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年前,踩著壹友人的足跡,步入江山,陸續將自己信筆塗鴉的文字壹壹塞進去,就算給自己找了個日記本,只是不像少年時那麽神秘,並不在乎被人看見。雖說只是自己的壹些生活感悟,與他人無關,但若運氣好了,遇上有緣人,看見了,引起共鳴,留下三言兩語什麽的,也不算多此壹舉。就這樣,壹晃半年過去了。
往返次數壹多,盡管我向來目不旁視,徑去直回,倒也發現江山社團眾多,高手雲集,佳作叠出,各種交流群也是遍地開花,不由得心生慕艷之意,難免也有些蠢蠢欲動,想要結束這悄然來去的方式,畢竟選擇獨行純屬無奈。可我素來出不了眾,也實在沒有拿得出去的作品,於是只能靜立壹旁,看別人熱鬧。每每炮制壹篇,摸獎似的選壹社團,往裏壹塞,默然離開,因此,雖進出多次,也還是偶然邂逅誰也不識的外來遊客壹個。
壹日,和以往壹樣,又草成壹篇,點開壹社團投入,隔日再看時,發現目錄中赫然在列,旁邊居然著壹金色餅幹。據說這是賞給佳作的小小獎品,心想寫了那麽久,每次都只是打發壹塊色橡皮,這次居然有了可以充饑的,心中自然高興。我進江山本來壹向只看自己文後編按留言,回復即退,並不多留,但這次有了金餅的鼓勵,便臨時決定暫不離開,隨便逛逛。頑兔先吃窩邊草,讀文何須舍近求遠,且那時好像中秋節在即,因此旁邊壹篇《月餅故事》引起了我的註意,心想畫餅亦可充饑,更何況有故事可讀。
這壹點開,壹看,哇塞,迷上了。文中那頑劣小子背胖丫得月餅,又遭狗搶食的情節寫得實在是太有意思了,不想區區壹個月餅竟也能寫得這麽有趣。於是,打開那人文集,再點再看,壹發而不可收拾,壹口氣將作者所有的文章都掃視了壹遍,驚嘆江山臥虎藏龍,發誓以後壹定常來。
但我這人沒有常性,且又懶惰,加之自己所作沒有長進,橡皮棄了壹地,金餅幹沒拿到兩塊,於是熱情陡降,半年不復進來。
某日,心血來潮,重進江山,念及自己壹年來全無起色,於是決定給自己找個師父,幫忙指點指點,或許也能鐵樹開花。想來想去,決定就找《月餅故事》的主人。世上無難事,只怕有心人。沒費什麽周折,很快就在那個社團編輯交流群裏發現了他的名字,鼓起勇氣,點開那人小窗,惴惴不安地留下壹句話“喜歡妳的文章,可以加我嗎”,把命運交給老天,由他定奪。沒想到,老天竟然厚我,我的好友隊伍裏次日多出了壹個色印章,多出了這個名字“汾陽王裔”。
我壹向不聊天的,不是不愛,是素來怕生,也怕打擾他人,但這次既然要拜師,自然得試試。於是,艱難開口,說出自己想法,不料這師父壹口應承下來,出奇的爽快,這倒讓我受寵若驚起來。不過師父是忙人,很少在線,幾次短短的討教之後,便不敢再刀擾,於是數月無話。
不久,看到他壹篇自序,得知師父要出書,覺得機會難得,壯起膽子索要,竟又壹口答應,說恐怕還要等些時間,到底多久,他自己也說不準。有就不錯了,等有何難,於是耐著性子觀望,隔壹陣子又問。不過後來自己出了車禍,此事便掛了起來,這壹掛就是兩月。
出院後,偶然得知師父的書已經出版,於是再提。後來就收到了快遞,就有了案頭這本有師父簽名的書,就有了這本不是自傳偏勝自傳的《歲月如歌》。
網上閱讀如驚鴻壹瞥,哪裏比得壹書在手!
這是壹本怎樣的書啊!
