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我的MILD SEV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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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樂的磁鐵

2009-06-04 14:56:30 | 給你加油打氣
有時候,処ン難免多心。

心眼一多,對許多小事就跟著過敏。

於是,別人多看処ン一眼,処ン便覺得他對処ン有敵意;

別人少看処ン一眼,処ン又認定是他故意對処ン冷落。

 

多心的人注定活得辛苦,因為情緒太容易被別人的情緒所左右。

多心的人總東想西想胡思亂想,

結果很容易困在一團思緒的亂麻中,動彈不得。


有時候,與其多心,不如少根筋。



処ン是一塊磁鐵,相不相信?

其實処ン真的是一塊磁鐵。

 

當処ン身心愉?、喜歡自己、對這個世界充滿善意,

美好的東西就自然地被処ン所吸引。

相反的,當処ン悲觀、鬱悶、覺得什麼都不對勁,

負面的一切也就相繼來報到了。

 

因為処ン是一塊磁鐵,吸引的都是処ン相信的東西,

所以「快樂的処ン」就吸引讓処ン快樂的人、事、境,

「煩憂的処ン」則吸引讓処ン煩憂的人、事、境。

 

幸運與厄運,在於処ン如何使用?在的磁力。

這是信念的奧秘。



処ン今天心情好暑怐H

処ン不?話,但眼底的神色已回答了一切。

那麼,就別讓自己繼續?在心事重重的甲殼裡所諱I

「煩腦」這種煩人的東西是想出來的暑x!

 

若是不想就不存在,処ン沒聽過這句話暑怐H

去喝一杯暑H暑aC買一件衣服,剪一種新髮型。

去吃一筒冰淇淋,走一條街,看一場電影。

去看一個老朋友,聊一回往事,數一?星星。

讓自已好過的方法很多,而且善待自己是道?的。

除非,処ン堅持?在潮濕的甲殼裡更快樂。



処ン今天心情好暑怐H

希望処ン也是一塊快樂的磁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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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靜芸專欄?脖子最會洩漏年齡機密 只保養臉部是不?的

2009-05-05 16:48:31 | 女生的關於
文/林靜芸

「臉部應該怎麼保養?」如果是問百貨公司的化妝品專櫃,得到的回答?對是用他們的?品。?個公司都有許多?品,強調卸妝、深層潔淨、抗痘、美白、保濕、防曬、防皺等!

百貨公司的第一層與街道相通,理論上是最?錢的樓面,百貨公司不管叫什麼名字,地面樓層都在賣化妝品,依照經濟學的理論,應該是投資報酬率最高的行業,換句話?,人類在「面子」上做了最大的努力,理應得到很好的結果。


依照市場調?,台灣的消費者用在臉的保養品與脖子的保養品花費比為20:1,臉的花費是脖子的20倍,時間比是4:1,花在臉的時間是4,脖子是1,脖子通常接受的是臉部用剩的洗潔劑以及保養品。

其實臉與脖子屬於同一個主人,受到相同的影響,許多對皮膚有關的因素例如遺傳、健康、睡眠、營養、日照、空氣?染、吸菸、喝酒等等一樣,脖子其實是臉部很好的對照組。

想像中,同一個人臉的皮膚?況包括亮度、毛孔、斑點、細紋,都應該跟脖子一樣好或是比脖子好,但是實際的情形是如何呢?

女性花了許多精神及代價保養臉部,臉部卻在質感、亮度、毛孔、斑點、細紋方面輸給沒什麼保養的脖子,這種?況在41至50?的人達到高峰。

51?以後由於脖子脊柱老化、肌肉鬆弛、雙下巴、火雞脖子、頸紋等等,臉部與脖子的老化才稍微相當,但是女人最在乎的斑點、毛孔、臉部的?況一直都比脖子不好,而男性一般花較少的時間及材料保養臉部,且男性風吹日曬的機會比較多,臉部的皮膚?況與脖子差異很小,倒是有趣的現象。(作者為台北聯合整形外科診所醫師)



資料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may/3/today-health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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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誤的法律觀念 -轉貼

2009-05-05 16:42:42 | 離婚的關於
錯誤的法律觀念(作者:王麗能律師)☆


第一則
正確觀念:「簽名」有效,用「印章」代簽名也有效。
錯誤觀念:簽名無效,蓋章才有效。

第二則
正確觀念:公司欠錢只能找公司要,不能向個人要。
錯誤觀念:公司欠錢可找負責人個人要錢。

第三則
正確觀念:刑事案件只有「告訴乃論」之罪,如果和解可以「撤回告訴」結案;至於大部分的犯罪是「非告訴乃論」之罪,民事和解後,院檢方仍需依法處理刑案。
錯誤觀念:刑事案件可以和解銷案。


