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志原、楊國文、項程鎮、謝文華、胡健森/綜合報導〕宜蘭地院院長黃瑞華不滿司法院對涉有違失的宜蘭地院法官陳嘉年處分過輕,昨公開槓上司法院,並請辭院長明志。這是我國司法史上,首次有法院院長對法官的懲處案與司法院不同調而請辭!
黃瑞華:司改玩假的
黃瑞華認為陳嘉年審理案件的違失,已嚴重侵害人民的權益,日前將宜蘭地院法官自律委員會決議「書面勸誡」,改為記申誡懲處,並報司法院人審會審議,卻遭司法院人審會否決,人審會僅令飭陳嘉年「注意」,等於口頭警告而已。
黃瑞華對此結果大表不滿,質疑司法院官官相護、司法院長浩敏「司法改革是玩假的」,司法院以待己、嚴以律人,受苦的是百姓,她堅持司法要以人民權益為優先,卻不獲司法院認同,已無能量再續任領導職,決定請辭院長。
黃拒絕司法院慰留
司法院昨晚發布新聞稿,表示浩敏肯定黃瑞華的理念和努力,希望黃繼續擔任宜蘭地院院長;黃瑞華昨天從記者口中獲悉新聞稿內容後,口氣堅定表示「絕不接受慰留」。
有法官指出,陳嘉年是高院法官陳祐治之子,儘管已連三年考績被列乙等,但在法官自律委員會及人審會上,不少法官公開稱讚陳嘉年是個好法官,讓人質疑是否有人護航。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正律師說,法院院長都跳出來當壞人了,司法院卻仍輕輕放下,可見法官自律功能已喪失。
司院:絕無官官相護
司法院強調,沒有官官相護,陳嘉年所犯疏失非常輕微;秘書長林錦芳說,人審會是合議制,不是司法院長所能主導。陳祐治也表示,昨天才從記者口中得知自己小孩遭人審會議處,絕對沒有什麼官官相護,盼不要誤傳。陳嘉年則不願對這起事件表達任何意見。
黃瑞華說,她已寫信給浩敏院長,表達「人」是一切司法改革之本,如果法官的自律、自省能力不符人民期待,所有司法改革都將落空。陳嘉年法官懲處案遭否決,讓她覺得很沮喪,不只是院長,甚至連法官都可以不要。
司法院官員說,陳嘉年遭控在審理未成年少女遭性侵害時,不僅未通知社工在場,又將被害人父母趕出法庭,影響被害人權益,且庭訊過程,逾七成五時間不斷質疑被害人,讓被害少女深感遭羞辱、二次傷害,哭著逃出法院,隨即留下絕筆信控訴司法不公而離家出走;宜蘭警方表示,少女事後已平安被找到。
白玫瑰社會關懷協會理事長梁毓芳認為,陳姓法官出了這麼多疏失,早已不適任,司法院人審會就算「下不了手」,至少應在考核資料備註紀錄。
此外,宜蘭地院去年調查一起延送卷案時,發現陳嘉年承辦的案件,延遲送卷長達一年十個月,損及當事人權益,且未將已遭羈押被告(審判時具軍職)撤銷通緝,軍方一再催促,才在四個月後撤銷通緝,另外,陳嘉年已連續三年考績乙等,遭移送宜蘭地院法官自律委員會議處。
宜蘭地院法官自律委員會日前決議,認為陳嘉年雖有怠忽,但情節非常輕,連「情節輕微」程度也不到,決議書面勸誡;但黃瑞華認為處分太輕,改為申誡處分,司法院人審會昨認為陳嘉年沒有重大疏失,否決黃瑞華建議的申誡處分,僅決議對陳嘉年「令飭嗣後注意」。
氣官官相護 黃瑞華:法官應悲憐人民
〔記者胡健森、劉志原/綜合報導〕宜蘭地方法院院長黃瑞華昨天得知司法院人審會對於陳嘉年法官違失案,僅以書面要求陳嘉年「注意」,否決她建議的申誡懲處後,隨即透過傳真方式,向司法院長浩敏提出辭呈。黃瑞華認為,司法院人審會的決議讓人無法接受,她個人的價值判斷與司法院已經相距太遠,她不願也無能再續任院長一職。
黃瑞華表示,陳嘉年法官因怠忽造成遲延發送卷宗一年十個月的違失,已經嚴重侵害人民的權益,也讓被害人及家屬錯失求償的黃金期;數年前,士林地方法院院長林煌儀就是因為有書記官遲延發送卷宗一年多,最後下台負責,顯示這個問題事關重大,如今司法院人審會竟然決議連「情節輕微」都不構成,真是豈有此理。
黃瑞華說,權力越大責任越大,法官的權力這麼大,更應該對人民的悲苦要心存悲憫之心,用心照顧人民,設身處地為人民設想,這一年十個月的時間,對於弱勢家庭的被害者及家屬而言,會是怎麼樣的一種煎熬?想到被害家屬的遭遇,黃瑞華不禁聲音哽咽,眼眶泛淚。
得知司法院人審會的決議,黃瑞華感到相當悲憤,隨即打了一份辭職信,向院長浩敏請辭。請辭信第一句就寫著「院長,我錯了嗎?」信中提到,自己依「司法院暨所屬機關人員獎懲案件處理要點」層報司法院審議的本院某法官懲處案,還是與其他諸多法官懲處案一樣,遭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以否決作收;「本人獲悉後,甚感錯愕,深覺本人的價值取捨已與司法院相去甚遠,實無能量續任領導,在此公開向院長請辭兼任之院長職務」。
法官自律若不符人民期待 司改都將落空
信中寫著「官官相護,嚴以責人、以律己」是外界對法官的刻板印象,呼籲院長,若法官的自律、自省能力不能符合人民期待,所有的司法改革都將落空。署名則為「宜蘭地院法官黃瑞華」。
黃瑞華說,院長上任時一再提出以清廉、專業、信任啟動司法改革的理念,並且要對人民負責贏回人民信任,但事實上卻是司法體系仍然只以法官自身的方便、習慣為主,只要碰到了法官的利益,人民的權利變得不算什麼,讓她覺得自己就像是一個大笨蛋。
黃瑞華說,她不惜得罪宜蘭地方法院自律會的法官,堅持法官應有的專業、品質、態度與是非,但決議內容卻是違背了院長所揭示「司法為人民存在、法院為人民開設、法官為人民服務」的信念,她個人的價值判斷已經與司法院相差太遠,沒有任何理由再受司法院委託擔任院長職務,同時她個人不願也無能再續任院長一職,因此決意向院長請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