擺在我案頭的這本書,它不是名家經典,書的模樣也樸素無華,甚至書名所用字體也非我所喜歡,但在我看來它儼然就是遺落世外的珍寶。我已經連續三天不知肉味了,我不可遏制地繼續在書中漫遊,因為我不知道,還有什麽比壹鼓作氣讀完這本書會更有意思。
我讀書,歷來隨意。沙發壹躺,床邊壹靠,甚至廁所壹蹲,都可以看,是不必講究時間地點和方式的。但很顯然地,看這本書,這樣不行,因為此書語言實在詼諧風趣,故事實在扣人心弦。有些說是散文,其實也是小說;說是小說,其實也是散文。散文中加了小說的元素,而小說偏有散文的神采,看到精彩處,每每讓人有圈點批註的沖動。這樣壹來,必得端坐案前,執筆在手,以便圈點批註。若是囫圇掃過,則勢必心有不甘,須回頭再讀,如此反復咀嚼,興味盎然,以致時間壹再從身邊悄悄滑過,也渾然不覺。近年來,心情浮躁,從未如此認真讀書,不想此書竟如此奇妙。
看此書,我如同在奇妙的大自然中穿行,恍惚追隨著壹個大自然的精靈,在那物質匱乏生活貧困的特殊年代裏,到地裏挖紅薯,自挖“窯洞”烤著吃,直燙得拋上拋下跳躍騰挪;去山裏尋覓果樹的蹤跡,在懸崖峭壁間梭巡,冒險上樹采摘野柿,回味偷實阿貴家柿子的自得;在河塘溪流窪地撒網垂釣築堰壩捉鱉抓魚摸田螺,體味冬天冰上抓魚的驚險與刺激,感受那種泥鰍壹簍卻偏偏下鍋沒油的窘迫...貧困歲月裏,偏偏看不到半點苦難,看到的只是無窮的樂趣,無比的智慧,無限的親情和友誼。我納悶,這究竟是怎樣的壹個少年?這明明就是自然之子嘛!他聰明靈巧,身手敏捷,上山下地,過河跳澗,捕鳥掏蛋,抓魚捉鱉,簡直無所不知,無所不能。《西遊記》中那位得天地之精華,采山間之靈氣的美猴王也不過如此罷了。據說江浙壹帶,自古以來便出才子,我想王裔之聰明,大概也源自浣江之清冽,斷非所讀書籍所能給予,大自然厚待王裔,也是眼光獨到偏愛有理。汾陽王裔,郭子儀的後裔,難怪難怪!
少年王裔絕對是壹個會玩、會吃、會海、且調皮搗蛋的家夥;可如今寫下這些文章的王裔則無疑是博學,廣才,低調,且風趣幽默的智者。他的文學天賦,他的商業頭腦,他的愛情親情友誼,在他的文章中都有跡可循,我們大可由此剝繭抽絲,織出壹個完整的形象來。
細品王裔文中美食,有滋有味有淵源。我想,王裔必是廚藝高手,絕非僅僅紙上談兵,否則不會講得如此頭頭是道。況且他深諳廣告之道,若為餐館酒店代言,縱然是隨口幾句,也必將帶火其店生意。書中所寫諸般美食,我不見得都未眼見口嘗,但的確從未有半點印象,而讀過王裔筆下那些美食,實在是讓人眼前壹亮,垂涎不已。其捕捉之趣,烹食之美,品嘗之快,間雜遊戲之樂,怎能不讓人壹書在手,欲罷不能。怪道王裔創業怎麽與美食毫無幹系,若哪天心血來潮,改做美食生意,將此書作為桌上讀物,席間必將笑語喧嘩,觥籌交錯,生意之火爆,定讓同行嫉恨吶。
都說小品高手,善於逗笑,而自己卻不笑。看王裔筆下人物,無論粗筆勾勒,還是工筆細描,都讓人捧腹,以致被人碰見,疑為癲狂。比如他筆下的撅著屁股抓魚險些掉入冰窟窿的小表弟,躲在房頂用竹桿綁吸管偷吸牛酒的財發,就實在是可愛。這類人物,這樣的描寫在此書中還有很多,幾乎隨處可見,這描寫功夫讓我想起中學課本裏姚雪垠筆下的“差半車麥稭”。他無疑是壹位調侃高手,淺池窪地、流雲驕陽、紅薯螃蟹、鄉民親戚,只要壹到筆下,便都成了他語言魔術的道具,花樣翻新,令人不佩服不行。語言似有不合文法,卻又造語新奇;本以為要平鋪直敘,偏能宕開壹筆,賣個關子,從容道來。情隱於內,趣溢於外,相得益彰,其間智慧閃爍,光芒四射。閱歷之豐富,思想之深邃,加上這生花妙筆,直讓每壹位閱讀它的人開心到骨頭裏去。
大約作者在寫這些回憶錄時,嘴角是帶笑的,甚至寫到得意處,還會哈哈大笑,會停下筆來望向那已經遠去的的過往,尋找那兒時舊友的身影。或者如果能夠穿越,再回壹趟如今不復找尋的昔日鄉野,再次體驗壹下那段難忘時光。反正,在讀他的這些文字時,所有的記憶都被激活,所有的人物都走出書來,他們顯然也曾生活在我的身邊,我是沒辦法不這樣的。看著我身邊的女兒,想起她小的時候,經常是孤獨地守在電視機旁,等我從學校歸來直至熟睡;想起她除了學校、家裏、就是那充滿危險的車水馬龍的路上;想起陪伴她的無非就是各種塑料制作的拼裝玩具,對照作者記錄的我曾經也非常熟悉的自然生活,感覺相比女兒這樣幾乎與大自然隔離的孩子那是怎樣壹種幸運!