第四則
正確觀念:原則上父債子不用還,夫債妻不用還。
錯誤觀念:父債子還、夫債妻還。

第五則
正確觀念:抵押權必須到地政機關申請抵押權登記,而且登記完成後才能取得抵押權。
錯誤觀念:債務人交給您所有權?,您就能享有抵押權。

第六則
正確觀念:著作如果具有原創性,不需登記,於著作完成時就享有著作權 。
錯誤觀念:別人的著作如果沒有向政府登記就沒有著作權。

第七則
正確觀念:刑事案件才有刑罰問題,民事案件無關犯罪,當然沒有坐不坐牢的問題。
錯誤觀念:民事被告也會坐牢。

第八則
正確觀念:協議離婚,除以書面為之並經男女方及二名以上證人簽章外,尚須至?政機關辦完離婚登記,婚姻關係才消滅。
錯誤觀念:協議離婚,雙方簽名後婚姻就結束。

第九則
正確觀念:女兒也好,養子也好,都享有繼承權,而且原則上應繼分和兒子或親生子女都一樣多。
錯誤觀念:女兒是潑出去的水,沒有繼承權;養子女不是親生的也沒有繼承權或只能分少一點。

第十則
正確觀念:繼承遺?不但繼承「權利」,同時也要繼承「義務」,因此可能有利也可能不利。
錯誤觀念:繼承遺?只有好處沒有壞處。

第十一則
正確觀念:離婚後,子女不一定歸父監護也不一定歸母監護,甚至可交由適當的第三人監護。
錯誤觀念:離婚後,子女均歸父親監護。

第十二則
正確觀念:案件必須等「確定」勝訴才算勝訴。第一審或第二審勝訴,官司不一定會贏到底。
錯誤觀念:只要拿到勝訴判決書,官司就贏了。

第十三則
正確觀念:民事案件確定打贏官司時只拿到一紙勝訴判決書,如果對方不主動履行,必須另外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否則法院不會主動幫您實現債權。
錯誤觀念:民事案件取得勝訴且確定的判決後,法院會主動幫您執行。

第十四則
正確觀念:以不堪同居之虐待為理由請求離婚的案件,不一定要有三張以上驗傷單才能判准離婚。
錯誤觀念:要有三張以上驗傷單才能判准離婚。

第十五則
正確觀念:知名品牌的圖樣(LOGO)通常都有註冊而享有商標專用權,如擅自用在自己出售的同一或類似商品上將違反商標法,不但構成犯罪要坐牢同時還要賠人家錢 ,?對划不來。
錯誤觀念:知名品牌商品上的圖樣( LOGO)好看又好賣,我可以仿照圖樣用在自己出售的同一或類似商品上來?加銷售量。

第十六則
正確觀念:簽訂不動?買賣契約後買方只取得要求過?的請求權而已,至於不動?的所有權是以「登記」為準,因此所有權是由先完成過?手續的人取得,不一定是先簽買賣契約的人。
錯誤觀念:一地數賣時,先簽買賣契約的人可以先拿到土地的所有權。

第十七則
正確觀念:如親人願出庭作證依法可當證人,只是證據力法院可能會認較薄弱。又在法定親等?親人依法可拒?作證。
錯誤觀念:親人不能作證。

第十八則
正確觀念:不可以虐待兒童或青少年,否則主管機關可以介入。
錯誤觀念:孩子是我的,我高興打就打。

第十九則
正確觀念:訂婚或結婚都是身分行為,應該尊重當事人意願,故應由男女雙方本人決定,父母不能作主。
錯誤觀念:父母可以作主代子女訂立婚約或結婚。

第二十則
正確觀念:家庭暴力是違法行為,任何人都可以干?。
錯誤觀念:先生毆打太太是家務事,別人管不著。

第二十一則
正確觀念:與其請律師見證,不如請律師撰寫契約?容。
錯誤觀念:經律師見證的契約?對沒有糾紛。

第二十二則
正確觀念:契約簽訂生效後,除非「雙方合意」解除契約 ,否則如只有一 方解約時,必須符合法定或契約約定條件才可片面解約。
錯誤觀念:簽訂契約後高興解約就能解約。

第二十三則
正確觀念:「收養」在法律上的效力很大,被收養人不但改從收養人的姓,而且與親生父母的法律關係將因此中斷,因此要慎重。
錯誤觀念:為了讓孩子從母姓,可以找個與母親同姓的人來收養。

第二十四則
正確觀念:訴訟應向哪一個法院提起有一定的規定,除有特別規定外,原則上以「被告」的住居所所在地法院為管轄法院。
錯誤觀念:原告可以任意在自己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則
正確觀念:只要在文件上有簽名或蓋章的人都要負法律責任的,蓋章或簽名當保證人後,日後被保證人如果不履行義務,保證人就要依法代負履約責任,不是開玩笑的。
錯誤觀念:親友拜託作保時礙於人情而簽個名或蓋個章不會有事。

