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日関係記事

台湾と日本の交流関係記事

台日駕照相互承認 十月上路-時報

2008年09月20日 | Weblog
台日駕照相互承認 十月上路

台日關係再度突破,外交部十九日對外宣佈,台日雙方政府將於十月一日起正式實施「全面性駕照相互承認」互惠措施,將使台灣成為日本提供相同優惠待遇的第四個國家,對於長時間居留需求的商務及留學生助益最大。
 外交部下午邀集日本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總務部長堤尚廣、亞東關係協會副秘書長徐瑞湖、交通部公路總局副局長陳俊雄舉行記者會,說明台日實施全面性駕照相互承認互惠措施。
 堤尚廣表示,自今年十月一日起,台灣駕照持有人可以免路考及筆試,僅須通過與日本優良駕駛人更換駕照的相同手續,也就是體適能檢查後,就可申請換發日本駕照,不過申請人必須在取得台灣駕照後,在台灣停留滿三個月以上。
 交通部專門委員卓遵餉表示,十月一日起擴大實施的台日免考換發駕照的互惠措施,在台持有日本所發正式有效駕駛執照及其中文譯本,並取得我國居留一年期間以上者,得免考換發我國同等車類普通駕駛執照憑以駕車;國人赴日於其境內如有駕駛車輛之需求,亦比照同樣互惠措施原則辦理。換照費用,我國收取兩百元台幣,日本則收取日幣四千五百圓。
 卓遵餉指出,為便利國人赴日前能於國內準備好各項文件及瞭解日本交通安全規定,民眾赴日如有計畫換發當地駕駛執照需求者,可持身分證及駕駛執照正本,至各公路監理機關申辦日文譯本。
 陳俊雄指出,去年九月二十一日實施持台灣駕照在日本短期開車的措施,一年來共有一萬六五○名台灣人民申請台灣駕照的日文譯本。堤尚廣表示,利用這項短期互惠措施的日本人約三千人。
時報 更新日期:"2008/09/20 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