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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傑:西蔵就是潘多拉,王力雄就是傑克,唯色就是納特莉 2 ZT

2010-01-31 19:08:08 | Weblog
王力雄对西藏的同情与支持,还让他收获了唯色的爱情。如同《阿凡达》中的杰克一样,能够让一个真正的男人奋起捍卫的东西,除了正义,便是爱情了。如果正义与爱情重叠在一起,那不就是人生中最美好的事情吗?在纳索生活的美仑美奂的森林里,杰克找到了地上的骏马和天上的大雕,脱离了轮椅的束缚,体验到了飞翔的感觉;在纳索生活的宛若天堂的森林里,杰克拜公主纳特莉为师,学习如何在丛林里生活,当两人各自驾驶着大雕在一片纯净的天空中飞翔的时候,他们比《射雕英雄传》中的郭靖与黄蓉不知要幸福多少倍呢。是的,当你爱一个民族的时候,你首先便是爱上其中一个具象人。每当我遇到那些对西藏问题指手划脚的“爱国贼”的时候,我通常会反问他们说:你认识某一个西藏人吗,你有一个藏族朋友吗?如果他的回答是“没有”,我便拒绝与他继续讨论下去,尽管他有可能对西藏的农奴制和人皮面具的“知识”如数家珍。若无情无义无爱,再多的知识又有什么用处呢?

杰克因为爱纳特莉而爱潘多拉,王力雄因爱唯色而爱西藏,他们的爱情堪称“惊天地、泣鬼神”。唯色,更准确地说,她的藏文名字是“次仁唯色”,她没有纳特莉公主那样“羚羊挂角,无迹可寻”的好身手,却有像纳特莉公主那样的坚忍不拔的心志。她没有弓箭,只有一支笔。但仅仅是这支笔,就足以让那些武装到牙齿的侵略者感到害怕了。他们不发给她护照,不允许她出国访问;他们在她家的楼下安装摄影机,监视她的一举一动。他们的屠杀从来就没有停止过,从天安门到藏区,杀人成了家常便饭。杀人之后,便是铺天盖地的谎言,便是无孔不入的洗脑术,弱小如一株青稞的唯色挺身而出,从这层层累积的污血和淤泥之中,挖出一个可供呼吸视听的小孔。唯色所做的,就是恢复真相的工作,这是另外一个战线上的战斗,正如王力雄所说:“专制权力的虚假宣传和信息封锁,使得多数中国民众对西藏真相难以了解,也对达赖喇嘛的中间道路无法知晓。这是西藏问题长期无法解决的主要障碍。消除这种障碍,应当是中国知识分子的使命,因为最大的知识不是别的,正是真相。”为了揭示真相,她付出了太多、太大的代价,失去工作,乃至失去个人的隐私与自由。从秋瑾到刘和珍,从张志新到林昭,从丁子霖到唯色,这片土地上有过多少让须眉折腰的女性啊,如鲁迅所说,“但看那干练坚决,百折不回的气概,曾经屡次为之感叹”,她们如同《阿凡达》中那些漂浮在空中的精灵水母,柔弱到了极致,亦刚强到了极致,“足为中国女子的勇毅,虽遭阴谋秘计,压抑至数千年,而终于没有消亡的明证”。

王力雄和唯色的结合,宛若天作之合,这段美妙的姻缘,似乎预示着汉藏关系的未来的微茫而温暖的希望。既然杰克和纳特莉可以携手制止来自地球的殖民者的为所欲为,为潘多拉创建美好的和平;那么,为什么王力雄和唯色不能以一种“牛犊顶橡树”的勇气和智慧,为汉藏这两个相邻生活上千年的民族提供一个和谐共生的愿景呢?二零零九年,达赖喇嘛亲自将“真理之光”奖颁发给王力雄,王力雄在答谢词中说:“专制造成的民族仇恨,反过来成为专制者拒绝民主的理由,而且得到受大汉族主义蛊惑的国民支持。这种绑架者与人质共生死的逻辑,是中国走向民主的一个难解之结。……超越这种困境,必须从推动民族间的民间对话开始。只有各族人民化解仇恨,实现团结,才能驳倒专制者以民族冲突而拒绝中国民主的理由。”电影毕竟是电影,电影中的杰克是如此英勇神武,所以唯色才在推特上幽默地跟我说,王力雄哪有杰克那么英勇神武啊!然而,对于手无寸铁的王力雄和达赖喇嘛来说,他们拥有智慧、道义、耐心和韧性,这智慧、道义、耐心和韧性是从“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中原文化传统中而来,是从“舍身饲虎”的佛教文化传统中而来,也是从马丁•路•金和图图大主教的非暴力抵抗的经验中而来。

上帝创造的“天父世界”不应当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不应当是一个道相对主义的世界。美国保守主义思想家列奥•斯特劳斯说过:“如果道是相对的,那么食人只是口味问题。”地球人在潘多拉星球上的所作所为是恶,中共在西藏的所作所为是恶,这既是一个事实判断,也是一个道判断。只有作出了这样的判断之后,我们才能起而言、才能起而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的反抗不可能像《阿凡达》中的杰克和纳特莉那样,得到大雕和怪兽的帮助。刘晓波博士曾经说过,跟无恶不作的统治者相比,除了道义力量之外,我们还有什么呢?我也记得二零零二年王力雄在领取独立中文笔会第一届自由写作奖的时候说过的一段话:“也许犬儒主义者们不会接受这里所谈的正义、良心等说法,他们最擅长的是质疑谁有资格去判定何为正义何为良心。对此我至少可以这样回答,只要专制权力依然横行于社会,就说明正义肯定尚未实现,只要世间还有苦难者的哭泣,谁有无良心就可以一目了然。”在这个意义上,此刻,我们都是藏族人;在这个意义上,只要藏族人一天不得自由,我们便是藏族人。