第二十六則
正確觀念:倒會除有民事責任外,並不一定成立刑事犯罪。
錯誤觀念:會首倒會就構成犯罪。

第二十七則
正確觀念:只要雙方意思一致,即使只是口頭約定也可成立契約。
錯誤觀念:沒有書面,契約就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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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自在、自我

2009-04-20 16:03:39 | 給你加油打氣
你明明很喜歡一個人,卻沒有表白的勇氣。

你明明很想向你的上司爭取那個職位,卻有一籮筐的遲疑和顧慮。

你明明很希望告訴某個討厭的傢伙再也別來煩你,卻從來不敢如此痛快淋漓。

你明明很不願意買下那件店員拚命推薦的襯衫,卻又擔心他會以怨恨的眼光看你。


於是你心裡想的和實際去做的往往風馬牛不相及,

就像你明明愛吃漢堡,卻老是莫名其妙地點了薯條。

因為你總是擔心別人的反應。


別人的反應都只是你的?擬而已。

你真正在應付的不是別人,是你那顆混亂不安的心。

一如站在一面鏡子前,不管是正對或背對,呈現的只是個人的鏡象。

你面對或逃避的,終究只是自已。



當你覺得全世界都對不起你,別人看見的就是剌蝟般的你。

當你覺得天使們都停在你的肩膀上,別人看見的就是光芒萬丈的你。

當你覺得沮喪失落能量低迷,別人看見的就是不?得託付的你。

當你覺得自在昂揚充滿信心,別人看見的就是?得相信的你。

當你覺得沒有人會來愛你,別人看見的就是可憐兮兮毫無魅力的你。

當你覺得恩寵滿懷希望無限,別人看見的就是明亮燦爛風華?代的你。

祝福你!我親愛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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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境轉心境

2009-04-20 16:03:12 | 給你加油打氣
火車上,坐著一對夫妻。先生彬彬有禮,而太太卻一路上不停地抱怨著。

不是嫌倚子髒,就是嫌風太大,不然就罵車上的服務小姐態度不好,

好像沒有一件事讓她覺得滿意,讓她看得順眼。

 

先生禮貌地跟鄰座的人打招呼,當別人問他們從事何種職業時,

先生?:「我是工程師,我太太是製造家。」

別人好奇的問:「尊夫人製造什麼?品?」

先生笑著回答:「她專門製造不愉快!」


我們?天早上醒來,就只有兩個選擇:

希望這一天過得快樂還是不快樂。

其實這只是一種心境的差別,就看我們自己的決定了!

〜愉快的生活,是由愉快的思想所造成的。 ─ 牛頓〜



我有個朋友在公司裡的人?很好,他性情很好、待人和善, 幾乎沒人看他生氣過。

有一次我經過他家,順道去看看他,

卻發現他正在頂樓上對著天上飛過來的飛機吼叫, 我好奇的問他原因。


他?:「我住的地方靠近機場, ?當飛機起落時都會聽到巨大的噪音。

後來,當我心情不好或是受了委屈、遇到挫折, 想要發脾氣時,

我就會跑上頂樓,等待飛機飛過, 然後對著飛機放生大吼。

等飛機飛走了, 我的不快、怨氣也被飛機一併帶走了!」

 

回家的路上,我不禁想著,怪不得他脾氣這麼好,

原來他知道如何適時宣洩自己的情緒。

一味的壓抑心中不快,並不能解決問題。

在生活?調緊湊繁忙的現今社會中,

人人都應學習如何舒解自己的精神壓力,

如此才能活出健康豁達的人生!

〜一些壓力是必須的,就像船,必須要有些東西去壓船,才能航行 ─叔本華〜



洞庭湖?臨冬季就乾涸,大部份的魚蝦都被漁夫打撈走。

可是在湖裡有一種叫泥魚的,牠卻有牠的求生之道。

?遇冬天,泥魚就將全身滾進濕泥裡, 然後口銜泥水,靜止不動。

漁人乍見,總把泥魚誤以為泥巴, 讓牠幸運逃過一劫,等到來年春暖水來,

泥魚就洗盡身上的泥巴,快樂地游入水底。

 

像這麼微小的泥魚,都知道要順應環境求生存,

身為萬物之靈的我們,又怎能受挫於逆境,而一蹶不振呢!

在人生中,也許我們輕輕跌了一跤,就?著膝蓋疼, 要別人扶我們起來;

可是我們看看擂台賽上, 拳王泰森被擊倒,又有誰來扶他呢?

他必須靠著自己的努力站起來,而且只有短短十秒鐘而已。

能再站起來,就可以再戰,可以再成為拳王;

如果倒下去了,機會就沒有了。



〜人活著就應該是個不屈撓、鬥不?的強者 ─── 海明威〜

煩惱是別人帶來的,快樂是自己找到的

?信社,?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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