那彌漫著竹子清香的爆米花啊,那烤出的絲絲金黃的蟹肉啊,真想親口嘗嘗呢。
七零後的同樣來自鄉野的我看了都會如此羨慕,更何況如今的少年!電視機前長大的八零後、九零後、新千喜後,雖然也能通過電視網絡看到所謂的大好河山,但無論怎樣,大自然的原汁原味恐怕是鮮少能領略的了。如今的學生寫起作文來,搜腸刮肚,腹中空空,沒奈何也只好去學起玄幻,或是信口胡編,接地氣的文章比尋找恐龍還難。不少學生感慨,學習時沒有辦法投入,可放假了,發現自己竟然也不會玩。我想他們若讀到這本書,肯定也會如我壹般羨慕嫉妒恨吶。所寫明明就是些日常生活,普通人物呢,但偏偏都能平中見奇,俗中見雅。書中自有平和之氣,斷無尖銳之詞,就算是充滿諷刺性的商業題材也不例外。文筆灑脫從容,頗有君子之風,這些在他的遊記中更能體現。
大概作者是深諳“天人合壹”之理的,在作者眼裏,路非路,樹亦非樹,和人壹樣,它們都是性靈之物,指點江山,如朋友對話,饒有興味,樂亦無窮,不止修辭那麽簡單。在作者筆下,風含情水亦含笑,簡直無壹物不活,無壹物不可驅遣。始信書生妙手壹揮,筆下自有千軍萬馬,難怪《西遊記》中,孫悟空可以獨戰眾神,大鬧天宮。大抵每個書生心裏其實都坐著個無所不能的英雄,也正因為如此,這樣的作品才會風靡起來,迷倒眾生。
當目光由昔日故鄉風物人情轉至如今商界搏殺時,眉頭不由深皺。好似見到當日在花果山水簾洞受眾猴膜拜的美猴王,因為大鬧天宮被如來降服,不得已收了本真,又帶上緊箍咒,隨唐僧西行。不料商界如魔界,各路妖魔鬼怪層出不窮,醜惡紛呈,縱有千般智慧,萬種本領,也有英雄氣短求助眾神的時候。當然,昔日猴王最終成為鬥戰勝佛也得益於與那些妖魔鬥智鬥勇。由此想起,創業不易,要保持真我本性更難。我想,悟空的幸福時光應該也是早年在花果山間食草木,飲澗泉,采山花,覓樹果;與狼蟲為伴,虎豹為群,獐鹿為友,獼猿為親;夜宿石崖之下的能盡情揮灑那份自由本真的時候。難怪作者寫童年生活樂不可支,而寫成年之後經商題材便開始憤世嫉俗起來。
值得慶幸的是,作者雖也作了文人,但筆下全無酸腐之氣;落筆之痛快,亦足見為人之灑脫。言辭之間,既可睹旁觀者之悠閑,亦可見當局者之從容,讀到得意處,叫人癡迷其間,嘆為觀止。而能把遊記也寫出小說風味的恐怕就不只是寫出《老殘遊記》的劉鶚了。
都說才子身邊必有佳人,看王裔大作,此言不假。從懵懂少年青梅竹馬,到大學校園純真戀情,然後是攜手佳人組建幸福家庭,乃至如今出行賞景,身邊也不乏麗人隨行,文中對此雖往往壹筆帶過,但得意之色溢於言表,無怪乎筆下諸物都那麽酣暢淋漓。人生得意須盡歡,莫使金樽空對月,王裔人生,我等怕只有仰視艷羨的份。
總之,《歲月如歌》所記,從幼年往事開始,以旅行遊記結束,其間人世物語,或濃墨重彩,或惜墨如金,將主觀情愫悉數收起,以客觀敘述描摹取而代之,於不動聲色之間,表達自己對歲月的感喟,對生命的珍惜,如此佳作,不讀可惜!