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五日、二十六日
四川成都



余傑:西蔵就是潘多拉,王力雄就是傑克,唯色就是納特莉 1 ZT

2010-01-31 19:05:28 | Weblog
余杰:西藏就是潘多拉,王力雄就是杰克,唯色就是纳特莉

我在推特上说,我要用这个题目写一篇关于《阿凡达》的评论。立即有推友回复说,这是史上标题最长的影评。我说,不是我的标题太冗长,乃是西藏的苦难太漫长。《阿凡达》是一部民族史诗,是所有弱小民族的史诗,是被西班牙殖民者屠戮的玛雅人的史诗,是被纳粹屠戮的犹太人的史诗,是被中共屠戮的西藏人的史诗。真理部竭尽全力编造的一切的谎言,在这部比现实生活还真实的电影面前不攻自破了。如同进入梦境的杰克,逐渐觉得梦境笔现实还要真实一样;今天仍然生活在“一九八四”的中国人,只能在电影中才能找到真实的人生。一九五零年中共军队侵入西藏之后六十年的历史,居然被浓缩在这部不到三个小时的电影之中,三个小时等于六十年,由此可见卡梅隆不愧为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电影导演。当作为前海军陆战队士兵的杰克,毅然放弃人类卧底的身份,而选择成为纳索族的一员,不惜顶着叛徒的恶名、冒着生命的危险,揭竿而起、反戈一击的时候,在暗的电影院里,我不禁联想起了一名可敬的朋友来——他就是《天葬》和《黄祸》的作者王力雄,我们都叫他“雄哥”。从某种意义上说,西藏就是潘多拉,王力雄就是杰克,而唯色就是纳特莉。

前几天,与一名多年没有见面的中学同学一起吃饭。他在政府部门做一名循规蹈矩的公务员,在家中堪称好丈夫和好父亲,依旧保持着同窗时代善良温和的性格。不知怎么地,我们谈到了西藏问题,他立即愤愤然地说:“中央将藏人宠坏了,这些年我们给了他们多少钱啊,还把铁路修都通了。为了表示民族平等,在西藏的各级党政机关,中央都按照很高的比例安排藏人担任要职,即便藏人的能力比汉人差一些,因为有民族身份上的优势,升迁的机会都要多得多,在西藏甚至造成了一种‘逆向种族歧视’的局面。”他说,他感到难以理解的是:“我们对他们百般迁就,他们为什么还不满意,还要搞暴动,还要呼应赖喇嘛的煽动呢?”这位同学并非坏人,但他的看法绝对是一个坏的看法。而这种看法,亦非孤立的个案。据我所知,大部分的汉人,在中国占人口绝对多数的汉人,无论是富人,还是穷人,无论是有权者,还是无权者,大都是这样想的。人们并不觉得这种看法有什么不对。他们不知道,人活着,不单单靠食物,对于某些人来说,自由比食物和生命更加重要,比如《勇敢的心》中的苏格兰英雄华莱士,《角斗士》中的古罗马将军马西莫斯,《三百壮士》中的斯巴达国王列奥等等,对于他们来说,“不自由,毋宁死”。

《阿凡达》中殖民公司的主管和雇佣军的头目,思考问题的方式跟我的这名同学一模一样。“我们给你们修学校,修公路,修医院,你们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这些傲慢的殖民者认为,野蛮人就应当主动给文明人让路,因为历史是一个线性进化的过程,历史当然遵循一套“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显规则”。难道仅仅为了尊重野蛮人的宗教信仰,就要让文明人牺牲开采稀有矿石的机会吗?土地和森林,不是永远属于野蛮人的,尽管你们祖祖辈辈生活在这里,但如果你们没有能力“有效”地利用这些资源,那么由我们来帮助你们“利用”,难道不是一件天经地义的事情吗?“天下本无姓,唯有力者得之。”如果你们胆敢抗拒“现代化”,那么只好兵戎相见了。于是,“天人合一”的纳索的末日便降临了。那个面目狰狞的雇佣军上校宣布说,“被屠杀”是你们的宿命——“我们”比“你们”先进,就是“我们”屠杀“你们”的唯一的理由。

二零一零年的全国研究生考试政治科目中,第十五道选择题是: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八日西藏自治区各族各界万余人身着节日盛装在拉萨布达拉宫广场隆重集会。热烈庆祝:A.西藏自治区和平解放五十八周年;B.西藏自治区成立四十四周年;C.西藏自治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D.首个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所谓的“正确答案”是D。我不知道究竟有多少考生答“对”了这个题目,更不知道有多少学生从心底里认为这个答案是“正确”的。但是,《阿凡达》所给出的“正确答案”显然不是D,达赖喇嘛、王力雄和唯色所给出的“正确答案”也不是D。当所有的考生都被迫接受一个所谓的“正确答案”的时候,当所有的考生都相信西藏人民“身着盛装”、“隆重庆祝”的时候,每一个考生都潜在地成了《阿凡达》中的那些杀气腾腾的士兵。为了矿石这种赤裸裸的财富而杀人,与为了“统一”这一抽象的理念而杀人,表面上看,前者粗鄙,后者崇高,但实际上两者并没有本质的差别。

多年以前,当王力雄开始关注西藏问题的时候,他还是一名对体制寄予厚望的改革派知识分子。他希望通过一种独特的“行走中国”的方式,完成一份对“改革大业”有所帮助的调查报告。由此,在青海藏区的黄河源头,他独自乘坐用汽车内胎扎捆的筏子漂流了一千二百多公里,搜集了大量沿途的人文地理的第一手资料。王力雄的身上浸染了八十年代理想主义的激情,更有中国古代士大夫“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自我期许。西藏的“不稳定”让他隐约感到不安,他的梦想是,以自己的智慧帮助中枢制定一套更加“合理”的西藏政策。哪个中国知识分子从未有过这种“帝王师”的情结呢?《阿凡达》中刚开始接受“重大任务”的杰克,何尝不是怀有《无间道》中那个到帮卧底的警探那样“舍我其谁”的使命感呢?那个时期,王力雄的写作和思想,与当时绝大多数中国知识分子的写作与思考一样,都自我设定了一个潜在的阅读者——“今上”。

