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究根到底,定活寶仍是銀行存款,首先有銀行信用做擔保,其次有存款准備金,最後還有《存款保險條例》最高50萬的賠付。如果少於50萬的銀行儲戶存款的金額,那么它的風險幾乎為零,但它的好處,這是非常可悲的,因為感覺保存,幾乎不存在,但通脹運行。
以現時一名儲錢計劃的綜合理財客戶為例,以60萬港元在建行(亞洲)開立儲蓄戶口,即享2019銀行開戶優惠。
然而,理財產品的投資對象多種多樣,屬於信托股權資產投資(而不是像銀行那樣的債權投資),其風險必然是盈虧責任、風險負擔。過去的本金和收入的返還並不意味著將來可以實現同樣的本金和收益。 比如我們所熟悉的餘額寶,餘額寶屬於貨幣基金,其投資標的為短期貨幣工具,風險類型屬於低風險,高於銀行存款風險,有的僅是7日年化收益率,非預期收益率,也非固定收益率,比如餘額寶年前的收益與如今的收益相差甚遠。
比貨幣基金更具風險的是定期理財產品,如銀行、證券和保險。風險類型為中低風險,甚至中等風險。從收入的角度來看,它高於貨幣基金組織。當然,要承擔的風險也高於貨幣基金組織。 風險與收益總是成正比的,即收益越高風險越高。如果你能承受相應的風險,這是自然選擇的金融產品,畢竟其收益更多的東西!但是,如果你承擔不起相應的風險,不要膨脹你的臉,讓他們充滿肥胖的人,比如賠錢,影響你的工作,影響你的生活。在這種情況下,你仍然可以把它放在銀行裏!更別去碰理財了。
再者說投資理財要承擔相應的風險為鐵律,既不願意承擔風險,又期望獲取高收益,豈不自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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