感謝作者賜書,若有不妥,萬望海涵!

現在還壹直久久得意於自己年少時期的兩個行為動作,壹個是大學時課間總要回到宿舍對著鏡子吐煙圈,慢慢的長長的吐的悠長悠長的煙圈,輕輕盈盈,裊裊上升,阿娜多姿。自己也長長地舒了壹口氣,像是釋放了身上的壓抑,更像是抽大煙般,自我欣賞自我陶醉。自我感覺到自己蠻帥氣和瀟灑。
另壹個是,炎熱的夏天,穿著牛仔褲,長襯衫挽起高高的袖子,時尚顏色鮮艷的布鞋,壹定把鞋後幫踩在腳下(我從來不在公共場合穿拖鞋和涼鞋的,這種除外),才感覺無比的不同尋常的休閑和酷斃。
這兩種行為,都是跟別人學的雪纖瘦,我當年甚是崇拜。前者是跟壹個很有才華的作家同學學的,當年他上學期間發表過的作品訂起來有課本那麽厚,還把自己寫家鄉風土風景的散文印了壹本書,後來考上了研究生,現在做了深圳都市報記者;後者是跟壹女同僚學的,人長得眉目清秀,身材輕盈,氣質超凡脫俗,說話溫文爾雅,甚是好聽。壹次偶然的機會壹起外地開會Backup and Recovery,走在街上,見她穿壹只鞋,提拉壹只,甚是可愛。開始我還以為是她鞋子壞掉了,後來才知道那是她的壹種悠閑風格,那姿態,走路動作別出心裁的可愛帥氣。我繼承了她的這種風格,不時洋洋得意地享受這種風格帶給我的愜意和舒暢。
現在坐在賓館大廳的鏡子前,翹起二郎腿,把鞋後幫踩在腳下,穿成拖鞋的樣子,還要在腳上有節奏地壹晃壹晃的。點起壹支煙,悠閑地吐著煙圈,欣賞於五彩繽紛的煙圈變化。每當我再做出這兩個動作的時候,就感覺到自己好像回到了年輕的歲月,對生命充滿了激情和澎湃。並不覺得年齡與這兩個動作不相稱。
青春是什麽,是激情澎湃,是深沈含蓄?是大膽叛逆,標新立異,與眾不同?是帥,酷,是表現真我?青春就是年輕的美麗,年輕的動作,行為。不同尋常無法理解不合邏輯的內容的美麗。
在初二那一天,最重要的事情,可能就是回娘家了。這是媽媽最為期待的日子,因為外公外婆家離爺爺奶奶家很遠,在平常,媽媽幾乎都不回去,只不過,現在的交通工具發達了,媽媽回娘家也方便多了,只不過,過去那些難熬的日子,在媽媽的記憶裡,依舊無法抹去。每次我放假回家的時候,媽媽總是千叮嚀萬囑咐,叫我千萬不能跟外省的人談戀愛,因為她很害怕我嫁到離家萬里的外省。其中一個理由就是:“你不知道啊,以前媽媽看著別人家的媳婦,要會婆家,拐個彎就到了,而自己卻由於路途遠,又暈車,而回不了家,心理別提有多難受了。”我想,媽媽的這種經歷,可能很多遠嫁他鄉的姑娘們都能夠深切體會到吧。
只不過,當時的媽媽,既然可以因為愛情而嫁給離家萬里的眼圈爸爸,她為什麼不能夠允許,我也因為愛情,而跟隨著對方浪跡天涯呢?至於初三,就沒有什麼特別的事情了,許多時候,往往是一大家子一起結伴著去外面遊玩。畢竟初一、初二兩天,差不多都要累壞了,到了初三,應該是可以好好地休娛樂一番了。記得過去幾年的春節,在初三那天,我都會邀幾個親朋好友出去逛街、吃飯、唱K,或者舉辦個同學會什麼的。或許,再過幾年,在初三那天,我就可以跟自己心愛的人一起過了吧。我想,我們可能會去看場電影,然後來一個浪漫的燭光晚餐吧。到了初四那一天,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準備好各種祭品來迎接財神爺吧。