然而,西藏血淋淋的真相带给王力雄一次又一次的震撼,一九八九年天安门的枪声让他对共产党体制有了深刻反思,此后赴新疆调研期间被秘密警察抓捕乃至以自杀抗争的经历,更是让他如同杰克那样,毛虫化蝶、凤凰涅磐。从此,王力雄不再对“说服”中共当局或者中共当局虚心“纳谏”抱有任何不切实际的幻想,他在肉体和精神上都成了一名彻底的“民间知识分子”。二零零二年十二月,王力雄发起了对四川藏区阿安扎西活佛案的签名请愿活动,呼吁当局公正审理这一中国版本的“国会纵火案”。我是这份文件的签名者之一,这也是我首次参与一份“高度敏感”的公开信的签名。此后,我与王力雄的名字,经常同时出现在若干份与人权和宗教信仰自由有关的文件当中。也正是这封公开信,让我和我身边的很多独立知识分子,开始了对西藏问题的关注。一旦关切西藏问题,我才对自己多年以来对西藏的视而不见感到无比愧疚。在此意义上,中共多年来在西藏的罪恶,并非与我毫无关系。二零零八年,当西藏再次发声流血事件之后,王力雄发起了一份《中国部分知识分子关于处理西藏局势的十二点意见》的联署签名书,我毫不犹豫地成了第八个签名者。在我签署自己的名字的时候,不禁想起了马丁•路•金的一句名言:“造成我们时代最大罪恶的是大多数人的袖手旁观,而不只是少数人的残忍行为。”


央視新聞聯播 ZT

2010-01-31 19:02:58 | Weblog
央视新闻联播

中国新闻人俱乐部资料。央视新闻联播真相!开会没有不隆重的; 闭幕没有不胜利的; 讲话没有不重要的; 鼓掌没有不热烈的; 领导没有不重视的; 看望没有不亲切的; 接见没有不亲自的; 进展没有不顺利的; 完成没有不圆满的; 成就没有不巨大的; 工作没有不扎实的; 效率没有不显著的; 决议没有不通过的; 人心没有不振奋的; 班子没有不团结的; 群众永远是满意的; ...
中国新闻人俱乐部资料。央视新闻联播真相!
开会没有不隆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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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掌没有不热烈的;
领导没有不重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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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见没有不亲自的;
进展没有不顺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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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就没有不巨大的;
工作没有不扎实的;
效率没有不显著的;
决议没有不通过的;
人心没有不振奋的;
班子没有不团结的;
群众永远是满意的;
领导没有不微笑的;
问题没有不解决的;
小事没有不举世瞩目的;
会见都是本台刚刚收到的;
反对没有不强烈的;
交涉没有不严正的;
完成没有不超额的;
中日没有不友好的;
中美没有不合作的;
竣工没有不提前的;
节日没有不祥和的;
路线没有不正确的;
决策没有不英明的;
妇女没有不解放的;
小康没有不达到的;
牺牲没有不悲壮的。
(我就纳闷了~~~既然都这样了~~为啥还有那么多人吃不上饭呢???)
看了没有不冒火的,
好人没有不回贴的,
回贴没有不长寿的。

笑話 ZT

2010-01-31 19:01:26 | Weblog
毛主席臨終


毛主席臨終前把小平叫到床邊說:「平平,有件事我放心不下,我擔心黨內有些同志不願跟著你走。」

小平回答:「放心吧,東哥,不願跟我走的我讓他跟你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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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你進來,我出去


胡鍧タ疵珴蓶|,拉開水晶棺說:「毛叔,天上沙塵不散、地上污染不斷、北方缺水大旱、南方雪雨氾濫、奧呗}火難看、西藏喇嘛亂竄、官員貪污扯爛、人民暴動千萬、股市一片混亂、心商品太爛、港澳不聽使喚、地方政府蠻幹、台灣民主單幹、美帝逼我一戰,我該怎麼辦?」

毛說:「你進來,我出去,嚇死這群王八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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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兩頭牛


話說胡鍧睫r村視察,他想知道人民對黨的忠斩龋

原人大代表、政協常委遭強拆,9旬老人険凍死 ZT

2010-01-31 18:37:45 | Weblog
原人大代表、政协常委遭强拆,9旬老人险冻死

陈必润老人曾经连续4届当选为江苏省阜宁县人大代表、连续3届担任阜宁县政-协-常-委,今年92岁了,去年因手术一直卧病在床至今,与其子陈荣、儿媳刘玉芬生活在一起,按理应该是在家安享晚年了,却于2010年1月15日上午9时被阜宁县的强制拆迁人员从家中强行抬出并弃于县医院门前,可怜九旬老人在这严冬凛厉的寒风中蜷缩在冰凉坚硬的地面上,饥寒交迫却无人问津,直至夜晚被一热心市民送至附近的小旅馆,才免去了被冻死路边的厄运。

陈必润老人的儿子陈荣,是个退伍军人、共产党员,与妻子刘玉芬都是下岗职工。夫妻俩下岗后向亲戚、朋友及银行借款近300万元筹建了阜宁县裕太冷食品厂,占地5亩,厂房700平方米,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建设许可证,并经工商局注册登记,正处于白手起家的艰苦创业阶段。但2010年1月15日上午9时,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开发商协同公安、国土、消防、卫生、城管等部门等100余人,开着2台挖掘机和1台铲车,闯进了陈必润老人居住的阜宁县裕太冷食品厂内,将卧病在床的老人强行抬出,其儿媳(阜宁县裕太冷食品厂法定代表人)、儿子等人也被胁迫至厂外的公路上,就在刘玉芬向随同前来的阜宁县拆迁办主任邓正亚询问“今天的行动谁负责?为什么要这样做”时,马上被几个城管人员拖到路边打到在地并猛踢其全身,老人的儿子陈荣等人试图上前劝解时立即遭到了数十名拆迁人员的围攻和殴打,造成刘玉芬、陈荣的面部、头部及身体多处受伤,陈荣当场被群殴至休克,后被派出所警车送往阜宁县中医院抢救。经医院诊断:刘玉芬右腿骨折、头面部血肿、双膝盖积液;陈荣颅膜下血肿、积液,肾脏受损、血尿,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

