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故事

2006-08-24 19:28:14 | ctrl c + ctrl v
轉載:如果那個人是你,你會怎麼做?

大家都在分享溫馨小故事,讓我來搗搗亂吧XD
從龍堂處看到的...

曾在書上看過這樣一個真實的故事:在澳洲,費力與他的合夥人佐治在墨爾本做出入口生意,賺了很多錢。



有一天,費力發覺銀行戶口的帳目不對勁,一大筆應收款項不但沒有存進去,剩餘的錢反而被取走了,他在吃驚之餘,急忙尋找佐治,但佐治卻失蹤了。



正當他憂懼不安時,佐治的妻帶來警察,將費力帶回查問,說他有殺害佐治的嫌疑。這樁謀殺案經過長期審訊後判費力有罪,因為找不到屍體而判以誤殺,刑期20年。



費力坐了20年牢之後,終於被放出來,他出獄後,用盡一切辦法尋找佐治,終於,他找到了,原來佐治一直躲在南非。佐治當年失蹤,原是帶著情人捲款潛逃,他背叛事業上的合夥人,又趁機甩掉不肯離婚的妻,與情人在南非重過新生活,即使明知費力含冤入獄,他也悶不吭聲。



費力找到佐治後,花了一番功夫將佐治帶回墨爾本,帶到當初起訴他的警察面前,說:「看,這就是那位你們證實我殺了的佐治。」說罷,他突然拔槍,在眾目睽睽之下射殺佐治。



「這個人反正是我殺死的,只不過我預先服了刑,現在才實現我的罪行。」



當全世界的傳媒去給費力做訪問時,他述說他的心態:「我受冤枉20年,當年警方為了證實他們英勇破案而舉證我,佐治之妻為了掩飾她的被遺棄而證實丈夫已死,保險公司為了怕賠償而製造輿論,法庭內的法官、陪審員和律師,為了顯示他們的英明神武而判我有罪,每個人都有他們私人的原因而不曾給予我是無罪的疑竇。



我相信,就算我今天把佐治尋了出來,證實了我的冤屈,對這些人來說,充其量是一兩天的歉疚,便煙消雲散了。



唯有讓我徹底成全他們的錯誤判斷,才能讓他們嗅到自己手上因冤枉別人而染上的血腥味,才會終身自責。」



費力再笑著說:「我犧牲了人生中最寶貴的20年猶在其次,精神上所受的冤屈不是政府和法庭向我認錯,傳媒十天八天的報導,群眾的幾聲嘆息就可以補償回來的。我終於殺了佐治,是最能將冤獄平反的,因為從今天起,我沒有被冤枉的感覺,

我那20年的判刑是罪有應得的。」







這個故事是不是讓你覺得毛骨悚然呢?我們不也常犯下相同的罪嗎?當我們聽到有人被批評、被論斷時,我們會做甚麼舉動呢?如果被評斷的是我們所喜愛的人,十有八九會為他挺身而出,為他辯解。但若是我們不喜歡的人呢?那時從口裡說出的,恐怕更加不堪。



他真的是這樣的人嗎?



不一定吧!而我們附和傷人的言語,真的是因為正義感嗎?還是因為他曾觸犯我?他不來討好我?他礙著我,擋住我的路?或是說他壞話的人是我的朋友,為表忠心不得不說?我們每個人都有私人的理由不給他公正的評斷。他會因此受傷嗎?誰在乎?為他辯解對我們又沒好處,

反正我們只是順口在嘴上說說,又不是拿刀子砍他。



於是這微小的,不值一晒的罪,就在我們不經意間越積越多。



有一天,我們也許就像故事中的人,以累積的私心之罪,換來雙手的血腥。這世上若有比傷害他人更重的罪,

就是傷人之後,卻完全不覺得他傷害了對方。



一個完全不能反省的靈魂,就是神看了也只能搖頭嘆息吧!



也許今天我們有一千個理由認為某人有罪,請別忘了我們心中有一千個不為己所知的私心,正在迷惑我們的眼睛,讓我們傷人於無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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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コメン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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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known (bean)
2006-08-25 02:03:54
咁之後會唔會再判多20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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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known ()
2006-08-25 17:19:50
這真是一個傷心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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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known (Pariah)
2006-08-25 23:29:39
應該就...因為佢身份係已經死左

咁法律上你殺唔到一個死人



所以冇得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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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known (bean)
2006-08-26 02:54:47
呢個時候就應該定義一下死人係點解了(?)

係法律話佢係死人就係死人

定係已經唔識郁果隻先算係死人呢(?)



大嬸:你2個唔好係我地頭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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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known (Pariah)
2006-08-26 09:01:07


咁就要視乎當地的法律點訂(?)

而澳洲因為係前英國殖民地, 應該係行common law的(?)



大嬸: 你地收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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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known ()
2006-08-26 10:19:41
點解扒d字爛爛地?



Yo!扒!好狗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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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known ()
2006-08-26 10:27:16
係幾乎爛晒zzzzz





btw...我估應該係無罪的...

就算有罪....以前個班人....都應該吾好過...佢既目的都係想咁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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