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 ギニア湾 東インド貿易船 8星28枚
#69 ブリテン島北部 ヒローナ号 8星30枚視認5
如題, 沒蝦米好說的.. -_-凸
累積枚數.. 1457
p.s. 下一條船在里加, 猴年馬月再更新了..
#69 ブリテン島北部 ヒローナ号 8星30枚視認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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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ad10.1 (14x35+) 52 52 50 50 39, 80次17失敗
產70雙10+
twad10.2 (14x50+) 67 65 65 65 65 32 30, 80次15失敗
twad10.3 37 36 36 36 36 35 17 16, 80次14失敗
twad10.4 36 35 33 23 22 22 21 21 16 15 15 15 15 15, 80次8失敗
買入27防, 產23雙10+
twad11.1 37 37 36 36 22 21 19 19 17 13, 80次12失敗
twad11.2 37 37 37 36 36 36 35 35 33 26 19 17 16 16 15 15 15 14, 80次4失敗, 連續成功29和37次!
twad11.3 (14x35+) 53 51 50 36 34 23 22 22 19, 80次13失敗
twad11.4 37 36 36 35 35 35 35 25 19 19 17 17 17 16 13 13 13, 80次5失敗
從來沒遇過這麼強的不敗的魔術師, 可惜來得有點不是時候, 至少也在我上50的時候生效嘛..
連續成功29和37次, 好命的話.. 唉..
再有下次的話我直衝100! -u-
雖然還沒彈盡糧絕, 不過又是時候去補充材料了..
想想, 買400k的火印也不錯吧..
產70雙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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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入27防, 產23雙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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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來沒遇過這麼強的不敗的魔術師, 可惜來得有點不是時候, 至少也在我上50的時候生效嘛..
連續成功29和37次, 好命的話.. 唉..
再有下次的話我直衝100! -u-
雖然還沒彈盡糧絕, 不過又是時候去補充材料了..
想想, 買400k的火印也不錯吧..
基本上, 50m以內的東西想都不想就會買, 50m以外, 就看值不值得了..
買入64防, 產90雙10+
ad7.1 36 35 35 35 35 16, 81次16失敗
ad7.2 38 37 35 30 28 25 21 18 18 16 15 14 14, 81次9失敗
ad7.3 (14x35+) 52 50 50 50 41 38 21 20 17 15, 81次12失敗
ad7.4 (14x50+) 67 66 65 65 65 50 37 22 21 19, 81次12失敗
雖然偷步買了64防, 不過自己總算也生了5雙65+的. 又踏前了一步, tw說要吃好的慶祝..
twad8.1 38 36 36 35 35 28 24 22 20 17 16, 80次11失敗
twad8.2 36 36 35 35 33 14 14 13 13, 80次13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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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50雙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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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入64防, 產90雙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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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偷步買了64防, 不過自己總算也生了5雙65+的. 又踏前了一步, tw說要吃好的慶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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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50雙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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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9.3 38 37 35 35 28 16 13 13 13, 81次13失敗
真讓人失望..
一审判决理由概要:
1. 只要按下同意, 契约就成立, 而KOEI的契约内容由于只是写的笼统, 并不能光看文面就说是“故意让消费者不利”, 因此不违法(法官没有提到我方所主张的“即使规约本身的文字上没有不合法, 但是他们所做的行为本身根本超出规约文字上常识的范围”的部分)
2. 由于不违法, 所以规约内容都有效---所以KOEI只要是依照规约的规定, 就可以为所欲为.
3. 此外Gestapo的名称确实会有让人感到不愉快的可能性(法官认为, 证明Gestapo名称“有可能”会让人感到不愉快根本不需要任何物证, 因为什么都是“有可能”的, 你將來有没有可能将来去拿朝鲜国籍, 当然“有可能”, 只要你不死都是有可能的), 所以即使根本没有人通报或者抗议, 光荣也拿不出任何真的有人有可能对此不满的物证, 或者的确连日本国内以及欧洲各国都没有禁止, koei也有权力以抽象性危险的理由, 依照规约规定的方式来删除.
4. 拒绝以让玩家改变名称来解决问题这点, 由于KOEI有提出具体理由---玩家会故意取不雅名称, 或者故意白目的骚扰其他玩家之后再立刻改名让人找不到等等, 所以KOEI的不给改名直接砍角色的处理方式是合理的.
5. KOEI没有义务要随时监视游戏内的名称等活动(用GM巡逻方式管理即可, 且只要GM没发现有违规, 持续收钱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而发现之后可以那时才依照规约自由心证的处理), 即使玩家事先询问, 也没有义务要事先告知哪些东西与行为合法, 哪些东西不合法, 也没有义务要事先通知玩家任何处分行为或者警告.(况且本案KOEI确实事先通知了玩家, 是原告自己没看到, 所以是原告的错, 不是KOEI的错)
反倒是, 法院判定, 若KOEI的行为是违法的, 则本案的原告的“角色使用权”请求部分, 是合理的请求. (问题是, 法院判KOEI不违法, 可以依照写的笼统的规约规定自由心证).