陈必润老人的家(阜宁县裕太冷食品厂)很快就被夷为平地,室内价值5万余元的家用电器等生活用品及60吨价值15万元的原辅材料全部被埋入废墟之中。原本幸福的生活也一下子坠落了暗无天日的深渊之中……
    重病在床已经无法行走陈必润老人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家园被毁、自己的亲人被暴打却无能为力。如果他还年轻,也许他会大声呐喊奋起抗争,因为这一切并不是他这个曾经参政议政的政协常委、人大代表奋斗一生所要的结果呀!看着所有这一切在自家门前发生,他恍若梦中,不敢相信这是真的,然而让他更没有想到的是,自己被强行抬出家门后竟会被弃于路边无人问津,面临被活活冻死的噩运!
    作为阜宁县裕太冷食品厂的法定代表人刘玉芬,曾经为拆迁事宜多次找相关主管部门表态,愿意按照县政府的相关政策来结算拆迁补偿费,但总是被拖延推诿。2009年12月19日刘玉芬又主动向阜宁县-政-府申请听证和裁决,当面向主管部门递交申请时却被拒收,后只能采用邮政快递的方式递交了申请,但依然无人出面过问,最终导致了2010年1月15这幕人间惨剧的发生。
    在这里不去说陈必润老人一家为拆迁事宜多次上访无果,也不说政府部门为什么迟迟不作为,我们无意去评说孰是孰非,因为拆迁引起的人间悲剧太多太多了。但是不管怎样,我们都不应该去漠视生命!
    要强拆可以,但你要注意保护被拆迁人的生命安全。不要说被拆迁人“不配合”,或者“无理取闹”、或者“暴力抗法”,陈必润老人的儿媳、儿子只是仅仅因为询问当时的现场负责人就被群殴。就算他们真的“不配合”,或者“无理取闹”了难道这上百人还拉不开他们两个人?我想完全可以将他们2个毫发无伤的拉开或者架走,何至于要将人打的颅膜下血肿、积液,肾脏受损、骨折?这完全是要致人于死命啊!至于陈必润老人,你完全可以将他安置到养老院或者某个小旅馆里,在这样一个寒冷的冬天将一个92岁重病在身、无任何自理能力的老人弃于路边,这跟蓄意谋杀有什么两样?
    我国的立法是将生命权规定为一项独立的人格权而加以保护的,生命权是自然人的一项根本的人格权,它在维护自然人的生命安全的同时,也成为自然人享有有其它人格权的前提和基础。公民的各项人格权均以公民的生存为前提,一旦公民的生命权遭到侵害而丧失生命,则其他人格权也不复存在。难道拆迁真的就是一项比天还大的事情?大到可以不受法律约束?大到可以草菅人命??
    在阜宁,在这个寒冷的冬天,被强制拆迁而失去家园、身心遭受重创的并非陈必润老人一家,他们互相鼓励,互相搀扶,结伴依法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尽管他们的家已经没有了,尽管他们满腹冤屈,但还是在家园被毁的危急时刻,喊出了“人-民-政-府-为-人-民”、“-共-产-党-万-岁”的心声!在充分关注民生和法制的今天,他们相信政-府会来主持公道,相信打人伤人者会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目前除了重病在床无法行走的陈必润老人外,其被打成重伤生命垂危的儿子陈荣及儿媳刘玉芬一直在阜宁县中医院治疗,但却被限制了行动自由,24小时有人看押,无法转院去条件更好的医院接受治疗。希望政-府相关部门、各级报刊电视等媒体以及法律界的热心人士能够给予这些因强制拆迁而饱受折磨的朴实民众更多的关怀和关注,让无家可归的他们在这个寒冷的冬天感受到社会的温暖。

陈必润老人的儿媳刘玉芬的电话为18912572679,走进他们,走进被拆迁的弱势群体,听他们讲述我们平时无法想象的遭遇!
(博讯 boxun.com)

某省駐京BAN:300次接待和400万経費 ZT

2010-01-31 18:36:30 | Weblog
某省驻京办:300次接待和400万经费

某省驻京办2008年大事记册子上提供的部分数字如下:接待省级领导310次,在京1300余天,厅处级领导1200多人次,在京4600余天,平均每天接待省级领导3.8人次。共接访劝返进京上访1171批1731人次,其中集体上访23批293人次。共收集编发各类信息13000余条,报送省委省政府 3000条,省领导批示12条,信息采用量及领导批示数位列省政府驻外机构第一位。承担省委、省政府在京举办重要活动18次,邀请各方面领导400多人次。
驻京办一年有不到400万元的财政预算,除了现在的27个正式人员之外,还要养活20多名退休的老同志。预算是刚性的,每年最多长10%。有个别经济发达地区驻京办经费富裕,但大多数地区驻京办有着严格的预算,经济上并不富裕。
潍坊驻外办:2000多万的欠债 (博讯 boxun.com)


潍坊驻外办事处普遍成立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当时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驻外办事处对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在交通通信高度发达,大量联系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可以办理,即便是招商引资,也基本委托市场中介组织运作,驻外办功能减少。
2009年1月,山东潍坊市主动撤销该市在北京、上海等地的11家驻外办事处,其原因是这些驻外办大部分都在搞经营,但由于经营不善,其中有两家办事处已累计欠债2000多万元;有三家办事处已停止开展业务,公共财政不堪重负,政府不得不撤销。
香港驻京办:为市民服务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于1999年3月在北京设立了办事处。香港驻京办没有宾馆、没有餐饮服务,是纯粹的工作场所。成立之初,办事处所起到的作用主要是加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与中央政府以及内地其他部门之间的联系和沟通。随着香港和内地经济往来越来越紧密,办事处的职能也在因时而变,加了很多在内地宣传、推广香港的工作。
驻京办的一个重要职能是推动经贸往来。一方面向内地企业介绍香港在经贸方面的优势和强项,协助内地企业走出去。另一方面,驻京办还要帮助香港公司来内地找机会。驻京办还要对港人在内地工作、旅游、生活提供免费服务。驻京办给港人提供协助事无巨细。比如香港的一个旅游团到湖北神农架旅行,途中出了车祸,造成3死十几人受伤,驻京办马上派人去了现场。另外,香港驻京办的特殊之处是要提供签证服务。
_(博讯自由发稿区发稿) (博讯 boxun.com)