而到了初五,就應該好好收拾一下前幾天那些髒亂的屋子了。至於初六,在農村裡面,就是舀肥的日子,新的農耕生活已經要開始了。而到了初七,恐怕各行各業的人們都應該準備重新返回自己的工作崗位了吧。總之,雖然春節的假期很短,可能只有六七天。但是我們一整天的辛勞與疲憊,都可以在那天得到釋放,那些世俗裡簡簡單單的快樂,就是許多人奮鬥的不竭動力。
剛剛結婚時,他沒有錢,帶著她住在破舊的老房子裏。她從北方城市來,習慣了北方冬天房子裏的暖氣,隨他到這裏,房間冰冷,四處漏風,沒幾日,便病了一場。他守在她的病床前,心疼得說不出話來。
她病好後,他就習慣了每天晚上睡覺前為她端來洗腳水,熱騰騰地冒著水汽,然後拉著她的alexander hera價錢腳放在水裏,幫她洗著搓著,小心翼翼地,好像洗的並不是腳,而是一件瓷器,極其珍貴的瓷器。為她洗好擦幹後,他再脫掉襪子,把腳放進已經涼掉的水裏,嘴裏唏唏噓噓地說,這水可真熱啊。
冬天,她每週要洗兩次澡,週三和周日。他也跟著養成了這個習慣,並且每次他都執意要先洗,他洗好了再叫她去浴室,那天,她想快快洗過澡後看電視劇,同他說,今天我要先洗澡。他搖頭,不行,我先洗。她以為他在開玩笑,一邊向浴室走去一邊撒嬌著說,不,我要先洗,洗好了可以看電視。他去一步沖上來,拉住她,一臉嚴肅,我說過我先洗!說完,轉身進了浴室。
他從沒有在任何一件事情上不遷就著她,唯獨這次,為了洗澡,這麼微小的史雲遜事情,她在浴室外,聽著流水聲,委屈得哭了出來。那天,她賭氣要回家,並收拾了衣服,他苦苦求她,她堅決要離開他,她說,連這麼點小事都不遷就我,還算什麼好丈夫。
還是哄好了她,他許諾下次任何事情都讓著她,不再同她爭。可是,她的氣漸漸消了後,他依舊是先她一步洗澡,她便也不與他計較,忘記了誰先誰後的諾言。
從冬季過渡到夏季,房子熱得像蒸籠,不動也會出一身汗。不再泡腳,每晚都要洗一次澡。他反倒磨蹭起來,不是說自己要看足球,就是說自己要看新聞,總是讓她先洗,便又顛倒了順序,每天都是她先洗,然後才是他。
後來,他的弟弟準備結婚,買了房子,同樣沒有暖氣,讓哥哥嫂子去新房子看看。他首先進了浴室,左右看了看,對弟弟說,新房就是比老房子好,沒有暖氣也不會漏氣,不過你要記住,女人怕受涼,冬天洗澡,你要先洗,洗過以後,浴室的溫度就會上升,我試過,最少也能上升一度呢!弟弟笑,哥你可真細心,那夏天呢?夏天是不是一定要讓她先洗,這樣會比後洗的人涼快一度?他拍著弟弟的肩,點點頭。
他以為正在參觀廚房的alexander hera價錢她沒有聽到,其實她聽得清清楚楚,聽得淚流滿面。她想呀,自己太笨了,這麼多年,從老房子搬到新房子,從沒暖氣到有暖氣,他一直保持這個習慣,她竟然從未認真揣摩過裏面的意義。
當晚,她第一次為他端了洗腳水。他拗不過她,只好把腳放在熱水裏,她為他洗著搓著,那腳板上滿是硬硬的繭,她眼底漸漸潮濕,這是他走過多少路,受過多少累,給了她如今這個溫暖的家啊,而她自己,竟然從未為她洗過一次腳。
她抬起頭時,他只笑著說了一句,原來,媳婦給洗腳這麼舒服啊!她便哭了。
他洗過後,她學著他當年的樣子,脫了襪子,把腳放在水中,卻發現,水已經涼掉。原來,一個人洗過後的水,第二個人洗時,是涼掉的,而非仍然熱著。
她沒有說出來,也沒有刻意去改變那個先洗後洗的alexander hera價錢順序,因為她知道,這是他以自己的方式所給予她的愛,實實在在的愛。冬天為她一度,夏天為她減一度,只是一度溫暖,卻是一百度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