(※ 上述部分是指, 角色的使用权本身, 由于KOEI是主张, 那个角色已经被删除(况且由于禁RMT因此根本没价值), 所以物理上根本不可能请求. 而我方则是主张, 若一个房子被莫名其妙的拆掉, 屋主要求赔偿, 但是拆房子的被告却说“那个房子已经拆掉, 所以根本不存在, 物理上怎么可能请求”是一样的意思, 而这点法官认定我方说的有理. 就这样而已. 其他都是单方面采用KOEI的主张. )
总之简单的来说, 法官的判定就是, 某人在PTT, 巴哈, 基地等地发表“版主(站方)觉得不爽的言论”, 版主(站方)当然有权力可以将其删除, 甚至可以不通知被删者删文的事实就删文, 也可以把明明就没有违法的言论只要自己看不爽就可以删. 或者说某人在PTT, 基地ID的名字取的被站方认为不雅,站方就可以随时删该人帐号.
而法官把本案的角色删除, 与这样的问题当作同样问题处理就是.
---------------------------------------------------------------------------------------------
若有可能, 希望各位華人朋友们,
能够向传媒宣传, 以及将这个事实,
转到各个华人论坛, BBS等公众场合, 让此事广为人知
越多人知道, 我们才有可能得到舆论的支持
这次的判决内容, 完全是偏袒大企业的内容,
虽说与国内很类似
但是, 这不会因此就对于老百姓来说, 就会变成合理的事情.
就是因为大家都差不多这么想, 都很有社会常识,
都知道大环境反正不可能因为某人而改变, 所以无人发声,
所以公司企业剥削不但员工外劳, 还说那是现在的年轻人都是草莓豆腐族(=经不起考验),
所以叫他做点事情他们就觉得被剥削而已,
我想这自然也是理所当然.
我希望让华人世界更看清日本企业与法界的现实,
进而最好抵制日货, 抵制日制游戏, 抵制光荣.
一审判决理由概要:
1. 只要按下同意, 契约就成立, 而KOEI的契约内容由于只是写的笼统, 并不能光看文面就说是“故意让消费者不利”, 因此不违法(法官没有提到我方所主张的“即使规约本身的文字上没有不合法, 但是他们所做的行为本身根本超出规约文字上常识的范围”的部分)
2. 由于不违法, 所以规约内容都有效---所以KOEI只要是依照规约的规定, 就可以为所欲为.
3. 此外Gestapo的名称确实会有让人感到不愉快的可能性(法官认为, 证明Gestapo名称“有可能”会让人感到不愉快根本不需要任何物证, 因为什么都是“有可能”的, 你將來有没有可能将来去拿朝鲜国籍, 当然“有可能”, 只要你不死都是有可能的), 所以即使根本没有人通报或者抗议, 光荣也拿不出任何真的有人有可能对此不满的物证, 或者的确连日本国内以及欧洲各国都没有禁止, koei也有权力以抽象性危险的理由, 依照规约规定的方式来删除.
4. 拒绝以让玩家改变名称来解决问题这点, 由于KOEI有提出具体理由---玩家会故意取不雅名称, 或者故意白目的骚扰其他玩家之后再立刻改名让人找不到等等, 所以KOEI的不给改名直接砍角色的处理方式是合理的.
5. KOEI没有义务要随时监视游戏内的名称等活动(用GM巡逻方式管理即可, 且只要GM没发现有违规, 持续收钱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而发现之后可以那时才依照规约自由心证的处理), 即使玩家事先询问, 也没有义务要事先告知哪些东西与行为合法, 哪些东西不合法, 也没有义务要事先通知玩家任何处分行为或者警告.(况且本案KOEI确实事先通知了玩家, 是原告自己没看到, 所以是原告的错, 不是KOEI的错)
反倒是, 法院判定, 若KOEI的行为是违法的, 则本案的原告的“角色使用权”请求部分, 是合理的请求. (问题是, 法院判KOEI不违法, 可以依照写的笼统的规约规定自由心证).
(※ 上述部分是指, 角色的使用权本身, 由于KOEI是主张, 那个角色已经被删除(况且由于禁RMT因此根本没价值), 所以物理上根本不可能请求. 而我方则是主张, 若一个房子被莫名其妙的拆掉, 屋主要求赔偿, 但是拆房子的被告却说“那个房子已经拆掉, 所以根本不存在, 物理上怎么可能请求”是一样的意思, 而这点法官认定我方说的有理. 就这样而已. 其他都是单方面采用KOEI的主张. )
总之简单的来说, 法官的判定就是, 某人在PTT, 巴哈, 基地等地发表“版主(站方)觉得不爽的言论”, 版主(站方)当然有权力可以将其删除, 甚至可以不通知被删者删文的事实就删文, 也可以把明明就没有违法的言论只要自己看不爽就可以删. 或者说某人在PTT, 基地ID的名字取的被站方认为不雅,站方就可以随时删该人帐号.