劉暁波的律師指北京市中級法院濫用公権力/中国人権 2 ZT

2010-01-31 18:30:01 | Weblog
二、关于言论自由
根据通常的政治学和法学理论,言论自由是按照自己的意愿自由地发表言论以及与听取他人陈述意见的权利。言论自由通常被认为是现代民主中一个不可或缺的价值理念,是最基本的人权。其应有之义是每个人既有发表“正确言论”的权利,又有发表“错误言论”的权利(只允许发表“正确言论”, 不允许发表“错误言论”就不能称之为“言论自由”),对于这项权利,公权力不仅不能干预,更不能剥夺,甚至不能审查,而应予以保护。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的立法基础。而本案,行使公权力的一审法院在其一审判决中不仅干预、剥夺了刘晓波发表“错误言论”的权利,而且还因刘晓波发表过的言论将其判处十一年有期徒刑,这是对公权力的滥用,更是对“言论自由”常识的颠覆。
一审判决认定刘晓波实施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行为的“罪证”是刘晓波在互联网上发表的六篇文章及《零八宪章》中的某些“煽动”的言词,即一审判决所列举的:“通过改变社会来改变政权”,“自由中国的出现,与其寄希望于统治者的‘新政',远不如寄希望于民间‘新力量'的不断扩张”,“取消一党垄断执政特权”,“在民主宪政的架构下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
姑且不论一审判决所认定的上述“罪证”绝对有“断章取义”,“肆意曲解”之嫌,仅从“言论自由”常识的角度也可以很容易地得出上述“罪证”只不过是刘晓波的主张和观点而已,其主张和观点的对错暂且不论,但与“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有何相干?具体而言:
①“通过改变社会来改变政权”这段文字是刘晓波的文章《通过改变社会来改变政权》的题目。从题目上可以看出,刘晓波写作这篇文章的主要目的是阐述自己对政治体制改革的见解。所谓“改变政权”并不是“颠覆政权”,二者并非同一概念,它们之间具有完全不同的内涵和外延(每一届政府的更迭都可以解释为改变政权,只有通过暴力等非法手段推翻政权,才叫颠覆政权);而且法律也没有规定“改变国家政权罪”;(细读《通过改变社会来改变政权》全文,可见刘晓波的主张是“不追求夺取政权的目标,而是致力于建设一个可以有尊严地活着的人性社会”,就可以清楚地得出刘晓波没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这一结论)。
  ②“自由中国的出现,与其寄希望于统治者的‘新政’,远不如寄希望于民间‘新力量’的不断扩张”,这段文字是刘晓波的文章《难道中国人只配接受“党主民主”》中的半句话,原文是:“自由中国的出现,与其寄希望于统治者的‘新政’,远不如寄希望于民间‘新力量’的不断扩张,民间尊严在观念上和法律上得以确立之日,就是国人的人权得到制度性保障之时。”刘晓波写作这篇文章是针对中国国务院新闻办于2005年10月19日发布的《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白皮书,发表自己的总结性的看法,而绝不是为了煽动他人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自由中国只是对将来的一种展望,不含有任何颠覆国家政权的意思。(只要细读《难道中国人只配接受“党主民主”》全文,而不是仅凭一审判决中所摘录的片断进行判断,就可以清楚地得出这一结论)。
③ “取消一党垄断执政特权”,“在民主宪政的架构下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是《零八宪章》中的两句话,原文是:“开放党禁,以宪法和法律规范政党行为,取消一党垄断执政特权,确立政党活动自由和公平竞争的原则,实现政党政治正常化和法制化”“在自由民主的前提下,通过平等谈判与合作互动的方式寻求海峡两岸和解方案。以大智慧探索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可能途径和制度设计,在民主宪政的架构下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零八宪章》中的两段话主要是提出开放党禁,和对祖国统一未来方案做出一种设想,而绝不是为了煽动他人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曾是中国共产党的主张,并不能由此得出刘晓波煽动他人去颠覆国家政权的结论。(只要细读《零八宪章》全文,而不是仅凭一审判决中所摘录的片断进行判断,就可以清楚地得出这一结论)。

从2005年以来刘晓波发表的499篇文章210余万字中挑选出6篇文章,节录出350余字,就认定刘晓波犯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这难道不是对言论自由的极大嘲讽吗?

三、关于程序正义
严格遵守正当的法律程序,是实现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享有正义的重要保证,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应有之义,正如法谚所说: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即看得见的正义!这是每一位握有剥夺公民生命、自由和财产裁判权的法官所必须牢记的!诸位法官亦不能例外;而一审判决对本案在侦查阶段以监视居住的名义对刘晓波变相羁押,审查起诉阶段不依法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庭审时限制刘晓波自我辩护及辩护律师的发言时间等严重违反程序的行为视而不见,不置一词,何谈程序正义?更遑论司法公正了!

辩护人坚信:刘晓波是无罪的,对刘晓波的任何有罪判决,都经不起历史的检验!

刘晓波二审辩护人: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
尚宝军 律师
丁锡奎 律师
二零一零年一月廿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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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了解更多有关刘晓波和《零八宪章》的消息,请参阅:

 中国人权:哈维尔声援刘晓波及家属,2010年1月27日, http://gb.hrichina.org/gate/gb/big5.hrichina.org/public/contents/18150

