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明白

2009-09-07 22:53:33 | 下流社會
其實我到而家都未明白「雷曼事件」究竟係原理。


「絕代商驕」林木森夫婦看準武士集團收購整個舊區,自行在區內大手買入六個單位等升值等住同武士FIGHT個好價錢,圖利之心無可厚非,但計劃一垮了欠下一屁股債卻可以盡情埋怨麥提爽?(姑勿論他是否無辜)

為什麼自己眼光不濟因而蝕錢可以將責任推比人?而麥提爽幫佢地還晒筆錢又回復舊貌當佢恩人咁拜,世上有投資可以保證包賺?蝕左錢重可以打黎講輸打要嬴,OK,你誤以為「雷曼」是長線投資年年有錢分的股票/基金也好,當我們的強(迫)積金放落「保本基金」都係蝕重要年年被扣手續費的時候,何解呢班苦主有顏面要求100%退回?

我真係唔明白呢個資本主義社會用原理運作喎。
好多人同情佢地,我相信只係對於一種「儲埋多年D錢一次清袋」的同理心,並不表示事件本身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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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コメン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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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 wong (Unknown)
2009-09-08 22:56:06
我是出来打酱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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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known (阿慈)
2009-09-10 14:40:27
輸打嬴要 <--- 極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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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known (貝爾)
2009-09-12 20:07:33
非常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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