’的认同……”,而“当民族融合到一定阶段,只是更改身份证的技术问题。”
吴锐:汉族的历史有重大伪造的嫌疑。前些年中日两国联合研究中国现代史,因为分歧太大散伙了。其实不如联合研究汉族史,台湾也应当加入,因为跟国民党有关。我认为汉族应当一分为二:信仰儒教的是汉族,不信仰儒教的可组合为新族。现在信仰共产主义的中共党员、团员各有七千多万人,而且年年稳步长,达到两亿指日可待,足以组合为新族。1949年之后,国家在全国开展思想改造运动,照我看就是塑造新族,而且是成功的。这个新族因此可以称为“红族”,“红”就是又红又专的“红”。北京是他们的政治中心,上海是他们的经济中心。借鉴古代的双京制,汉族也可以有他们的首都,首选洛阳。北京连一条河也没有,如果从传统的风水观来看,有什么王气可言。从清朝末年革命党造反,到民国军阀混战,再到被日本兵占领,文革时的疯狂乱打,即使有什么王气,估计也衰竭了,现在甚至连水都快吃不上了。南水北调也是损人利己。丹江是巴人后裔土家族的圣水。先秦时期的超级大国楚国,首都叫丹阳,显然也在丹江。那么现在国家实施的南水北调大工程不仅要抽走丹江的水,还要大规模移民,无论哪一点,都违背了《联合国土著人民权利宣言》。重新以洛阳为首都,可以缓解北京的人口和资源压力。

协会:汉族一直想当老大是很露骨的,因此少数民族地区的一把手一定是汉族。少数民族地区太大,达成一个中心的共识不容易。

吴锐:少数民族作为原住民也可以有他们的首都,可以考虑甘肃省临夏市,那儿是古河州的核心,现在是临夏回族自治州的首府,当然可以让全国的穆斯林满意。大夏河流经临夏,古书说夏朝灭亡后逃亡到西部,留下一系列带“夏”的地名。临夏可以让认同“华夏”的人满意。临夏与夏河县的藏传佛教圣地拉不卜楞寺近在咫尺,可以让藏族满意。从临夏市西北翻山过去就是青海。
协会:现在谈民族色变,何况您这不是双京制了,是三京制了。

吴锐:那怕什么?解决台湾问题,四京制都可以。民族是在历史长河中形成的,我们要面对历史,不要躲避。我主张多京制,前有春秋时代“周盟”的镜鉴,现在有“欧盟”活生生的例子。“中国”需要向“中盟”(中国联盟)转化。按照马克思学说,国家迟早是要消亡的。中国现在加入“东盟”我认为是因此很好的尝试,说庸俗一点,入盟就是利益交换,目的是捞实惠。作为原住民的少数民族呆在“中盟”,利益显然要大于独立。少数民族有数十个之多,你如果一个个独立,你要不要买飞机大炮?如果互为恶邻,岂不成为第二个中东?
吴锐:这有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的原因。物质方面,少数民族脚底下的资源被挖光贱卖,以至出现乌鲁木齐、西宁等地的天然气比上海还贵的荒唐现实。上海人张嘴就是“阿拉是受害人”,其他地方都是乡下人,底气十足,其实他们的底气造成了四夷原住民的晦气:资源被掠夺和粗糙利用。“上海模式”是典型的损人利己的模式。
协会:2010年02月07日,北京市民任星辉向财政部申请公开电费中所含三峡建设基金收支情况遭拒,并将财政部诉至中级法院。三峡建设基金是为建设三峡工程而向国人征收的一种特别税,它暗藏在电费之中。到2009年底,估计累计三峡基金的总额应该为 1,300亿元人民币。三峡开发总公司宣布工程已经完工,但三峡基金依然在收。审计署也审计出三峡建设总公司财务违纪。
吴锐:我老家就在三峡,亲眼目睹了三峡工程给原住民带来的灾难,三峡原住民受害者一直在北京上访,我在《中国古典学》第一卷曾经为他们呼吁。2007年9月,第61届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土著人民权利宣言》,明确规定土著人民享有自决权,有权维护其文化、传统、历史和愿望的尊严和多样性。对于破坏土著人民作为独特民族的完整性或剥夺其文化价值或族裔特性的行为,剥夺他们土地、领土或资源的行动,侵犯或损害他们权利的强制性人口迁移,强行同化或融合,各国应当提供有效机制,加以防止和纠正。各国在通过和实行可能影响到土著人民权利的立法或行政措施前,应征求土著人民的同意。联合国华语广播记者黄莉玲采访了联合国土著问题常设论坛的十六位独立专家之一、来自中国的秦晓梅教授。针对这届会议要将“领土、土地和自然资源”列为核心议题,秦晓梅认为:领土、土地和自然资源对于土著人民有着特殊的重要意义。因为土著人民与其领土、土地和自然资源有着不可分割的历史渊源和精神关连,当这些资源被侵害时,土著人民不仅会丧失生计、遭受贫困和疾病,而且他们的语言、文化、宗教、信仰等特征都可能受到威胁。在当代关于土著人民权利的法律框架内,土著人民不仅要求对其领土、土地和自然资源享有所有权和使用权,对被占领和破坏的土地、领土和资源,还要求享有从国家政府获得赔偿的权利。因此,这一问题实际上是土著问题中最核心、最实质,也是最复杂的问题。谈到保护土著人民的领土、土地和自然资源权利的措施,秦晓梅认为:最关键的是应该确认和促进土著人民在与领土、土地和自然资源有关事务中的重要作用。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根据自由、事先和知情同意的原则,确保土著人民参与拟订有关资源管理和发展进程的政策和法律,并参与有关项目的实施;第二,确保土著人民全面参与解决有关土地和资源争端的安排;第三,政府有义务保护土著人民的土地和自然资源不受侵犯,任何机构或个人如果开展对其有害的活动,应被予以处罚并对土著人民进行赔偿。中国政府一贯对土著人民的遭遇持同情态度,支持维护土著人民的各项合法权益。因此,中国政府在《土著人民权利宣言》问题上持开放立场,在人权理事会和联大关于该宣言的两次投票中都投了赞成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