 中国人权:《国际社会严重关注中国当局重判刘晓波》,2009年12月30日, http://gb.hrichina.org/gate/gb/big5.hrichina.org/public/contents/18123
 中国人权:《中国当局重判刘晓波显示其绝不容忍普世价值》,2009年12月25日, http://gb.hrichina.org/gate/gb/big5.hrichina.org/public/contents/18113
 中国人权:《当局指控刘晓波的所谓“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2009年12月23日, http://gb.hrichina.org/gate/gb/big5.hrichina.org/public/contents/18100
 丁子霖:《最龌龊的政治审判》,2009年12月23日, http://gb.hrichina.org/gate/gb/big5.hrichina.org/public/contents/18092
 中国人权:《丁子霖呼吁〈零八宪章〉签署人前往法院声援刘晓波》,2009年12月18日, http://big5.hrichina.org/public/contents/18077
 中国人权:《强烈谴责当局正式逮捕刘晓波》,2009年6月24日, http://big5.hrichina.org/public/contents/17615
 中国人权:《当局持续封杀打压,〈零八宪章〉签名超过7200》2009, http://big5.hrichina.org/public/contents/15871
 中国人权:《独立学者遭拘留:2009年打压的序幕?》,2008年12月9日, http://big5.hrichina.org/public/contents/15885
 《零八宪章》(英文),中国人权翻译,2008年12月9日, http://www.hrichina.org/public/contents/85717
 中国人权:《奥运之前中国政府加紧打压维权人士》,2008年7月8日, http://big5.hrichina.org/public/contents/16195
 中国人权:《海内外人士致函“两会”:呼吁非常城乡户口二元制,让农民公民化》,2008年2月14日,http://big5.hrichina.org/public/contents/16260

中国人权是由中国的学生和学者于1989年3月创立的一个国际性的、非政府的监督和呼吁组织。中国人权的宗旨是促进在中国实现国际公认的人权,并使之受到制度性的保护。 (博讯 boxun.com)



劉暁波的律師指北京市中級法院濫用公権力/中国人権 1 ZT

2010-01-31 18:29:00 | Weblog
刘晓波的律师指北京市中级法院滥用公权力/中国人权

刘晓波的律师在为刘晓波案所做的二审辩护词中,指法庭在裁决刘晓波“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成立、判其11年徒刑的过程中滥用公权力。辩护词原文见后。
(博讯 boxun.com)

2010年1月28日,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律师尚宝军和丁锡奎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刘晓波案的《二审辩护词》。辩护词指出,在一审判决中被法庭定为“罪证”的刘晓波的文章,批评的是政府和执政党,而不是国家政权。他们指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对刘晓波的一审判决中,缺乏分辨政府、执政党、国家政权这些不同概念的“常识”,将它们混为一谈。辩护词引用了著名大律师章士钊为中共创始人陈独秀所作的辩护词中对政府、政党不等于国家的论述。(陈独秀于1932年被中华民国以“危害民国罪”起诉;中华民国在中国大陆的政权于1949年被中共所取代。)

尚、丁两位律师在辩护词中并且指出,当局在刘晓波案的调查、拘留和一审过程中,存在着“严重违反程序”的行为,其中包括对刘晓波的“监视居住”,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在他自己的住处执行,而是将其单独监禁在一个没有窗户的小房间里;此外,当局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在此期间允许刘晓波会见律师。

辩护词还指出,法院的一审判决是在混淆了刘晓波言论自由的宪法权利与犯罪之间的界限而作出的。判决书中引用的“罪证”,即刘晓波共同起草的《零八宪章》和他写的6篇文章,事实上是刘晓波在行使自己批评政府和执政党的公民权利。辩护词说,作为一个政府机构的法院,仅根据刘晓波发表的言论而判处其11年徒刑是滥用公权力。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已表示,将不会为刘晓波的上诉举行二审听证。根据法律,二审法庭在接到上诉(刘晓波于去年12月29日提出上诉)和一审法院的相关案卷及证据材料后一个月至一个半月内,须对上诉做出裁决。中国人权已将二审辩护词译成英文,欲阅读英文辩护词,请看中国人权英文新闻稿后的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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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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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关于刘晓波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上诉一案
二 审 辩 护 词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
尊敬的赵俊怀审判长、刘东辉、林兵兵审判员:
我们受本案上诉人刘晓波的委托和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在刘晓波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上诉一案中继续担任其辩护人。我们将忠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诉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辩护人的职责,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刘晓波无罪、罪轻或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依法维护刘晓波的合法权益。
我们认真阅读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审法院”)(2009)一中刑初字第3901号判决书(以下简称“一审判决”),仔细研究了一审判决所依据的证据,并详细听取了刘晓波对一审判决的意见,鉴于一审判决完全采信了本案公诉机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书》的所有指控及其证据,故辩护人仍然坚持一审时的辩护意见,即“①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刘晓波在主观上具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故意;②《起诉书》对刘晓波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指控完全是‘以偏概全’、‘断章取义’;③《起诉书》的指控混淆了公民言论自由与犯罪的界限;④本案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过程中存在重大瑕疵”,应当判决刘晓波无罪!
针对一审判决,辩护人在此唯一需要再次强调的是:
本案侦查机关北京市公安局对刘晓波的监视居住实属变相羁押,其期间应当折抵刑期,一审判决未予采信是错误的。
虽然辩护人为刘晓波作无罪辩护,不同意一审法院对刘晓波的有罪判决,但是本案侦查机关对刘晓波的“监视居住”实属变相羁押,依有关规定,故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监视居住”期间应当折抵刑期。
根据《刑诉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以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七条、第九十八条的规定,侦查机关采取监视居住措施应当遵守以下规定,①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住处进行(无固定住处的才可以由侦查机关指定居所进行监视居住),②被监视居住人有权和共同生活的家人共同居住,③被监视居住人会见律师无需批准;
本案的侦查机关北京市公安局对刘晓波的监视居住根本违反了上述规定。具体事实和理由为:
1、北京市海淀区七贤村中国银行宿舍10号楼1单元502室是刘晓波及其妻子刘霞在北京的合法住处,是法定的监视居住处所,北京市公安局在此之外的任何处所对刘晓波进行监视居住都是非法的。
2、2008年12月9日北京市公安局对刘晓波作出的《监视居住决定书》根本没有载明监视居住处所,刘晓波在监视居住期间只被允许与其妻子刘霞在小汤山会议中心见面两次,其妻刘霞根本不知道刘晓波具体关押在何处,更谈不上刘霞作为刘晓波共同生活的家人与刘晓波共同居住,据刘晓波一审庭审时讲,监视居住的地方有点像宾馆的房间,但是没有窗户,只有卫生间有一个很小的窗户,条件比看守所还差,刘晓波是被单独监禁,完全被限制人身自由。
3、刘晓波之妻刘霞为其委托的律师多次向北京市公安局提出与刘晓波见面的要求,但得不到任何答复,刘晓波在被“监视居住”期间从来没有被允许见律师。
综上,北京市公安局对刘晓波的监视居住实际上属于变相羁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监视居住期间可否折抵刑期问题的批复》关于“如果被告人被判处刑罚的犯罪行为和被拘留或者被逮捕以前被羁押的行为系同一行为,不论羁押在何处,只要是完全限制了人身自由的,被羁押期间,即可予折抵刑期”的规定,对刘晓波“监视居住”的期间应当折抵刑期。