而法官把本案的角色删除, 与这样的问题当作同样问题处理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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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可能, 希望各位華人朋友们,
能够向传媒宣传, 以及将这个事实,
转到各个华人论坛, BBS等公众场合, 让此事广为人知
越多人知道, 我们才有可能得到舆论的支持
这次的判决内容, 完全是偏袒大企业的内容,
虽说与国内很类似
但是, 这不会因此就对于老百姓来说, 就会变成合理的事情.
就是因为大家都差不多这么想, 都很有社会常识,
都知道大环境反正不可能因为某人而改变, 所以无人发声,
所以公司企业剥削不但员工外劳, 还说那是现在的年轻人都是草莓豆腐族(=经不起考验),
所以叫他做点事情他们就觉得被剥削而已,
我想这自然也是理所当然.
我希望让华人世界更看清日本企业与法界的现实,
进而最好抵制日货, 抵制日制游戏, 抵制光荣.
只是誰願意這樣被人揸頸就命阿..
yukinon:
2009年9月16日日本时间13时10分, 合议庭的三位法官判定“驳回原告请求”, 即原告(本会支援者)败诉.
详细判决理由内容, 还需要1-2天时间才会送达, 送达后将尽快公布.
koei去死吧 -_-凸
yukinon:
2009年9月16日日本时间13时10分, 合议庭的三位法官判定“驳回原告请求”, 即原告(本会支援者)败诉.
详细判决理由内容, 还需要1-2天时间才会送达, 送达后将尽快公布.
koei去死吧 -_-凸
上級鍊金初探之金甲變破刀, 破刀變金刀
er, 其實我還不想碰上級鍊金的, 不過採白礦的地方黃礦很多, 把他變成金子再變成金甲就不會浪費船倉..
作了176次, 用了69件金甲:
大成功(黄金の刀剣, 貴金1礦取1)10
成功(破刀)20
成功(金10)39
然後破刀變金刀, 不知道而把破刀處理掉的人要哭了..
只作了35次, 用了20把破刀:
大成功(黄金の短剣, 貴金1工取1)5
成功(月紋章のナイフ)1
成功(奇妙な粉末2)10
成功(砂金20)4 (這個wiki沒提及..)
嗯.. 感覺沒稱號做實驗也沒蝦米, 最多是多消耗點實驗器具, 藥液和家具吧, 對大成功率應該是沒影響的..
對了, 來看看奇妙的粉能夠開出蝦米:
er.. 雖然毒, 藥一家是沒錯, 不過這裡又金子又鉄材的, 吃下去真的沒問題嗎..?
p.s. 做這個的exp好像比較多, 看提示從350長到1100, 平均1次3.5.. (目前r10)
er, 其實我還不想碰上級鍊金的, 不過採白礦的地方黃礦很多, 把他變成金子再變成金甲就不會浪費船倉..
作了176次, 用了69件金甲:
大成功(黄金の刀剣, 貴金1礦取1)10
成功(破刀)20
成功(金10)39
然後破刀變金刀, 不知道而把破刀處理掉的人要哭了..
只作了35次, 用了20把破刀:
大成功(黄金の短剣, 貴金1工取1)5
成功(月紋章のナイフ)1
成功(奇妙な粉末2)10
成功(砂金20)4 (這個wiki沒提及..)
嗯.. 感覺沒稱號做實驗也沒蝦米, 最多是多消耗點實驗器具, 藥液和家具吧, 對大成功率應該是沒影響的..
對了, 來看看奇妙的粉能夠開出蝦米:
er.. 雖然毒, 藥一家是沒錯, 不過這裡又金子又鉄材的, 吃下去真的沒問題嗎..?
p.s. 做這個的exp好像比較多, 看提示從350長到1100, 平均1次3.5.. (目前r10)
還記得2年前作極品金甲的時候, 每3小時就起一次床抽牌, 非要抽到魔術師才作, 之後都沒捨得拿來穿或強化, 直接放進倉庫封印.
事隔2年, 金甲淪為上級鍊金的材料, 別說要等魔術師, 連出海用工作室, 在地上用master稱號加成, 隨便做出來之後連看他有沒有加防都嫌費事.
這樣的甲, 被我泡水拉到里斯本修整的時候才發現有件極品98防..
不過98防又如何呢, 如今金甲爛大街, 亦不乏98防的..
其實上級鍊金最討厭的地方, 是你永遠不知道要準備多少材料才夠做1個成品, 多出來的材料和成品, 自然被人爛大街了..
事隔2年, 金甲淪為上級鍊金的材料, 別說要等魔術師, 連出海用工作室, 在地上用master稱號加成, 隨便做出來之後連看他有沒有加防都嫌費事.
這樣的甲, 被我泡水拉到里斯本修整的時候才發現有件極品98防..
不過98防又如何呢, 如今金甲爛大街, 亦不乏98防的..
其實上級鍊金最討厭的地方, 是你永遠不知道要準備多少材料才夠做1個成品, 多出來的材料和成品, 自然被人爛大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