对本案的事实、法律、法理之辩,辩护人在一审辩护词中已做了充分的阐述,无需重复,现仅就本案一审判决涉及的一些常识问题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一、关于国家政权、政府与执政党
根据通常的政治学和法学理论,国家政权、政府和执政党是不同层面的概念。
国家政权 是国家的具体化身,是指掌握国家主权的政治组织及其所掌握的政治权力,以维护对社会的统治和管理,通常包括军队、警察、法院、政府、官员等。
政府 是国家行政权力的执行者,专指一个国家政权体系中依法享有行政权力的组织体系,即国家政权机构中的行政机关。
执政党 指通过制度性选举或暴力革命而执掌一国国家政权的政党,它可能是一个政党,也可能是多个政党的联盟。
政府是国家行政权力的执行者,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存在这样那样的缺点和错误是难免的,执政党是国家政权的执掌者,也就是通常说执政,其在执政过程中,存在这样或者那样的缺点或不足甚至是错误也是难免的,任何一个公民对这些缺点、不足或错误提出批评或者指责是其应有的公民权利,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的立法基础。具体到本案,作为一个公民的刘晓波对政府及执政的中国共产党提出批评甚至是反对也是其行使宪法权利的方式之一,无论批评或反对的内容是对是错,均与颠覆国家政权无关!
七十多年前,在江苏,章士钊在其为中国共产党创始人陈独秀危害民国案的辩护词中就曾对国家、政府、政党之间的关系做出过精辟分析:政府不等于国家,民国的主权在民,复辟国体才是叛国,才是危害。否则,不论对于政府或政府中何人何党,有何抨击,都是正常的,只有半开化的国家才会以此“临之于刑”。七十多年过去了,整个世界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难道我们的法治常识水平不仅没有提高,反而还在下降吗?


倪文華:《徴求意見稿》問題多多,最後一条最荒唐 ZT

2010-01-31 18:27:31 | Weblog
倪文华:《征求意见稿》问题多多,最后一条最荒唐

作者:倪文华 文章来源:维权网

国务院制定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于2010年1月29日正式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顷刻,互联网上万箭齐发。

我代理过100多起有关拆迁的行政诉讼,打赢了全国第一起农民告省政府违法征地的官司;致省政府败诉的案子就达46起。在代理过程中,我接触了五花八门的血腥强迁;许多无辜的人因此而受株连;尤其是失地农民无地可耕;无工可做;无家可归;甚至无基本生活保障。我早就指出过《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是部恶法,并发表《呼吁制止暴力拆迁》的公开信,曾在互联网上广为传播,可惜累累被删。如今对国务院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更是如鲠在喉,一吐为快。 (博讯 boxun.com)

该《征求意见稿》,对“公共利益的”界定过宽,实际上就是扩大了行政权的恶性;而且补偿的规定远不到位,征收不仅应当对房屋的补偿,应当对被征收人的全部损失予以补偿,包括院内空地,以及环境条件等损失,例如,原来的农村,征收后成了城市的一部分,而被征收的农民失去了田野乡村的乐趣和宁静,被迫进入喧闹和污染的城市。这部分的精神损害也应当给予物质补偿,予以安慰。

  《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未履行补偿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似乎无暇可击,而在实践中却未必行得通。例如江苏省南通市的拆迁(将来改名为征收),签的是空白合同,开发商或者政府等待拆迁户签了空白合同后,就收走了,事后再填写。对拆迁人来说,其风险难以预测。如果拆迁户发现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只能哑巴吃黄连,不能提起诉讼,因为拆迁户手里没有合同,不能证明权利受到侵害。如果拆迁户违约,开发商随时可以起诉拆迁户,因为开发商手里有拆迁户签字的合同。类似的情况,还相当普遍。今后,南通地方政府与被征收人签订合同时难免不发生类似的情况。对此,《征求意见稿》应当规定:“征收合同必须一式多联,至少有一联交被征收人保存。”否则,不足以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征求意见稿》没有禁止政府在征收中获利,那么,血腥拆房和征地依然难以杜绝,而政府有可能凭借恶性扩大的“公共利益”旗号,再接再厉对被征税人强制实施暴力搬迁。这不能不说是《征求意见稿》的败笔。

互联网对《征求意见稿》的批评,风起云涌。但很少有人对最后提出点评,而最后一条规定,在逻辑上最荒唐,现实中危害最大。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的第四十一条,即最后一条,规定:“本条例自 年 月 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也就是说,原《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现在还有效,须等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生效后,原来的拆迁行政法规才废除。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系1991年3月颁发,1991年6月1日生效;2001年6月6日通过新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01年11月1日起实施。实施了将近20年的二个《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其要害都是违宪违法。

违宪违法的行政法规不属于法,当然无效,且自始无效,也就是说,该拆迁条例一出笼就是无效的。但无效的行政法律,竟然实施了近20年,而且现在还在实施,非要等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生效后才废除不可,在逻辑上说不通。

一出笼就违宪违法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要到新的条例生效实施后才废除,危害极大。

首先,违宪违法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还在实施,有悖于“宪法法律至上”的法治理念;

其次,《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至今还在实施,是否表明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可以违背宪法和法律呢?如果国务院的行政法规不能违反宪法法律;那么,为什么非要等到新条例实施才废除违宪违法的条例呢?如果国务院的行政法规违反宪法法律而不承担任何责任;那么,上行下效,地方政府也可能步其后尘蓄意违背行政法规而不承担任何责任,则制定再多的行政法规又有什么意义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最后一条的规定,无异于允许违宪违法的行政法规还在实施,暴力拆迁至今还在蔓延!

(Modified on 2010/1/31) (博讯 boxun.com)

中学男政教処主任対女学生説:强奸NI都可以 ZT

2010-01-31 18:26:30 | Weblog
中学男政教处主任对女学生说:强奸你都可以

1月25日晚上,恩平君堂独醒中学一名男老师酒后冲进高三某班女生宿舍,掀掉两名女生被子并将两人拖下床,之后对两人施以脚踢和棍打等行径。

1月25日晚上,恩平君堂独醒中学一名男老师酒后冲进高三某班女生宿舍,掀掉两名女生被子并将两人拖下床,之后对两人施以脚踢和棍打等行径。记者采访中了解到,该老师是该校政教处主任黄锦师,他对于殴打学生的事实全部承认,但其表示初衷并不是要伤害学生,而是为了教育学生。该校多名女生向记者反映曾被黄锦师踢过或打过,该校校长表示将把此事汇报给教育局,但目前还不会停黄锦师的职。 (博讯 boxun.com)


踢开宿舍门拽学生下床

昨天上午,记者在恩平君堂镇独醒中学的女生宿舍见到了两名被打的女生,她们向记者讲述了当晚发生的事情经过:1月25日晚上10点左右,独醒中学高三(1)班某女生宿舍的四个女生像往常一样已经全部上床休息。但因为隔壁新开的一家卡拉O K里,有人大声唱歌,吵得大家难以入睡,听到难听处,四人不禁笑了出来。

突然,四名女生听到急促的敲门声,由于门是从屋内用插销锁上的,大家都不敢起来开门。然后听到“咚”的一声,门被踢开了,一个男人闯了进来。借着楼道的灯光,女生们认出这个男人正是该校政教处主任、初中部英语老师黄锦师,他满身酒气,几个女孩子吓得不敢说一句话。

“你们两个怎么还不休息?你知道不知道现在很晚了?给我滚下来”,黄锦师一边怒斥,一边将几个女生床上的被子都掀翻在地。来到小谭和小郑(应当事人要求,文中用化名)的床前时,黄锦师将被子掀落地上,然后一把抓起小谭的腿,将其扯下床。小谭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扯到了地上,紧接着小郑也被黄抓住头发和手臂扯下床,摔倒在地,床前桌子上的东西也被掀翻。

同宿舍的小骆等其他两名同学都吓坏了,缩在床脚不敢出声,混身都在发抖。小谭和小郑还没有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又被满身酒气的黄锦师狠狠踢了几脚,“幸好当时他穿的是软底运动鞋,不然估计就更惨啦。”紧接着,黄锦师开始在宿舍里乱扔乱砸。

扫帚打学生打烂扫帚头

之后,黄锦师把小谭和小郑拽出宿舍,要求她们到一楼的保安室去。两名女生不肯,黄从走廊里找到一个扫帚,对着小谭就要打,被激怒的小谭此时瞪着黄锦师,吼道:“你还敢打我?!”黄锦师转身对着小郑腿脚一顿痛打,并拖着两人下到一楼,甚至将扫帚头都打烂了。记者采访时,在宿舍楼梯口找到了据说黄用来打人的扫帚,整个扫帚头已经裂开断掉,只剩下不到一半还稍微连在扫把杆上。

被拖到一楼的保安室之后,两名女生突然问了黄锦师一个问题:“你喝酒了?”“我都放假了,喝些酒也没事!”黄锦师回答。“你都放假了,还来宿舍?”“你们影响了其他人休息,我就来管。你知道墙角的棍子是怎么断的么?都是打学生打断的”,黄锦师指着墙角的断棍说。“你是老师,怎么能打学生呢?”据两名学生回忆,她们连续的质疑,把黄锦师给激怒了,他竟然说出了一句让两人想来都很后怕的话:“打你怎么样?看你们这么漂亮,强奸你都敢!”
此后黄锦师让小郑在保安室呆着,将小谭拉到门外,让她在外面站着。由于从被窝里被拽出来,没穿外衣,小谭在风中冻得直抖。此时,黄锦师走到小谭跟前张开双臂,“来,抱抱。”小谭害怕地往后退。据两名学生描述,事件共持续了约半个多小时,才有同学通知班主任来到保安室。班主任了解情况后,跟小谭和小郑说,老师应该也不是恶意的,希望她俩能够体谅。又过了20多分钟,在保安室外面待了一段时间的黄锦师回到保安室,称自己刚才不是故意的,希望她俩不要放在心上,并伸出右手,“握个手,我们以后就是朋友了。”黄锦师一边寒暄,一边在女生班主任的帮助下,和小谭和小郑握了个手。

一提起黄锦师 吓得往被窝钻

记者在学校采访时了解到,黄锦师从1994年开始在该校任教,直至做到政教处主任的职位。和黄锦师对自己的评价相反,学生们对他的印象几乎一致----― 爱打学生的疯子。小刘今年已经读高一,她告诉记者在该校读初中时她就被黄锦师多次用脚踢过,至今说起被打的经过,她还止不住泪流满面,“他打过的学生太多了,女生一般就用脚踢和棍子打,男生则罚青蛙跳,如果跳得不好,就用脚踢。”

与小刘有着类似经历的还有小陈等几位同学,她们都向记者反映,曾经被黄锦师踢过或者打过,其中一名高一(3)的女生至今一提起黄锦师,就吓得往被窝里钻,不敢出来。

小谭父亲今年50多岁,他是从小谭母亲那里知道女儿被打一事,“我送女儿去学校是读书的,不是被打的。”昨天上午一提起此事,谭老伯火冒三丈,“我听说之后真想扒了他(黄)的皮,作为老师,怎么能说出‘强奸你都敢’这种混账话呢?这种人不配做人民教师,应该清除出教师队伍,不然以后谁还敢把孩子送到这里读书?”

同样作为家长的小郑哥哥则理智一些,他表示,首先老师打学生是不对的;而且,当晚他是喝了酒到学校值班查访,本身也不合规矩;同时还扬言强奸,那更是流氓行径。他要求学校立刻对黄作出处理并且要公开道歉,给学生和家长一个交待。
_(网文转载) (博讯 boxu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